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2008年第22号--关于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JTS165-6-2008)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08年第22号--关于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JTS165-6-2008)的公告
文章属性
背胶橡皮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08.08.24
【文 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08年第22号
合欢椅∙【施行日期】2009.0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监控门禁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8年第22号)
  现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5-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铅板加工
  本标准的第3.1.3条、第3.3.1条、第3.4.2条、第4.2.2条、第7.0.1条、第7.0.4条、第7.0.5条、第7.0.6条、第7.0.7条、第7.0.8条、第7.0.9条和第7.0.10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电解制水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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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强制性   水运   工程   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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