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拉运“四超”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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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超长、超高、超宽物件的安全运输,尽可能避免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编制无轨胶轮车拉运“四超”材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对“四超”料车的界定
1、超长车指:所装物料长度超出货厢长度1/3的料车; 2、超宽车指:所装物料宽度单侧超出货厢宽度150mm的料车;
3、超高车指:所装物料超出允许装载高度的料车;
4、超重车指:所装物料重量超出额定载荷的料车。
二、料车运输情况
目前辅运队使用的料车情况如下表:
型 号 | WCJ5E | WC5E(B) | WCJ5E(D) |
生产厂家 | 北方重工 siro-1967 | 江阴卡利格 | 山西煤科院 三相电机保护器 |
整车外型尺寸 长*宽*高(mm) | 7150*1950*1955 | 6300*1550*1850 | 78500*1980*2020 |
额定载重量(t) 双眼皮胶条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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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料的装车规定
1、凡属于“四超”车辆必须符合《无轨胶轮车准入要求》。 2、凡入井车辆不得超重运输,运输部件超出车辆额定载物质量时必须将物件拆分或者使用符合载重量的大型车辆运送,符合条件后方可运输。 3、备长炭粉各类砂、石、水泥等细小松散物料不得超过装载车厢上沿,必须用雨布遮盖,雨布固定在料车车厢上,不可有外漏引起尘雾。水泥袋、料石等物料不得超过装载车厢上沿50mm。
4、装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重心,设备的重心应尽量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严禁偏心运行。
5、超长物料运输时必须在物料下放垫放防止滑动的木板或道木等防滑设施,防止物料滑动。
6、转载物料时,物料最高部位离地高度不得超过3.3米,物料单侧端宽度不得超过150mm,否则必须使用特种车进行运输。
7、在车顶放置警示闪光灯,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挂警示牌或反光条,以警示来往车辆及行人注意避让。
8、在车辆后方放置有“危险”字样警示反光牌。
四、物料的捆绑规定
1、“四超”物料的捆绑必须牢固可靠,应采取强化的捆绑固定措施。
2、无轨胶轮车运送“四超”材料时,必须对所载物进行前、中、后捆绑固定至少3道以上,保证不发生滑动、窜出。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对各角捆绑固定,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歪斜。捆绑材料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捆绑,捆绑不得少于两道,禁止用铁丝或麻绳等易断材料捆绑。
3、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装车后,由装车单位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绑扎,发现绑扎不牢、偏载严重时,严禁运输。
3、对于有棱角的设备,捆绑时应在棱角处垫废旧皮带,以免棱角损坏钢丝绳。
4、捆绑易变形的部位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设备上的滑动部位应予以固定,以防止滑动。
5、超出运输车辆车箱或外形以外的部分,必须捆绑牢固。
6、装车及捆绑牢固后,由辅运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输。
五、运送措施
1、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运输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测量一遍沿途运输巷道断面尺寸,经与装车尺寸比较,确认车辆能通过后方准运输。硅酸盐水泥熟料同时必须清理好“四超”材料的使用地点和沿途影响运输的物体,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胶轮车,并做好警戒工作。
2、车辆入井前,司机必须在地面及时检查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纵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稳定可靠,并对车辆防爆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外漏防爆部件无失爆,车辆完好合格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
3、必须同时配备车载瓦斯断电仪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司机必须及时熄火断电撤离现场并向调度室汇报。
4、运输前由修理工增加检车次数,重点检查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纵系统、液压系统、启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稳定可靠,有无异常现象,不完好不准入井投入使用。
5、运行前司机与井口安检工和井下安检工通过电话询问结合车辆定位系统观察,确定巷道没有行驶车辆后方可拉运,拉运期间安检工要禁止相向车辆行驶。
6、同向行驶车辆间隔100m安全距离,严禁与其它运输机械设备平行作业。
7、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防被撞坏或撞坏井巷中的其他设施。运输大件的特种车辆必须指定专人跟车,跟车人员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输状况,特别是驾驶员的盲区要特别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司机停车处理,处理后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行车。
8、运输超高物料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确保物料的整齐及四角在运输中不发生移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