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一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积极防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企业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环境保护(环境因素)有关的所有办公、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也适用参与公司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协作单位、协力队伍.
三 环境因素
本公司办公、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包括:噪声排放、废气(粉尘)排放、废水排放、废弃物排放、油品泄漏、辐射污染、资源和能源消耗。
其中,重要环境因素有:噪声排放、废气(粉尘)排放、废水排放、废弃物排放、油品泄露、辐射污染.
四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1、噪声排放
噪声排放主要存在于打桩施工、混凝土搅拌和振捣、切割机操作、砂轮磨削、钢筋加工、木工电锯电刨操作、电钻操作、剪板机作业、发电机运行、施工机械使用、运输车辆使用等作业环节。
工地噪声排放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标准要求,公司本部办公生活区噪声排放应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要求.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场界设置1。8m高封闭围挡,作为隔音墙;数据监测
⑵ 打桩施工噪声较大的施工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如因工艺技术原因需要连续施工,应向
自动加油泵
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后方可施工;
⑶ 对于能固定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应将其安装在工作棚内;钢筋及钢板加工房、木工房等采取围护,不足时采用降噪围帘;
⑷ 定期对混凝土振动器进行保养和维修,振捣时注意不振钢筋或模板,防止振动器空转;用低噪声震动棒代替高噪声震动棒;
古代蹴鞠用什么做的⑸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尽量避免同时开启噪声较大的设备;
⑹ 机动车辆、空气动力机械设备等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在公司本部办公、生活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夜间车辆进入工地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⑺ 对空调、风机等噪声明显过大的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降低噪声排放;
⑻ 购买和租用机械设备,应对其环保性能(如噪音大小等)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性价比情况,避免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
snis-110⑼ 采用耳塞、耳罩、耳棉等个人防护用具。
2、废气(粉尘)排放
废气(粉尘)排放主要有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物流运输产生的粉尘,木工房锯木末扬尘,水泥罐(库)水泥粉尘,混凝土切割、凿除产生粉尘,建筑拆除和装修产生粉尘,煤烟、油烟等,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文印设备臭氧排放等
废气(粉尘)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⑵ 施工中尽量保留原生植被和树木,高大树木进行迁植或修剪高出部分的枝干,减少施工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
三通管接头
⑶ 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设置在居民区的下风向;
⑷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前采取先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
⑸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超量运载,装载物要低于槽帮0。15m;
⑹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⑺ 在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施工处,设置彩带布进行围护,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防止粉尘外泄;或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每天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
⑻ 木工房附近未围护的,设置彩带布进行围护防止锯木末扬尘,每天进行清扫;
⑼ 水泥罐周围设置彩条布进行围护,水泥库袋装水泥进行覆盖,防止水泥粉尘外泄,定期清扫;
道路广角镜
⑽ 爆破作业时采用水幕降尘,确保作业面粉尘浓度达标;
⑾ 锅炉使用优质煤,减少煤烟;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设施;
⑿ 施工机械、车辆安装排气净化装置,加强保养和维修;
⒀ 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及其他工程用化学品,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
⒁ 做好空调、文印设备等的保养和检修,淘汰落后设备,空调禁止添加添加氟里昂制冷剂,使用环保产品替代;
⒂ 新购或租用机械设备应对其环保性能(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评审,避免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
⒃ 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搞好环境卫生,防止各类恶臭气体排放。
3、废水排放
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现场清洗污水、建筑施工废水。
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搅拌站、桩基施工等,设专用沉淀池,冲(钻)孔泥浆池采用砖、片石或砼砌成,其容积为一般为冲(钻)孔容积的2倍,泥浆池不能发生渗漏;
⑵ 油料和化学溶剂等易燃物品设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⑶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实验室废液排放前经酸碱中和稀释等方法处理;
⑷ 食堂的污水设滤网,滤掉显见悬浮物,并经隔油池去油后排入污水管道,定期清理滤网和隔油池;食堂冲刷灶具、器皿使用无磷洗涤品;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污水管线连接;
⑸ 工地厕所设化粪池,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4、废弃物排放
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有废化学试剂稀料、废涂料、沥青渣、废油漆、废油漆桶、化学试剂包装物、石棉废物、废油棉纱、油手袋、油抹布、废电池、废油、废墨盒、矽鼓等;一般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砖渣、石渣、落地灰、淤泥等);可回收废弃物有废桶、废编织袋、废铁、废铁屑、废纸、更换后的水、暖、电器材料等。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根据废弃物的类别设置垃圾箱(桶)或分类堆放,放置于相关区域,放置废弃物的容器或堆放地设置明显标识,一般场所设置的垃圾箱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种;
⑵ 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收集可回收的废弃物,统一进行处理,并做好统计和记录;
⑶ 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由负责该项工程作业人员或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工地垃圾站;
⑷ 所有施工船舶配置垃圾收集器,禁止向河流、湖泊、水库等抛弃、倾倒废弃物;
⑸ 食堂外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⑹ 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品要对放置的容器加盖,利用场地堆放的,设置防护栏或加顶棚,有条件的利用封闭的房屋仓库等,防止因雨、风、热等原因而产生二次污染;
⑺ 各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并于每季度末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其中包括种类、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等。
⑻ 放置危险废弃物的容器,设置特别标识,防止该废弃物的泄露、蒸发和其他废弃物相混淆;化学危险品废弃物需按照其特性分类放置,特别是性质相反的物质,不能混放,以免发生化学反应;
⑼ 各单位设置专门场所集中保管危险废弃物,并登记造册,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处置,如在当地无法处置,定期集中交回公司本部处理,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区域转移的,并应当依法报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
⑽ 废弃物的运输应按规定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危险品的运输,还应对其是否具有该废弃物经营资质,运输设备、处理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确认,并与其签订正式运输协议,明确职责和责任.
5、油品泄漏
油品泄漏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使用中的漏油,设备、材料维修中油品泄漏,油品运输、储存中的泄漏,模板使用油品养护产生漏油,刷油漆作业产生油漆泄漏等.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执行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保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防止运行中产生油品泄漏;
⑵ 对设备、材料进行维修、保养时,应认真操作,并采取使用接油槽、接油盘等措施,防止油品泄漏;接收到的油品,应回收利用,或进行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⑶ 使用油品养护模板、刷油漆作业等,应按操作规程谨慎操作,油品不得泄漏而造成污染;
⑷ 作业余剩的油品,按规定退库,废油桶、废油刷、油棉纱、油手套等也应交回集中处置;
⑸ 沾有化学品、油类等的地面、容器及各类工具,应先对表面的化学品、油类进行处理,再用无磷洗涤用品清洗;
⑹ 各单位存放油品应设专门的库房,库房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地面做防渗处理;油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油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处理.
⑺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油品、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购买、运输、储存、领用、退库、废品处置等环节,都必须进行业务登记、记录.
6、辐射污染
在公司施工、生产经营、办公活动中,造成辐射污染的有核子密度仪和X光探伤仪的使用、电弧焊接、使用放射性建筑材料(如砂石、装修砖材)、电脑显示器产生辐射等。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核子密度仪和X光探伤仪的使用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
⑵ 对直接从事操作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⑶ 对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
⑷ 在使用射线装置的场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⑸ 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⑹ 射线装置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运输射线装置的工具,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⑺ 在室外、野外使用射线装置,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06: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19840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进行   施工   设置   排放   废弃物   使用   油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