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

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钻机拆迁、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根据SY5974—2007《钻井井场设备、作业技术规程》和Q/SL1261—2007《钻井施工现场协作与交叉作业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望严格执行。
(一)拆迁前的准备
第一条钻机搬迁前,生产办和钻井队共同勘察新、老井道路和井场及周边情况,达到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后方可搬迁。
1、进入井场的道路选择在井架大门前偏左或偏右。
2、井口距民房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
3、井口距高压线和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少于75m。
4、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
5、井场和道路、桥涵必须保证车辆自行出入。
6、设备及辅助设施(发电房、消防房、宿舍房等)有足够的摆放位置,不准影响两侧放喷管线的安装和使用。
7、了解、掌握新井井场地下电缆、光缆和油、气、水管线等地下设施分布情况。
8、认真观察新、老井道路上跨越各种线路(高、低压线、通讯线)的高度,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9、在苇塘、自然保护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
10、在滩区、海油陆采井施工时,道路、井场符合胜利石油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二条生产办调派室应合理组织吊、卡车、拖拉机,吨位、车型、数量,满足现场要求。
第三条钻井队接到生产办调度室搬迁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
1、由队长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交待搬迁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
2、检查吊装索具,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磨损、老化的索具必须停用。
3、领取捆绑车辆的铁丝、绳索、手工具等。程序升温
4、清理干净循环罐、储备罐内的泥浆、沉砂和加重灰罐内的重晶石粉,放净药品罐、固井水罐内的液体。
5、泥浆、液体要全部放入大循池内、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6、各种小设备、辅助设施要捆绑牢固。
7、绞车冷却水必须放净。
8、油罐存油量不能超过2t,否则应倒出。
(二)拆、迁规定
第四条召开有关单位安全协作会,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进入井场人员(包括机关、后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衣、工鞋),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
第五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配件不得上抛下扔。
第六条高处作业的正下方及其附近不准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大庆型钻机搬迁过程中,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不得进入井场安装、拆卸井架附件、栏杆等。老井必须等钻井队将所有设备搬迁完毕,人员及吊卡车全部撤离井场后,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方可进入场工作。新井必须等安装队将井架栏杆、附件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合格后,钻井队方可进入井场工作。在安装队没有安装完毕之前,钻井队人员必须在井场以外等待。在没有安装栏杆之前,严禁上井架挂悬吊、穿大绳等高处作业。
第七条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雨雪天气或夜间、雾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必须停止设备吊装、拆迁及高处作业(包括后勤单位的电路架设、设备校正等现场作业)。
第八条拆、安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有专人监护。
第九条吊车必须由司钻以上专人指挥,佩戴“吊装指挥”标志,明确指挥信号和口令;拖拉
机由司钻或司机专人指挥,严禁站在拖拉机牵引架上;进出井场车辆由现场调度指挥。安全工作由指挥者全面负责。严禁钻井队和机关、后勤人员操作吊车、车辆、拖拉机。
第十条不准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等起重设备吊人上、下。不准超载荷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
第十一条在起吊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吊车必须选择好地理位置,使用垫木或连接牢固的垫杠,支好千斤腿;完全起吊设备前,应试吊,当班司钻或负责人必须检查千斤腿支撑是否可靠。
2、检查索具是否与所吊设备吨位相符,严禁超负荷使用索具。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
3、检查吊装区域内是否有“上三线”,严禁在“上三线”下起吊。
第十二条装卸施工中,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或受力绳索附近通过和停留,并不得进入吊臂旋转范围内。作业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推拉设备,必须栓游绳牵引控制设备。两设备之间不准站人。
第十三条装卸设备必须使用标准化索具,四角平吊,严禁使用系死扣绳套、单根绳套。
gps组合第十四条装卸中严禁设备自由下落,不准伸长吊臂拖拉设备。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随同设备或游动系统升降。
第十六条严禁斜吊设备。
第十七条上、下绞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现场调度、钻井队长或平台经理在现场组织指挥。
2、30t吊车二台,主要承重千斤腿必须打在水泥基础上,其它千斤腿用垫木打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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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Φ32mm完好的标准吊索。
4、必须先试吊0.1m~0.2m,刹车检查索具、千斤腿,确认无问题后,平稳、低速同时起吊,严禁单机突然刹车。
5、40t低平板拉运,左右立柱装全。
伐地考昔第十八条上下人字架,必须装好栏杆。由现场调度、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绳套双股挂牢。
第十九条上下天车,由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绳套挂牢。
第二十条拆卸井架,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专用吊装绳索。
第二十一条偏房是钻工填写报表、值班休息的场所,不是材料工具房。因此,对其使用做出如下规定,望各队严格执行,否则,不准开钻。
1、限重5t,不允许超载。2硅酸铝纤维毡
2、支架完好无损,销子、别针正规齐全。若发现支架焊口、耳子开裂,必须立即整改。
3、允许存放的设施:液压源、配电柜及常用手工具及应急井口工具。
常用手工具包括:铅油桶、黄油桶、安全带、钻杆钩子、黄油、榔头、扳手、管钳等。
应急井口工具:保护接头一个、回压凡尔一个、上下旋塞一个。
4、有新干燥房的井队,必须把电磁刹车的配电柜放在配电室内。
5、严禁存放其它井口工具。
6、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二条上、下钻杆盒、转盘大梁、绞车大梁、底座等,由副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三条使用两台吊车装卸大件(泥浆泵、联动箱、加长循环罐等)时,由队长指挥,使用与设备重量相符的吊车、标准吊索。
第二十四条装卸管材(钻具、方钻杆、鼠洞管等),由副队长指挥,标准吊索,两头平吊。
第二十五条装卸循环罐、储备罐,由副队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六条装卸板房、材料房、爬犁,由副队长或司钻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七条装卸发电房、油罐、柴油机、联动机,由副队长或司机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八条装运设备,必须摆平放正,能打上车箱板的必须打上车箱板,不能打车箱板的应四角捆绑牢固,平板车两边立柱要装全。钻井队必须备足铁丝、绳索等捆绑材料,认真做好车辆捆绑。
第二十九条现场服务队架设电路、校正设备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有带班干部。
2、根据上井人员、任务、天气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3、严禁客货混装。
4、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列条款。
5、吊车由带班干部指挥,拖拉机由班组长指挥。
(三)起、放井架规定
第三十条安装时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第三十一条穿砸连接销子时,榔头运行方向不准站人,抡榔头不准戴棉手套。
第三十二条起放井架必须装前支腿,装好校正指重表,游动滑车下垫好滑道。
第三十三条井架及底座各连接销子必须齐全、正规、标准,并穿好止退销,机房与钻台底座连接处卡8只卡子加固。钻台底座连接拉筋齐全。各连接卡子、螺丝齐全、正规。
第三十四条起动绳绳径为40mm,总长度为192m,不准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老化、扭结。每端各用7只Y40绳卡卡牢,卡距为250mm,绳卡压板均要压在受力端。
第三十五条井架各处附件(小滑车、立管、死绳支承轮、梯子等)必须固定牢固,并加拴保险绳卡牢。井架后上中部装有拦绳。
第三十六条二层台卡子齐全、卡固牢靠、操作台完好,支梁居中,各处附件(栏杆、操作台、指梁档杠等)必须捆绑牢靠。冬季必须在起井架前围好二层台帆布,并且固定牢固。
第三十七条井架梯子护栏、天车台、二层台、休息台等处栏杆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第三十八条井架各处防爆灯具按标准固定,加保险绳固定牢固。
第三十九条绞车安装使用规定如下:
1、刹车系统:刹把活动自如,高度700mm~1100mm,有防溜链条,刹带销子、螺丝齐全、正规,刹带片、刹车毂磨损不超标准,平衡梁固定牢靠,两端高低一致。
2、刹车气缸进放气良好,不漏气,固定螺丝齐全,灵敏可靠。
3、防碰天车安装正规、气开关不漏气,灵敏可靠。
4、气路安装正规、各气开关阀件完好、灵敏。
5、绞车、转盘、传动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牢靠。
6、检修绞车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总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7、液控盘式刹车操作与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厂家说明书要求。
第四十条大绳活绳头必须使用专用绳卡、固定牢靠。快绳每扭距断丝不超过3丝,排列整齐。死绳上部有支承轮,不磨立管、井架。死绳头在固定器上绕3圈,绳头压板螺丝齐全牢固,有防溜绳卡,有档绳销,起放井架前必须取掉上部档销。
第四十一条机房设备按标准校正后固定牢固,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有效。梯子、栏杆必须齐全、正规、可靠。气瓶管线、阀件完好,安全阀定期校验。检修机房设备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控制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油罐区油管线不滴不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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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泥浆泵皮带绷紧,泥浆泵皮带不绷紧不准起放井架。
第四十三条起井架前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起动绳导向轮能在人力作用下转动,大绳不跳槽。
2、井架各处不准存放工具、配件、杂物等。
3、井架绷绳分别顺列两侧展开摆放,不准有接头、断丝现象。
4、缓冲气缸必须启动灵活,不刺不漏。
5、人字架快绳轮位置正确,轴套配合间隙不超标。
6、启动两部柴油机,转速均为1100r/min,井架起升至60º时,逐渐将转速降至800r/min,绞车用I档(液力变矩器不按此标准)。
7、自动空气压缩机保持0.8MPa~1.0MPa正常供气。各气开关、离合器进放气良好、工作正常。
第四十四条起井架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钻井队相关人员依据《起放井架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由钻井队长召开特殊作业安全会,安全人员交待安全施工措施。正职干部和现场调度不在现场,不准起放井架。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1:22: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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