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脱硝氨水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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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喷气式飞行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氨水
发布时间2015年3月
引言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对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的处理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脱硝系统(氨水)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虽不能彻底消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完善良好的救援预案,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时正确的抢险救援,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损失,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和影响。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系统,贮存的氨水构成了重大危险源,如果氨贮罐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损失难以估量,因此《脱硝系统(氨水)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作为处理氨水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的文件,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按文件规定进行贯彻落实,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批准人:
2015 年3 月23 日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滑步机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安全方针,控制公司脱硝系统(氨水)生产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危害源,增强公司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为预防、控制和处理氨水事故,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杜绝污染,保护环境,维护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地避免和减轻突发事故对设备财产、特别是人员、环境的伤害程度,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熟料车间氨站脱硝区域内氨
水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应对和处理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1.4 应急体系
氨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与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消防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互相支撑,指导公司各部门进行氨水事故的应急救援。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人身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事故演练,提高脱硝氨站及氨系统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1.5.2 以人为本。应急处置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根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为原则,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3 统一指挥。在地方政府及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公司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5.4 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按管辖范围,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领导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处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应
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2.氨区的事故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2.1 氨区状况
氨水为水泥生产脱硝重要基础原料,公司共有1 个氨水罐,其规格分别为:32m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氨水储罐未构成了重大危险源,但属于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2.2 事故类型
2.2 .1 氨水泄漏
2.2.1.1 氨水在充装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误操作造成泄漏,储罐、管道及附件因腐蚀损坏造成泄漏,污染环境。
2.2.1.2 运行巡视不到位或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漏泄,污染环境。
2.2.2 储罐爆炸。因高温、雷击、过量储存或外来因素、其它不可抗力引发储罐爆炸。炉温控制系统
2.2.3 氨水输槽车运输量超限或设备使用维护不当,发生泄漏,爆炸起火。
2.3 危险性分析
2.3.1 危险特性:氨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氨水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与强氧化剂和酸剧烈反应。与卤素、、氧化银接触会形成对震动敏感的化合物。接触下列物质能引发燃烧和爆炸:三甲胺、氨基化合物、1-氯-2,4-二硝基苯、邻—氯代硝基苯、铂、二氟化三氧、二氧二氟化铯、卤代硼、汞、碘、溴、次氯酸盐、氯漂、有机酸酐、异氰酸酯、乙酸乙烯酯、烯基氧化物、环氧氯丙烷、醛类。
2.3.2 可能发生的事故:
氨水系统有可能造成氨水的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轻微的氨水泄漏事故将导致:人员的轻度灼伤及中毒,一般事故波及范围都在厂区内。较大的氨泄漏事故将导致:
⑴人员的伤亡;
⑵设备的损坏;
⑶较大环境污染;
⑷企业停产,较大事故将会波及到周边界区。
临界反应
2.3.3 人身伤害
2.3.3.1 氨水是可燃,有毒,具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品,当人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2.3.3.2 当中毒者出现轻度中毒症状时会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2.3.3.3 当中毒者出现中度中毒症状时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 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2.3.3.4 当中毒者出现重度中毒症状时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2.4 危害范围
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知悉:一旦氨水罐发生破裂泄漏,在以氨水罐为圆心,半径为124~ 212m 的区域范围内,人吸入氨气会造成轻度危害;在半径为62~124m 的区域范围内,人吸入氨气会造成中度危害;在半径0~62m范围内,人吸入氨气会导致死亡。针对事故的发生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堵漏、稀释、中和、卸压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脱硝(氨水)系统突发生产事故组织机构,上设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专门组织机构。
3.1.1 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内部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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