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路基机械破碎施工工艺标准

石方路基机械破碎施工工艺标准
版本:第1版文件编号:JGSZ-JS02-01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路基石方松动全部或部分采用机械破碎施工的情况,其它道路石方路基施工亦可参照执行。
2 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2.0.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0.3重庆市建委(2000)39号文件《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3 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1)熟悉和分析图纸设计及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资料,编制石方机械破碎方案,并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2)开挖前对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人进行全面技术、操作、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3.2 主要机具设备
(1)石方破碎、开挖工程机械:大型履带挖掘机(带炮锤)、小型履带挖掘机(带炮锤)、推土机、装载机。
(2)运输机械:自卸式汽车。
(3)其它机具:抽水设备(如潜污水泵等)、全站仪、水准仪、平整度检测等。
3.3作业条件
(1)石方破碎施工应在岩层上部覆盖的土方、垃圾、杂物、树木及杂草等清理完毕后再进行。
(2)施工前应对石方破碎施工区域标高、范围进行测量完毕。
4 施工操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
施工测量临时排水设施石方破碎、开挖与运、弃路基测量放线与细部整平土工试验
4.2施工操作方法
4.2.1 施工准备
(1)石方路基破碎前在路基填筑前,应将石方路基破碎、开挖范围内的土、树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杂草等事先清除,并排除地表积水。对妨碍视线、影响行车的树木、灌木丛等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后在施工前进行砍伐、移植处理。
(2) 施工测量:
①在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导线、中线及水准点的复测,水准点的增设,横断面的检查、补测与绘制等,其精度符合表5.2-1要求。
②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全过程中,相邻导线间能相互通视。对有障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可以采用交点法或其他的规定方法加以固定。
③导线和水准点的复测必须和相邻施工段进行闭合。
④计算每一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边线。为了保证边坡的完整性,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宽500mm作为破碎开挖边线。
⑤施工测量完成后的测量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进行施工,避免出现机械破碎超量或破碎不足的情况。
4.2.2路基临时排水设施saba-018
(1)路基排水按照“截、导、排”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尽可能与设计排水系统相结合考虑,勿使
路基附近积水。
(2)施工时现在征地线边缘配置400mm高的土埂,挡住外界地表水,并在土埂内挖临时排水沟,路基与便道内的水导入排水沟,利用临时排水沟,将水排入路基外的现状沟渠。
4.2.3 路基破碎、开挖及运、弃
摄像机标定(1)路基石方采用履带式或轮式破碎炮机进行破碎松动,先大炮锤进行大面破碎,然后配合小炮锤修整标高及边坡至设计要求的方式。大面路基石方破碎顺序可根据路基的设计长、宽及开挖深度进行确定,一般采用全面分层和分段分层法由一侧向另一侧循序施工。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随时安排测量人员对破碎炮锤以完成工作面标高、范围进行测量,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
(3)在破碎炮机将石方破碎松动一定数量后,及时采用挖掘机将石渣集中装车运至指定堆放场地或直接运至渣场弃渣。
4.2.4 路基测量放线及标高、边坡细部修整
(1)测量放线应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测量观测点的布置,测量点应采用梅花形布置,间距应在2m左右,以保证开挖成型工作面平整度更加精确。
(2)大面石方破碎开挖至设计要求面50cm左右时应将大型破碎炮锤换成小型破碎炮锤,以减少每次破碎的深度,避免出现超量破碎、开挖和降低因炮锤振动对原状地基完整性的破坏。
(3)地基标高及边坡的细部修整应配合测量人员的细致工作,边测量边修整,尽量一次修整到位,避免重复施工。
4.2.5土工试验
地基石方破碎开挖到位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及时按照规范要求对岩层进行取样,并按照监理工程师
要求送试验室试验。试验结果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铜绿微囊藻
5 质量控制关键点
(1)破碎炮锤炮头每次凿入深度和凿打出的石块尺寸大小是破碎炮锤施工中控制的重点。
(2)破碎炮锤炮头每次凿入深度是开挖标高控制的关键,也直接影响开挖完成面的效果。
(3)测量控制是整个破碎开挖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观测点的布置和测量的及时性对开挖工作的正确性起到关键作用。
6 质量标准
6.1 基本要求
6.1.1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路基附近积水而冲刷边坡。
6.1.2 实测项目
表5.1-1 测量精度标准
表5.2-2石方路基允许偏差
工位管理系统
6.1.3 外观鉴定高压阻尼线
(1)路基整体表面平整,无明显下凹或凸起部位。
过氧化氢酶活性测定(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无明显岩层破碎部位;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3)无明显超挖或欠挖部位。
(4)如遇岩石断层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部位,需将原状岩石开挖并已经采用强度较高的石屑进行回填、夯实,或采用砼浇筑。
7 质量验收资料
7.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过程测量复核记录、石方路基施工记录等)。
7.2 路基完工后的质量检测记录(路基中线、高程、宽度检查记录、平整度检查记录、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等)。
8 安全、成品保护措施
8.1 安全操作要求
8.1.1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设专人指挥车辆、机械。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标志,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路口及基准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负责管理灯光照明。
8.1.2 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在无车辆、行人、牲畜通过部位。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
8.1.3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机械燃料操作时,其防火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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