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箱梁制造、安装合同

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自行葫芦
合同编号:
专业施工合同
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
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XX工程的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
施工等任务专业分包给乙方具体实施。甲乙双方代表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
    1.1合同文件构成如下:
  (1)本合同文件、补充协议及附件;
(2) 设计图纸、钢结构加工验收规范、公路桥涵施工规范等相关规范;
(3)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双方来往的函件、资料);
(4) 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书。
1.2以上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互为补充。若有不明确、不一致或有分歧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条乙方承包内容
向心关节轴承散件加工
2.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2.1.1XX工程全部钢箱梁制作材料以及其它材料的采购、验收及检验;钢箱梁单元件制造、各种预埋件(若有);厂内外的喷砂、除锈、防腐及装焊、预拼装、检测、验收、保管;将钢箱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运至桥位区域甲方指定的位置;钢箱梁安装支架搭设与拆除;钢混叠合梁的顶升;钢箱梁支座安装与定位;现场的吊装、平台上的精确就位;钢箱梁节段的临时和永久性的工地焊接连接及焊缝的修补、涂装;完工后的验收交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归档及上报,以及与完成合同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乙方确保施工的工程均能获得监理和业主的验收合格。
2.1.2安全防护钢护栏制作材料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的采购、验收及检验;内外防腐及油漆的涂装以及与完成合同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满足业主及监理验收条件。
2.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安全文明环保方面有重大投诉或事故,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以及因由投诉或事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3.1本合同钢箱梁制安为固定单价合同,即  /吨(其中工厂制造单价为  /吨,出厂后现场安装单价为耐酸碱保护膜    /吨),工程量暂定    吨,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本合同总价及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承包内容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调遣费、各项直接费、间接费、垫资利息、税金、利润、资料费、差旅费、会务费、生活费等为完成和维护该工程的所有费用(含材料采购、钢箱梁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细化、加工制作、运输、吊装、安装、防腐的全部工序费用)。本合同不对材料、人工等作任何调价。乙方履行本合同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未明确约定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该单价中,甲方不再支付或承担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任何费用。
3.2本合同钢混叠合梁顶升为总价包干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承包内容发生的材料费(配重材料)、辅助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调遣费、各项直接费、间接费、垫资利息、税金、利润、资料费、差旅费、会务费
、生活费等为完成和维护该工程的所有费用(设计细化、专项施工方案细化、工装支架搭拆及使用、配重材料的固定措施、配重材料的拆除及使用、钢混叠合梁的顶升及现场材料设备转运等全部工序费用)。本合同不对材料、人工等作任何调价。乙方履行本合同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未明确约定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该单价中,甲方不再支付或承担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任何费用。
3.3钢箱梁支座材料为甲方提供,安装费用已包含在钢箱梁制安固定单价中,不另结算相关费用。
3.4本工程钢箱梁主材材质为Q345qC,如图纸最终确定的主材材质发生变化,则按材料价差调整合同单价。
3.5本合同工程数量及暂定合同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重量约定的工程数量,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表D.3.7钢结构钢箱梁中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其中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经甲方、监理及业主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单价确定合同结算总价。
3.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合同价款约定外,不得再主张施工措施及现场签证等任何额外费用。乙方厂内制造提供增值税发票,工地安装提供建安税发票。
第四条工期要求
4.1合同完工工期:      日前完成备料工作,      日前完成钢箱梁的厂内制作工作,在      日前完成梁体架设等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内容。甲方依据总的施工组织计划,在对乙方下达钢箱梁分项工程施工通知单时,同时下达钢箱梁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计划以及厂内制作、运输、安装时间节点要求,由乙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后报甲方审批,乙方应依据甲方的工期要求积极组织材料、安排厂内制造,并按期完成现场安装。施工图于本合同签署后7日内提交给乙方。
4.2甲方对乙方的制造、安装等进度和质量实施过程动态监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提出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实施性钢结构分项进度计划。
4.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工期要求。
4.4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的货物分批交货,交货地点为本合同项目约定桥址(
成都市一环路府青路);交货后,乙方需按约完成后续工作任务,不得延误甲方后续施工;各批次交货时间和数量应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计划。
4.5直至工程完工,因施工里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延后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遇施工里程、工程量、业主需求等原因需调整节点日期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节点日期。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钢结构及附属结构的加工制作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
5.1.1材料要求:所有主材、辅材(焊条、高强螺栓、剪力件等)、涂装材料等均由有国家正式资质的厂家生产,应符合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中的要求。
5.1.2乙方应严格进行检验,产品均有相关的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若因试验检测不合格或不能出具合格资料所造成的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5.2 加工要求
电视升降机
5.2.1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设计图中提到的)、相关钢结构规范(由乙方自备)及通过评审的《钢箱梁加工工艺文件》、《钢结构涂装工艺文件》、《钢结构吊装方案》等进行施工、检测及验收。
5.2.2提供《规范》规定的所有检测资料和文件。
5.2.3提供规定的主材、主要辅材、涂装材料的出厂证明及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的实验报告。
5.2.4合格产品的标准:钢构件成品符合以上规定并附有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2.5乙方进行自检性无损检测都必须有甲方指派技术人员和监理旁站签字确认。
5.3 装运要求
5.3.1乙方应结合钢结构吊装方案,设置合理的钢结构加工及拼装场地,自行勘察从钢结构制造厂至桥位区域的运输条件。
5.3.2乙方应设计合理可行的钢结构运输、吊装方案并报送甲方备案,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货物不受损伤并防止变形。
5.3.3根据确定的运输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装运的通知后,将检验合格的货物自存放场地起运,提前6-8小时到施工现场的停车场临时存放,再按甲方通知的具体安装时间运输到桥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5.4 吊装要求
5.4.1乙方在钢结构及附属结构等安装时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经审批的吊装方案进行现场吊装。
5.4.2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应满足项目生产需求。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实施工作。大灯高度可调
5.4.3乙方对其委派至工地现场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合同责任。
5.5检测要求:钢结构制造、运输、安装、焊接、涂装完成后,须满足业主的检测项目,不
限于X射线探伤及超声波检测的内容要求,如甲方对检测有特殊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结算。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要求,向甲方提交自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完整质量保证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2套)。
5.7 乙方具有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义务。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选修复单位,因其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回。
第六条 验收办法
6.1原材料的材质检验、钢结构的制造检验、焊接加工检验、涂装检验等出厂前的检验由驻厂监理和甲方技术代表按规范及相关要求验收。
粘尘滚轮
6.2当成品钢构到达现场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业主及有关检测单位进行验收,以设计图、相关规范和《加工工艺》为依据,对成品钢结构外观、尺寸、线形及相应的资料(材料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书和无损检测资料等)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合格才能进入吊装工
序。
6.3吊装完成、现场焊接和涂装完成后,钢箱梁应满足设计、监理、业主和甲方对其外观质量、线性顺适流畅等的要求。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乙方人员
7.1履约保证金
无。
7.2预付款
无。
7.3乙方人员
7.3.1乙方参与制作、运输、安装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操作资格,乙方将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7.3.2乙方在甲方现场应设立专门的驻地机构,配备足够的驻地人员。乙方驻工地机构的成立文件、驻工地代表的任命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7.3.3乙方驻工地代表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确有需要离开时,必须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并同时向甲方书面指定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临时代表。
7.3.4经乙方书面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权利,并承担乙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7.3.5 乙方应当保证安全施工,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对乙方人员施工工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损害及员工之外的第三人损害)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计量及支付
8.1计量方法:钢结构计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表D.3.7钢结构钢箱梁中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进行计量,重量以吨计,并计至小数点后三位数(甲方计量重量不超过审计最终结算重量)。
8.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或承兑支付。如甲方用承兑支付,乙方同意接受20%以内的三个月承兑汇票。
8.3钢箱梁在厂内制作完成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且各项资料齐全后按制作单价 的20%进行支付,数量以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合约人员收方认可的数据为准。分项工程(钢结构桥梁)安装完毕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扣除前期计量支付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5%作为审计保证金,待审计结算完成且业主退还甲方后无息返还乙方;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完工监理验收之日起缺陷责任期满且业主退还甲方后3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20: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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