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行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铸造行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依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安全环保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铸造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应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青特铸造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 职责
4.1安全部门
4.1.1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4.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
4.1.3 负责对公司新增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提出申请。
4.1.4 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并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4.2 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班组安全管理员
4.2.1 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使用及检查。
4.2.2 各班组长及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使用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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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各班组长负责每月劳动防护用品的集中领发。
4.2.4 各班组长及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安全部门。
4.3 车间仓库管理员
4.3.1 负责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暂时保管及发放。
4.3.2 负责以旧换新劳动防护用品的确认及发放。电器触点
4.3.3 要做到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劳动防护用品的制表
5.1.1 安全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见附录A)结合本单位的工种、人数,编制本单位在职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报安全环保处。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以主要作业或劳动环境为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1.2 安全部门于每月10号前编制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安全环保处批准(电子版同时报安全环保处建账)。
5.1.3 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到物资管理处领取本月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进行发放。各班组长负责集中领发,领取时由班组长签字。《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有安全部门留底备查。
5.1.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是指正常生产情况下的配备定额,若特殊情况需增加发放数量,由本单位以《工作信息单》形式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生产经营部负责人审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
5.1.5 以旧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车间或班组指定人员在领取新物资的同时上缴等量旧物资,经仓库管理员确认无误后给予发放。
5.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5.2.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各工种劳动条件确定,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2 新入厂员工入厂时由安全部门负责统计劳保鞋号及工作服号码,确定工种后按工种由仓库发放除工作服外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并由领用人签字,新入厂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按《
工作服管理规定》执行。
5.2.3 新入厂员工领取工作服、劳保鞋,如号码不符需更改劳保鞋及工作服号码时,及时联系安全部门调整更改。
5.2.4 调动工作岗位的职工,按新岗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5.2.5 员工离职及退休时应交回工作服及安全帽,未按规定交回工作服者,缺少件数按《工作服管理规定》执行,未交回安全帽按原价扣款。
5.2.6 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录A:《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6 铸造公司特殊作业场所及劳保用品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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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名称
现使用的防护用品
建议使用的防护用品
01
存在粉尘的作业
防尘口罩、防尘面具
02
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作业
安全帽防砸鞋安全
防滑鞋
03
有碎屑飞溅的作业
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
04
操作转动机械作业
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
05
接触锋利器具作业
防护手套安全帽防砸鞋
06
地面存在尖利器物的作业
安全帽
07
手持振动机械作业
耳塞、防砸,防护手套
耳罩防振手套
08
铲、装、吊、推机械操作作业
纱线蒸纱机
安全帽防尘口罩
防冲击护目镜
09
带电作业
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
绝缘服防冲击护目镜
10
高温作业
安全帽、遮光、高温面罩热防护服、护腿、防护手套
耐高温手套(壳芯)
11
危化品场所作业
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安全帽
12
高处作业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防护网
13
地下作业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耳塞护手防砸鞋
耳罩
14
密闭场所作业
安全帽、防毒面具手套空气呼吸器
15
噪声作业
耳塞
耳罩
7 检查与考核
7.1 车间主任、班组长及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车间、班组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使用及检查,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7.2 工作期间未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现,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7.2.1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责任人100元。
7.3 属于个人丢失或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员工按原价交款以后才可发放;对以旧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换新时不能提供旧品的,按原价交款后才可发放。
7.4 对虚报、谎报发放数量者,每发现1件次,按其原价2倍的标准扣罚申报人员。
8 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穿戴要求
参照附录B:《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穿戴要求》。
9 引用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5]第1号 穴盘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3年
《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表》                                  3年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                                  3年
本文件由青特铸造公司安全部门起草。
主要起草人:
起草部门审查人:
会签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本文件由青岛青特铸造有限公司安全部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实施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5:29: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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