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连杆机会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销售环节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车用乙醇汽油(E10)和车用柴油。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1. 产品分类
磁卡复制1.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06
606.7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车辆相关产品
车用乙醇汽油(E10)
机械及安防
车辆相关产品
车用柴油
1.2 产品种类
车用乙醇汽油(E10)(ⅥA/ⅥB)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四个牌号;车用柴油(Ⅵ)按凝点分为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六个牌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中规定的特殊牌号。
2.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3.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18351 车用乙醇汽油(E10)
GB 19147  车用柴油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蒸馏法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轨道根数
GB/T 1885石油计量表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选金工艺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487汽油辛烷值的测定法  研究法
GB/T 6536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8017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8018 汽油氧化性的测定 诱导期法
GB/T 8019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 喷射蒸发法
GB/T 8020汽油中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安全带包
GB/T 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 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30519轻质石油馏分和产品中烃族组成和苯的测定 多维气相谱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NB/SH/T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NB/SH/T 0174 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检验  博土试验法
SH/T 0604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SH/T 0246 轻质石油产品中水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NB/SH/T 0663 汽油中醇类和醚类含量的测定  气相谱法
运维安全审计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3 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谱法)
SH/T 0713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谱法)
NB/SH/T 0711汽油中锰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8020汽油中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NB/SH/T 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SH/T 0806 中间馏分芳烃含量的测定示差折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谱法
GB/T 33400 中间馏分油、柴油及脂肪酸甲酯中总污染物含量测定法
GB/T 265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 268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 386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 508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 11133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库伦滴定法
GB/T 11139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
GB/T 17144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
GB/T 23801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SH/T 0175馏分燃料油氧化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 0694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值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
SH/T 0765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 抽样
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等级、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4.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4.2.1 在被抽样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4.2.2 抽取样品时,取样方法执行GB/T4756。取不少于4L为样本,其中检验样品不少于2L,备用样品不少于2L,盛装在合适的容器中,样本量应满足检验需求。盛装成品油产品所用的容器,必须完整、清洁、不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在加油站抽样时,直接从加油机油口取样,抽取样品数量和容器要求与成品罐抽样时相同。
4.3 样品处置
4.3.1 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对抽取的样品,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当场对样品的桶口或瓶口密封,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封条上至少要有抽样日期、抽样人和被抽查企业代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等相关信息。
4.3.2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小组通过合适的途径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拋。
4.3.3 抽检机构应按经销企业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经销企业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经销企业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并盖章确认。
4.3.4 成品油取样时应避光。
4.3.5 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处,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4.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5. 检验要求
5.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2:3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15906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乙醇汽油
标签:产品   石油   测定法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