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无纺布面膜
链路层劫持【公布日期】2010.03.03
sync pad【字 号】甘卫中发[2010]65号
【施行日期】2010.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电池钢壳【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的通知
(甘卫中发〔2010〕65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药检所:
脱模剂原料  医疗机构生产的中药制剂是临床用药的一个重要补充,也是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中“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使用”及“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中药制剂”的精神,充分利用全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在临床防病治病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拟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进行了论证,确定了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现予公布。请各级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把推广使用院内中药制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院内制剂的推广使用,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各医疗机构根据推荐目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择目录中的品种,提出申
请,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请各生产院内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办法(试行)》等法规,保证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价格合理的院内中药制剂。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17: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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