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MSDS

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挤压比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医用热熔胶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phenol
中文名称2:
石炭酸
英文名称2:
carbol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717
CAS No.:
108-95-2
分子式:
C6H6O
分子量:
94.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苯酚
108-95-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腐蚀监测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低温热管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皮]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5ppm,19mg/m3[皮]; ACGIH 5ppm,1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法;气相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网络电视直播系统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结晶,有特殊气味。
pH:
熔点(℃):
40.6
沸点(℃):
181.9
相对密度(水=1):
1.0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24
饱和蒸气压(kPa):
0.13(40.1℃)
燃烧热(kJ/mol):
3050.6
临界温度(℃):
419.2
临界压力(MPa):
6.1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46
闪点(℃):
79
引燃温度(℃):
715
爆炸上限%(V/V):
8.6
爆炸下限%(V/V):
1.7
溶解性: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主要用途: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cng撬装加气站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17 mg/kg(大鼠经口);850 mg/kg(兔经皮)
LC50:316 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 1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067
UN编号:
167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修改日期: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8:26: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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