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12
【字 号】筑府办发[2012]136号
【施行日期】2012.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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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1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9月12日
  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159号)精神,建立科学统一的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调查机制,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一)必要性
  住户调查主要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可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执行情况,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分级管理提供可信可靠的数据支撑,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和加强收入分配统计的要求,整合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优化完善住户调查制度,全面提升住户调查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收支数据质量,努力满足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
要。
  2.改革原则
  开展住户调查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影响深远,要坚持统一规范、科学适用、高效可行、积极稳妥的原则。
  3.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户调查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在继续发布原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相关数据。二是完善住户调查制度,改进住户调查手段,提高住户调查能力和数据质量。三是更好地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数据,全面反映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状况,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主要内容
j型密封圈  1.统一调查指标,完善调查内容。
  2.统一抽样方法,提高样本代表性。
  3.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
  4.统一数据处理,改进调查手段。
  5.统一数据发布,丰富发布内容。
  二、组织实施
  贵阳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重、责任大,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并会同市统计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城乡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大力支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将在全市十个区(市、县)及金阳新区开展,在已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区(市、县),由县级国家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区(市、县),由县级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解读
  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详细说明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和工作安排,积极争取支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做好改革方法和结果的分析解读工作。
  (三)稳步推进改革
  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积极做好人员选聘、培训、样本抽选、摸底调查、新调查户落实等相关工作,确保2012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新住户样本。
  (四)数据使用和发布
  由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会同市统计局反馈、提供、发布我市及分区(市、县)“全体居民”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数据,实现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目标。相关数据未经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和市统计局共同评估,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开。各区(市、县)数据的发布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和分省(市)数据的时间。
  四、保障措施
机械式温度表  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户调查工作,事关提高服务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水平,事关政府统计公信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牵头并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市统计局要共同对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调查过程等进行检查和督导。
  (二)市财政局要为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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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要协助做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分区(市、县)住户调查的相关工作。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特别是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要选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从事此项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各区(市、县)调查队、统计局要对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依法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有序,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保障国家调查制度及方案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五、我市调查样本范围
  在全市10个区(市、县)及金阳新区抽选调查小区共112个,实现城乡住户调查在各区(市、县)的全覆盖。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应按照国家方案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六、工作计划
  2012年7月前,确定并分配各地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量和落实样本调查小区。
  2012年8月31日前,选聘辅助调查员,完成住户方案布置和组织培训。 2012年9月15日前,对抽中的调查小区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并向上级上报摸底调查数据。
  2012年10月31日前,按照一体化住户调查方案要求,抽选并落实经常性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并上报调查户名单。
  2012年11月1-30日,组织实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新调查户进行试记账。
  2012年12月1日,使用一体化住户调查选定的经常性调查样本,正式进行记帐,收集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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