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

钢管脚手架搭设标准
第一条 目的
规范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是脚手架验收、维护以及所使用的点检程序化,以满足造船的需要。
第二条 使用范围
适用于钢质船舶钢管脚手架的搭设操作及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项目主管、项目负责人做好与搭架主管进行搭架工程的工程交底和勘验。
二、搭架主管负责搭架工程派工及搭架施工的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并抽检上船搭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负责脚手架三级验收中的一级验收,负责搭、拆架作业申请、检查。
捕鼠笼三、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搭、拆架作业审批制度及搭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处罚、纠正违章。
四、搭架人员必须按国家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施工队必须按规定对搭架材料进行点检,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五、安全组长负责搭架的最终验收确认工作,对搭架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指出、纠正,对屡教未改的作为违章处理。
六、职能部门负责选择合格搭架施工队为生产服务。
第四条 搭架材料
一、要求
(一)搭架队应出具管子、扣件质量保证书,保证书交采购部备案。
(二)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表中序号3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表中序号4的规定。
(3)钢管上严禁打孔。
(三)钢管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同时在螺栓拧紧扭力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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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序号5的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
3、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5、冲压钢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2)冲压钢脚手板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的规定,且不得有裂纹、脱焊与硬弯。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6、木脚手板、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应无明显缺陷、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7、钢模网不得有脱焊、严重弯曲变形、腐蚀现象。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Δ(mm)  示意图
1    焊接钢管尺寸(mm)
        外径 48            -0.5
        壁厚 3.5            -0.5
        外径 51            -0.5
        壁厚 3.0            -0.45       
2    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  1.70   
3    钢管外表锈蚀深度    ≤0.50   
4    钢管弯曲
        A、各种杆件钢管的的端部弯曲L≤1.5m  ≤5   
    B、立杆钢管弯曲3m<L≤4m              ≤12
折刀                      4m<L≤6.5m            ≤20   
    C、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      ≤30   
5    冲压钢脚手板板面挠曲L≤4m            ≤12
                            L>4m            ≤16   
    B、板面挠曲(任一角翘起)        ≤5   
二、点检
各施工队应定期对脚手架材料进行点检,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回场地检修确认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生产保障科制定人员进行抽检,确保材料上船前经过了点检,严禁有损坏变形的脚手架材料吊运上船。
(一)搭架用钢管必须分类使用,一类管可用于脚手架的任何部位,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二类管只能用作牵拉管、护栏等,出库前钢管托架必须用油漆标;弯曲、开裂、受压变形较重,有洞且较大的钢管严禁上船使用,已经检查的钢管托架上须贴点检标识,内容填写要规范,必须写明搭架队名,检查人姓名和检查日期。
(二)搭架用扣件必须在内场进行全面的检查,要确保螺栓螺丝完好并清洁涂油保养,转扣和十字扣中轴如磨损较大不得使用。出库前装运扣件的垃圾斗须贴点检标识。内容填写要规范,必须写明搭架队名,检查人姓名及检查日期。
(三)脚手架上拉设的保险钢丝绳(8mm或带塑套6mm)每次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做好当月标,并检查钢丝绳的断裂破损情况以确定是否可用并严格执行钢丝绳的更新报废标准。拉设的保险钢丝绳不允许有打结、断股、超标准断丝或用夹头对接的现象。
(四)涉及明火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不得采用毛竹片铺设脚手平台。
(五)断裂、破损的脚手板不得使用。钢质脚手板板面挠曲或者扭曲超过标准的不得使用。
(六)断焊、变形、弯曲的爬梯严禁上架使用。
(七)所使用的吊运索具同样要做好当月标和检查。
(八)所使用的绑扎铁丝规格为:毛竹片采用18#铁丝绑扎,铁质、木质脚手板、铁模网采用16#铁丝绑扎。
(九)各搭架队要严格执行搭架材料点检制度。认真做好搭架材料的维护、保养,如发现使用的搭架材料未经点检或标不全的,立即停止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 搭、拆架作业的申请
一、因生产需要,要进行脚手架施工的,搭架主管提出搭架申请,填写《搭\拆脚手架作业许可证书》,由安全组长审批。各申请、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确认,确保无交叉作业。
二、使用部门因工程需要,对脚手架有特殊要求的,应书面报搭设部门,并经项目组确认,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脚手安全稳固。
第六条 搭架施工要求及安全要点
一、搭架施工要求及安全要点搭架前搭架队负责人要检查扣件、钢管、脚手板、竹片、钢丝绳、钢模网、爬梯的完好情况,确保搭架材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做好记录。
二、搭设材料的吊运,应严格按起重规定要求操作,未点检挂牌材料不得吊运上船,堆放材料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三、夜间或者密闭舱室施工,搭架队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照明度。不准擅自移动220V及以上电压的灯具及电线,雨雪天施工,搭架队必须做好防滑措施,防止搭架材料坠落伤人。
四、严格执行2M及以上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双钩安全带必须保持最少有一个挂钩在两端固定的钢管上,不能拴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防止高空坠落。
五、风力超过六时,禁止作业(露天作业);夏季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作业应注意防冻、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作业。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劳护用品。
七、所携带工具、物品要放置妥当,禁止往下抛,作业结束后,所用工具及多余扣件、物品要及时清点回收,不得遗留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八、作业时最好穿软底绝缘胶鞋,以防跌滑;同时在一块木脚手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得在作业时追逐打闹。
九、搭设要求及标准
(一)原则上立杆与立杆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2.5M,如特殊舱室立杆的间距无法保证在2.5M或以内时,施工前搭架主管拿出施工方案,并得到安全组长的确认后方可施工,立杆应基本垂直。横杆与横杆间高度不得大于2M。横杆应基本平行。
(二)从第二层起,每层工作平台须搭设双道防护栏杆,高度为1.10M左右,并与立杆用扣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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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铺设毛竹片或脚手板,人员可行走的一侧,从第二层起,必须在每层的上方拉设
钢丝绳(注:密闭舱室涂装施工用的脚手架,应用直径不得小于12MM的麻绳),钢丝绳的直径不得小于8MM。
(四)钢丝绳两端用双卡头固定在舱室前后或左右的脚手架立杆与横杆的连接处(中间一般不设固定点,如长度达到30M时,中间最多一个固定点,便于施工人员移动安全带)。环氧树脂模具
(五)层与层间须装有爬梯连接,单面脚手两端各装一路,连通脚手架每面装一路,爬梯档距不得大于0.3M,爬梯经绑扎稳固、安全,梯与梯连接处踏步档距不大于0.3M。
(六)遇到斜边柜等斜边处搭设脚手,底层须向外延伸二跨与整体连接牢固,以确保脚手架有足够强度和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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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立杆必须到边与横杆连接。
(八)对有线型的舱壁(如槽型舱壁)、凹陷处、支杆横向伸到舱壁(按铺竹片要求,每片竹片下要有三根支杆,每根支杆上有3只扣件与横杆连接),确保凹陷处搭设稳固。
(九)所铺脚手板必须双拼,板与板间距不大于0.08M,脚手板两端伸出支撑点不得少于0.3M,所铺竹片搭头不小于0.1M。
(十)脚手板、钢模网、竹片必须用铅丝绑扎在管子上,并收紧防移动,每片竹片绑扎点不少于4个(每边2个)。
(十一)凡施工作业区及行走区域内,脚手板或竹片必须满铺,不得有空缺或足以使人窜下的空挡,如施工不需要满铺的地方,必须有双道护栏杆保护,以防坠落。
(十二)脚手架横杆牵拉管对接头不允许用对接扣件连接,必须持两个以上扣件,并有余量。
(十三)脚手架长度超过32M,高度超过18M,应在宽度方向保持6根立柱以上(因环境及操作影响无法满足时,报安全组长确认),立杆与立杆之间保持在2.5M内,高度超过10M的脚手架,施工前脚手架与船舶主体结构间必须采取稳固措施;上部向下三分之一处可在船舶主体结构上焊接吊耳,用脚手管、扣件和脚手架连接,受力连接点间距不得超过5M;散货舱前后,异形舱室的脚手架,在靠近下斜坡板的第一根立柱须采取焊接挡马的固定措施;稳固措施在钢结构工程交验结束后方可拆除。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22:34: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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