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钢、铁水在冶炼、吊运、如果在铸造过程中发生事故,当它出水时会爆炸,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 转炉、混铁炉、铁水预处理站、直兑铁站、LF精炼炉、RH精炼炉和连铸机的操作平台和事故坑不得积水,若发现积水应立即清理干净;事故坑须铺上干燥的渣子或干沙,否则禁止兑铁和冶炼作业;由各自管理作业区负责管理; 销子材料
二、 钢、铁水提升区域的地面上不得有积水,由地面所属作业区负责管理;光盘包装盒
水的声阻抗三、 钢水上连铸机时,连铸机旋转臂和连铸平台的工作范围下部必须没有积水,否则停止连铸机生产,由连铸机所属作业区负责;
四、 所有提供在线使用的钢水罐、铁水罐、事故罐及渣罐必须保持干燥。钢水事故罐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其余的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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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以上禁止积水区域若有积水,一旦发现,应扣除负责管理的作业区负责人当月的福利奖励300元;
六、 如果违反第4项,将对每个can的负责人处以,并颁发月度福利奖200元。
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安全环保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