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散时代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探析

家庭自动化控制系统股权分散时代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探析
桥梁建设作者:邵若 刘佳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8年第12期
        [摘 要]文章通过对万科控制权之争事件的回顾,结合万科的发展历程、股权结构及相关数据的对比与分析,梳理历史文献提供理论支撑,并深入探讨此次事件的内在缘由及对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启示。
        [关键词]万科;控制权;股权分散;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12-0067-06
        2015年7月,震惊商界的全球第一大地产商万科控制权争夺战强势打响,备受瞩目。宝能频频“举牌”万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不是一场单纯的并购。关于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相互选择;产业与资本的碰撞;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博弈;险资用途的监管;独立董事的责权;应该遵循“资本为王”“股权至上”的原则还是鼓励创业团队、尊重管理层捍卫自己管理模式的独立性等相关问题,整个社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2018年1月底,本已平息几年的控制权之争因万科独立董事撰文“炮轰”宝能并质疑浙商银行再次将当年“险资举牌”万科的宝能系推上风口浪尖。2018年4月,宝能开始减持万科股权,引发热议,也再次引发我们对这一我国资本市场进入股权分散时代的标志性事件以及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深度思考。
        一、万科控制权之争事件始末
        (一)宝能系频频举牌,持续增持万科
        2015年之前,华润与安邦这两大股东与万科管理层的关系一直比较稳定,相安无事,相互支持并且互不干预,一直到2015年1月“宝能系”成员前海人寿开始不断购入万科股票。宝能集团成立于2000年,属于姚氏兄弟家族企业,是国内一线房企,兵强马壮,雄心壮志。前海人寿是一家保险公司,2015年通过万能险的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同年7月10日,前海人寿已占万科股权的5%。下旬继续持股,至8月26日,前海人寿利用万能险资金已收购了万科6.66%的股份,已接近原保监会2015年7月出台的新政中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要求的上限。宝能系钜盛华和由其控股51%股份的前海人寿从2015年下半年以来于二级市场持续增持万科A股,7、8月份通过三次举牌,将股份增至15.04%,“战役”正式打响。同年11月,钜盛华又与5家基金公司签订了9个资管计划,透过银行理财资金高杠杆收购万科,将宝能系的持股比例升至20.01%,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12月万科停盘前,宝能系持有的万科股份已升至约24%,意欲强行夺取万科的控制权。
        (二)万科仓促停牌寻求帮助,引监管部门关注
        2015年12月17日,王石首次发声,基于信用、能力、风险及大股东角等原因表示
不欢迎宝能系成为最大股东。次日早晨,宝能做出反击回应,“宝万”正面交锋。当日中午,万科突然宣布股票于下午停盘,声称将進行重大资产重组。万科股票停盘前处于股市高点,曾从每股13元涨至24元。停盘期间深成指下跌18.49%,房地产板块大跌22.17%,万科H股重挫33.63%。由于宝能买万科的许多资金是从市场上借来的,以银行的理财资金和保险公司的保费为主,但万科停牌将导致流动性缺失,宝能的“金主”们紧张,宝能也“压力山大”。此时,宝万之争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挑战监管机构的智慧。证监会发声要求宝万之争的双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需要披露资金来源,全面收紧保险资金激进融资渠道。深交所也对万科出具重组问询函。剑拔弩张之时,安邦也成为宝能系和华润之外最重要的第三方势力。2015年12月23日深夜,万科发声欢迎安邦成为重要股东,宣告双方结盟。直至2016年7月4日,历经险阻,停牌半年多的万科A终于复牌,并如预期那样遭遇连续跌停,宝能系继续买入。截至7月19日,宝能系持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4%。
        (三)万科引入深铁,华润与宝能疑似合谋
        自宝能系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之后,万科一直在酝酿引入“白衣骑士”,通过股权稀释的方式延缓“野蛮人”的“敌意收购”步伐。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野蛮人”只是强调收购者主要把资本回报放在首位,因而“敌意”是从目标公司原管理层的角度看,侧重指动机不纯的二级市场资本操作。Sudarsanam(1995)研究了英国的目标公司如何运用防御战略以此破坏敌意收购,并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24%的目标公司会选择谋求“白衣骑士”的支持,即善意公司发起对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而通常上,白衣骑士的支持、工会的支持和诉讼都有助于破坏不想要的敌意收购。2016年3月13日,万科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圳地方国资——深圳地铁集团,意在使其成为最大的股东,以此抗衡宝能系(如图1所示)。
        但是,原最大股东华润此时担心所持股份会被过度摊薄以及导致每股盈利大幅下降,因而与万科心生嫌隙,只在2015年8、9月间做了一次象征性的增持,随后却与宝能“暗送秋波”,且私下里做许多独立董事的工作,百般阻扰深圳地铁的进入。2016年6月17日,3名华润的董事在3月关于引入深圳地铁方案已表示赞成后,突然行使否决权,直接导致预案被迫搁置。6月23日,宝能系公开反对重组预案,并于次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罢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内的10位董事及职工代表以外的2位监事,突显图穷匕见之势,万科管理层处境堪忧。华润非但没有质疑,反而在几天后的股东大会上和宝能共同否决了万
科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疑似“合谋”。一场血雨腥风的厮杀已箭在弦上。万科独立董事华生(2017)也认为,华润与宝能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形成法规定义的“一致行动人”关系[1]。6月27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华润和宝能自查;国务院国资委也明确表达了支持深圳市和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态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华润的董事不得不在7月1日顺应大势之趋,首次投票反对宝能罢免董监事的议案。7月4日,持股万科28年的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向七大监管部门实名举报,质疑宝能与华润的关联关系。2016年8月,恒大“横空出世”,不断收购万科股票。截至11月底,恒大及其附属公司已持股万科14.07%,跃升为第三大股东的同时也使得股权之争的格局逐渐清晰,前三大股东呈现三足鼎立之势:宝能系25.40%,华润15.31%,恒大14.07%,深圳地铁貌似由于股东的反对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四)权力更迭,华润黯然出局
野营房        事件突然再次出现反转剧情。2016年12月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痛斥险资高杠杆收购。2017年1月2日,大股东华润按相关协调意见与深圳地铁签署了股权协议,将股权转让给深圳地铁,完全退出战局。华润的淡出也被认为是万科之争的一个重要转折点[1]。截至
2017年6月,在成功受让华润所持15.31%和恒大14.07%股权之后,深圳地铁正式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总计持有29.38%的股份。
        2017年6月30日,万科在深圳总部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提名的11人均当选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王石辞去万科董事会主席,其中饱含各方利益取舍。这场股东会让万科长达两年的股权之争落下了帷幕。只是出人意料的是,最后的胜利者,不是在这场股权之争表现活跃的宝能、华润、恒大或是安邦,而是“白衣骑士”深圳地铁[2]。万科的第一大股东终究还是更换了,而原第一大股东华润在万科黯然出局。宝能系作为持股25.4%的第二大股东,无缘董事会。
        二、企业控制权与不完全契约理论
        万科之争引起很多讨论,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被普遍认为是管理层的行为选择与股东利益相互匹配的互补性机制集合,其本质是公司控制权的分配。万科控制权的变化不仅会带来管理层的变更,而且很可能对公司战略、成本结构和资本结构等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在古典企业中,老板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但1840年之后出现了一批支薪经理来管理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促使现代扁蓿豆
公司蓬勃发展,这也成为现代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主要特征。著名经济学家Smith(1776)早在《国富论》中就已经独具慧眼,意识到了股份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问题,但此问题并未得到广泛关注。直到Berle & Means(1932)研究了20世纪200家美国大型非金融类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并进一步研究这种分离导致公司被实际管理者而不是被股东控制,即所谓的“管理者控制”,将使股东蒙受损失。这时,此问题才引起了理论界的重视。因此,董事会开始成为保护投资者、应对管理人员失败或挥霍的重要制度。公司股东行使他们的合法权利,选出董事,让董事选择管理人员按照董事们的利益经营公司。理论上,股东是在政策意义上控制公司,但股东未必能真正做到这点,主要因为公司被数量众多的股东所有,以至于没有一个单独股东拥有足够的股份去真正拥有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者行为的力量[3]。而Alchian & Demsetz(1972)更是将企业定义为“高度专业化的代理人市场”。Jensen & Meckling(1976)认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挑战是,当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导致管理层的目标与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如何解决代理问题[4]。林毅夫和李志斌(2005)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同许多西方企业一样,也面临着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带来的代理问题[5]。之后的文献也主要从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和高管薪酬这三个角度研究代理问题,但是一直未能解释为何外部分散的投资者明知风险,却依然愿意将资金交给经理人打理。
        直到Grossman & Hart(1986),Hart & Moore (1990)等开创了正式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后被称为GHM理论),才对投资者为什么愿意出资组成股份公司并聘请职业经理人的“现代股份公司之谜”给出了系统的解释[6]。按照GHM理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与缔约成本等因素,在决定是否组建股份公司的时刻,无论是外部投资者还是经理人都无法预知公司未来是否会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和经营战略的调整,面对这样的风险,公司必须给予投资者合法的“剩余控制权”,依靠事前控制权的设定,以此减少事后机会主义(比如经理人通过资产重组等掏空公司的行为)。换言之,剩余控制权是公司所有权的核心。当无法预知事件发生时,所有者的“排他权力”可以决定如何使用资产,即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投票的方式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具有最终裁决权和影响力,这为投资者提供了事前激励。最优的剩余控制权安排应将其分配给专用性投资对企业收益影响最大的一方。之后,Hart &Moore(2008)又发展了不完全契约和雇佣关系的分析方法:契约为交易双方认定的权力提供了“参考点”。如果一方认为他从初始契约中获得了令其满意的应得权力,那么就会愿意为实质绩效努力;否則将“削减”一部分绩效[3]。为了减少由于削减造成的净损失,双方可通过签订一份能精准包含未来可能结果的事前契约,避免发生权力“侵害”的可能。
栅栏式接线端子
        三、万科控制权之争的内在缘由
        (一)过度分散的股权结构
        万科长久以来都是国内少有的公众持股公司,股权结构非常分散。20多年前,万科的创始元老林少洲曾提醒王石“股权分散可能会成为万科发展的隐患”。如今看来,一语成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84年5月成立。1988年12月,万科发行中国大陆第一份《招股通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了2800万元资金。1991年1月29日,万科A股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第一次配股,募集资金1.3亿元。万科表面上被大众称之为“民企”,但其背后其实都有国企大股东的参与,因此可以理解为是一家“国有资本参股公司”。2000年,当时的最大股东国有单位深特发将其股票转移给一家央企华润集团,后者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即便贵为第一大股东,华润也仅持有约15%的股权,近17年以来几乎没有太大变化。而第一大个人股东刘元生的持股占比甚至不到2%,管理层也仅持股1%左右。这样分散的股权结构的确有一定的好处,比如使万科避免了成为可能被少数大股东垄断的僵化企业,而且还建立了最平等的企业文化、最简单的人际关系、最优秀的团队以及
最有效的纠错机制,吸引了无数优秀人才相继加入[7]。但如此分散的股权结构也给潜在投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给万科留下了巨大隐患,也为后来万科难以抵御外来资本的强势攻击埋下了伏笔。id卡制作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27: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1949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公司   股东   控制权   股权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