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方:
项目,现 号楼 电梯井到已具备电梯安装施工条件,门洞防护措施齐全,现由移交方 将符合条件的 12 台电梯井道移交接手方 至电梯安装验收完毕,由接手方负责电梯井道的安全措施保护,并承担电梯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若该建筑存在交叉单位作业,各自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若各自施工人员违章或不慎造成安全事故,由各自单位承担。如移交方的工人向电梯井道内扔建筑垃圾,造成接手方人员受伤,移交方应负担全部责任。接手方在施工期间无条件接受移交方的现场安全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手方需明确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与移交方的日常工作。 接收方应向移交方提供以下资料:
1、 安装公司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备查)共享单车立体车库
乙基氯化物2、 特种设备备案许可证。(复印件盖安装公司鲜章)
3、 安装施工方案(进度,工序)。(原件)
4、 井口的防护措施(标示,标志,告知)。
5、 安装人员的保险证明。(复印件盖安装公司鲜章)
注明:若在安装过程中因土建与土建图纸不符处由移交方负责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或移交方原因停工,在停工期间接手方不负责井道的防护工作。由移交方负责。
移交方: 接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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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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