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租房假合同

汇算清缴租房假合同
    “汇算清缴”的相关文件还没下发,却被一家地产公司“抢先”发布了。这家地产公司是一家位于武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不是这家地产公司第一次提出“汇算清缴”的要求。早在2012年,这家企业就曾提出过要拿出5亿元,用于购买汇算清缴相关文件。在去年9月3日向武汉市交委提交申请后,该房地产公司终于拿到了一份当年6月30日签署的租房合同,并支付了100万元首付款。但因为是临时合同,按照规定必须由房屋租赁部门、房地产管理以及税务部门三方签字盖章,而不是自行制作书面文件。为了顺利通过“汇算清缴”检查和认定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这份租房合同竟然被一家地产公司盖上了公章。如果不是这家地产公司及时发现并改正这份虚假的租房合同,最终可能会酿成更大的损失。然而这场看似轻松的汇算清缴检查和认定过程却充满变数。
    1.虚假合同
棉花糖机械    去年7月,武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化名)到市交委办理住房租赁审批时,一份加盖了“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份合同中,刘先生承诺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交房。然而这一天,他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却发
现,这份合同并没有自己签署的公章。由于自己没有签字盖章,刘先生要求对方将合同内容修改一遍。刘先生在核对合同内容时发现了问题。在合同的第一页中,刘先生看到了租赁方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章和地址,但合同上却没有公司名称“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字样。这让刘先生怀疑这份合同是虚假合同。他马上通过“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对方询问情况。对方却表示他并没有看到过这份合同,并拒绝再进一步核实。频谱屋
pbs配方    2.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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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指: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投资收益;2.向投资者支付的各项费用;3.通过承包、承租等方式取得的资产收益。同时,还应包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各种费用。这也就意味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至少应该占企业所得税收入的50%以上。在去年12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后。不过这家地产公司却突然收到了一份通知:“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家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9月在与对方签署的合同中明确指出“汇算清缴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如果企业
按照这个要求完成汇算清缴后就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认定,将意味着自己的汇算清缴将变得轻松起来。
    3.发票为证
    为了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汇算清缴”检查,武汉市局稽查局先后调取了三家房屋租赁公司的原始票据。一张是工商部门提供的“无法人代表(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另一张是国税部门提供的两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但这两张发票的真伪却成为该案的难点。由于这两张发票上均有“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因此税务人员认为这两张发票就是这次汇算清缴检查的重要证据。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武汉市局稽查局一方面将这两张发票退回给企业主管税务单位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方面与企业主管税务单位武汉税务局稽查局联系沟通情况。税务部门对两份证明文件的真伪进行辨别后发现,这两份证明文件均系伪造,且与企业提供的“无法人代表(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相符,不存在任何问题。此外,两份证明文件的真实内容也完全一致。
自动化洗碗机    4.疑点丛生
    在武汉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的协助下,案件被移交到了武汉市公安局。案件移交后,警方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房屋并不属于 A公司名下。但是在该房地产公司与 A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却盖着两家公司的公章。而据警方调查掌握的线索,两家公司的公章系同一个人所盖。武汉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立即调取了房屋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经过仔细比对,专案组民警发现《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公章是 B公司所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公章则是 A公司所盖。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事实证明这个假租房合同正是 B公司所为。
    5.真相水落石出
    办案人员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发票管理以及汇算清缴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此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务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多次从税务机关领取退税款,但刘某并未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款”中申报缴纳。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该公司共计接受过6次财务审计,结果均显示为“经营正常”。但是2018年4月和6月两次受税务局委托进行实地核查时,均未发现存在异常情况。2019年1月23日,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工商、房管、地税三部门
木醋向该地产公司送达《通知书》(编号:2018-171)。通知中明确了三方的责任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下达了税收风险提示通知书(编号:2018-171),责令限期改正。但是该地产公司却一直没有停止“偷税漏税”行为。经调查取证,该案是由刘某利用虚假合同骗取退税所引发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刘某抓获归案。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40: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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