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

XX 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市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安全 管理,保障人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XX  市安全 生产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合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烟卷引流全管理。非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参照、执行本管理规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加气站,必须依照《XX 市危(wei)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wei)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条 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 查验收。加油加气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五条 加油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 ,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加气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明确 任人员、责任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

()油加气站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 全检查管理制,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业场所 火、防爆管理制度,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 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防静电、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 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油加站应制定加油加气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 操作规程。
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 加油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从事的加油加气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 XX 市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十条 加油加气站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检查督 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油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 业安全培训,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四章站内建造物的管理
第十二条 加油加气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机;

(拖鞋生产设备)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站内宿舍应指定一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 、管理。
第十三条 加油加气站的营业室、歇息问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站房内热水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锅炉间的门不宜直朝向加油机、加气机,卸泊点、卸气点及通 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锅炉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 140KW 的小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 应高屋顶 2m 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 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定位装置
第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 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者 加气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 2m.
第十六 加油机或者加气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造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液化石 罐与重要公共建造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00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30m,二级站为 25m,三级站为 18m
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

级站为 45m,二级站为 38m,三级站为 33m
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 级站为 30m,二级站为 25m,三级站为 18m
射频开关芯片若采用油气双回收系统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关规定适当减少。
第十九条 加油加气站的 380/220V 供配电系统宜采用 TN-S 系统, 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者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 ,供配电系统的 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加气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油加气站内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 , 内燃机的排烟管 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wei)险区域内。
二十四条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消防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 ,每季度进行一次
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 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 火灾。
第二十六条 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 1 8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者 2

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 地籍测量2 台按 2 台计算;
() 2 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 1 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 1 6L 泡沫灭火器真空超导散热器;加油机不足 2 台按 2 台计算:
()地下储罐应设置 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 个。
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应分别设置;
()泵、压缩机操作问()应按建造面积每 50 ㎡设 8kg 手提式干粉 火器 1 ,总数不应少于 2 只;
()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 5 块、沙子 2m3,三级加油站应备灭 火毯 2 块、沙子 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 统;
()提倡配备使用新型高效灭火器材。
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 ,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 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加油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站内严禁烟火;
()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7:19: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2229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加气   加油   管理   生产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