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清肺排毒颗粒的功效与作用∙【公布日期】2013.03.07
∙【文 号】国家统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线性相位∙【施行日期】2013.03.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现予以公告。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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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
为了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框架,提高居民消费支出数据的可比性,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包括居民在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支出。本分类中的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以满足自身和家庭成员需要为目的,经常性、多次性的消费支出,不包括资本投
资类支出,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支出,以及居民最终消费中由政府支出的部分(包括政府在卫生保健、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等。
本分类适用于GDP核算、住户调查、消费价格调查等与居民消费支出有关的统计调查和数据发布。
本分类充分借鉴联合国制定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COICOP),并注意把握以下三项原则:
(一)以支出目的为划分原则。本分类对居民消费支出产品与服务的划分,以支出目的的同质性为原则,将居民日常消费支出按照吃、穿、住、行等目的进行归类,具有相同目的的支出内容,归入同一分类项下,体现居民实际消费支出的习惯。
(二)全面性原则。本分类能够全面覆盖居民消费支出,不遗漏,不重复,有利于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实际及其结构情况。
(三)可操作性原则。本分类结构框架能够满足有关统计调查对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需求,各项调查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分类结构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将若干条目合并汇总或将某一小类条目进一步细分得到所需的扩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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