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褥疮防治床垫一、孕产妇死亡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研究并分析孕产妇死亡率和死因变化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当前妇幼保健的重要任务。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始于1989年,经过10余年的监测,初步摸清了我国孕产妇死亡的基本状况、主要死亡原因和影响因素,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孕产妇死亡监测的工作目的是:①通过监测继续了解全国及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动态变化规律及其死因分布特点;②根据全国不同地区的死因分布情况,进一步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策略,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改善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监测系统各级组织及其职责
组织机构详见组织机构图。
(1)市妇幼保健机构:在本地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参加省级培训;
★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初审、上报;
★负责辖区内监测点工作质量并接受上级检查。
(2)各监测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在本地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参加省级培训;
★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初审、上报;
★负责自查监测点工作质量并接受上级检查。
(3)街道(乡镇)、村级妇保人员:
★参加区县级培训;
★配合区县级妇保人员进行监测资料收集、上报;
★负责核实死亡情况,并配合填写好有关表卡。
组织机构图
靶向代谢组学分析行政领导部门技术指导部门
三、监测对象和范围
模组网1.监测对象
(1)本地户口
监测地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方案外妊娠的孕产妇。嫁入监测地区,但未上户口者应作为监测对象;从监测地区嫁出,仍未迁出户口者,不作为监测对象。
(2)非本地户口
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产妇。城市监测点,指本市城区以外的流动人口;农村监测点,指本县以外的流动人口。不包括城区与城区、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口。
孕产妇死亡监测时限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终止后42天内。
国家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金台区。
市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宝鸡市所辖三区九县的所有长住及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包括方案外妊娠的孕产妇。
四、监测内容、指标和相关定义
1.监测内容
(1)监测地区内的活产数;
线路模拟器
(2)监测地区内的孕产妇死亡数和死亡原因;
(3)孕产妇死亡的地区和人分布;
(4)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
(5)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
以监测点活产及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体现具体内容。
2.分析指标和内容
(1)孕产妇死亡率;
(2)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3)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和影响因素。
(1)孕产妇死亡: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管妊娠时间和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
(2)活产:活产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
重以1000克及其以上为准。
(3)孕产妇死亡率(MMR ):指一年内每10万例活产儿中,孕产妇的死亡数。 计算方法:
孕产妇死亡率=
100000/10万当年活产数
当年孕产妇死亡人数
(4)孕产妇死亡率的校正计算
通过乡、县、省3级核实补漏后,应根据漏报调查发现的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漏报数对孕产妇死亡率进行校正。        孕产妇死亡率校正计算公式:
100000/10万
抽查地区上报活产数
led光源模组抽查地区漏报活产数
(1上报活产数)
亡数
抽查地区上报孕产妇死亡数
抽查地区漏报孕产妇死(1上报死亡数⨯+⨯+
⨯=
孕产妇死亡率
五、监测资料的收集
1.渠道
城市由街道→区→市,农村由村→乡→县,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中心的孕产妇死亡报告系统,要求各级均有专人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2.方法
(1)监测地区每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城市的街道(或有关医院)向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农村的村妇幼人员应向乡镇妇幼专干报告。
(2)再由区、县级保健机构组织专人到与该孕产妇死亡有关的医院,以及乡、村级妇幼医生、接生员或个体行医者处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包括孕期、产时、产后情况,发病与死亡经过,还要注意询问死者的既往病史。如该孕产妇死亡发生在家里,无医疗保健人员或接生员在场,则应入户了解有关死亡过程及病史。然后填写死亡报告卡,并写出病历摘
要或死亡调查小结,上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死亡个案讨论,明确死因。对无法确定死因的疑难个案,应写出初步意见及可能的死因推断,然后上报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4)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死亡个案讨论,明确死因。对无法确定死因的疑难个案,应写出初步意见及可能的死因推断,然后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3.报告时间
每个监测街道(乡镇)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审核后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及时进行死因调查,并及时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并与区县卫生部门一起,完成区县级死亡结果的评审,再经市级评审后,每半年(于6月及12月底以前)报省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
六、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与运行
(1)区对街道,乡镇对村,利用每季度例会制度,季季进行质量检查,区县、地市级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2)市级每年进行一次监测区县的监测质量检查和评审。未达到要求的区县全面进行补漏调查。
(1) 活产漏报率=
100%漏报活产数
带写字板的椅子上报活产数漏报活产数
⨯+
(2) 孕产妇死亡漏报率=100%漏报死亡数
上报死亡数漏报死亡数
⨯+
(3)
卡片填写的错误率
=
100%每张卡片项目数
抽查卡片数抽查卡片的错误项目数
⨯⨯
(4) 卡片填写的完整率=100%抽查卡片的总数
抽查完整卡片数⨯
3.质量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30: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16317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孕产妇   死亡   监测   地区   机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