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具管理办法

钻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各作业单位作业单元钻具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的各作业单元。
3  释义
3.1 钻具ID号
为识别每根钻具而编制的钻具身份号码,具有唯一性。
3.2 作业单元
钻井队及其他需要钻具作业的单位。
3.3 钻具
4  职责与权限
4.1 队长电解臭氧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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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钻具及钻井工具的动态和使用进行监控,是现场管理钻具及钻井工具的主要负责人。
4.2 工程师
a)负责钻具及钻井工具入井与出井的使用实施动态管理。
隔热杯b)在作业中核查钻具及钻井工具的数量、跟踪使用时间、报送与归档相关资料、检查入井和出井情况、运输保护等。
c)对作业中所使用的钻具及钻井工具,提前与作业者(甲方)沟通,及时做好准备。
d)对有问题的钻具及钻井工具做好记录,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安排检修。
e)及时了解钻具及钻井工具送达时间,接受送货单和存档,及时核对送达井场的钻具及钻井工具的种类、数量,发现问题与相关人员联系。
f)当钻具及钻井工具返回时,负责返回单据的整理和存档,并及时将返回信息报送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回收。
4.3 当班司钻
a)监督副司钻(或指定人员)做好钻具上下钻台的丈量、检查、数量统计、钻具ID号的登记。
b)在钻具在入井期间,对钻具井下状况进行判断,如发现钻具异常现象,立即果断处理并汇报。
c)监督钻井班人员正确使用钻井工具,防止人身及工具事故发生。
4.4 当班副司钻
a)协助司钻和工程师做好钻具及钻井工具使用情况的监控。
b)负责钻具的丈量、检查、数量统计、钻具ID号的登记。
c)组织班组人员做好钻具在入井前后的检查和维护,对问题钻具做好标记。
4.5 场地工
threadx系统a)负责钻具及钻井工具场地摆放。
b)当钻具及钻井工具到达井场时,做好钻具及钻井工具摆放以及检查工作。
c)在装卸过程检查每根钻具所佩戴的护丝是否牢靠和齐全,不牢靠、不齐全的要配齐上牢靠后再装卸。
d)钻具吊上钻台之前,负责确认护丝是否戴牢靠。
e)在甩钻具时,负责对甩下的钻具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工程师报告。
5  管理程序
5.1 获取送货信息
5.1.1 各作业单元必须提前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掌握送达井场钻具及钻井工具的情况,对车型车号、离厂时间、预计到达时间及时掌握。
及时收取和核对送货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存档送货单以便追溯。
5.2 钻具及钻井工具送达
5.2.1 钻具及钻井工具送到井场时,队长及时组织好装卸工作,在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护钻具及钻井工具。
钻具及钻井工具上平台以及在井场上移位时,做到安全装运、合理摆放,既要保护钻具,又要摆放整齐,安全可靠。
5.2.2 对到井场的钻具及钻井工具,工程师必须及时核实种类、数量与状况,完善《井口工具清单》(详见附件1),并归档存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3 卸车时不得猛摔、猛碰,以母扣端对齐分层排放,两端悬空长度不得超过2m。
5.3钻具及钻井工具的存放
5.3.1 钻具倒运至新井场后,用抓管机将钻具放置在备用管架上,最多码放三层,每层钻杆之间不允许垫钻杆。钻具不允许堆放在场地上,杜绝钻具落地现象。
5.3.2 不得在钻具上叠压重件,在没有木板垫底来分散重量时,严禁大钻具叠压小钻具。5.3.3 存放在井场的钻具不得随意改做它用。
5.3.4 严禁在钻具上进行电、气焊工作或用作搭铁线,钻具上不得放置重物或酸碱等腐蚀性物品。
5.4 钻具及钻井工具的使用
原水管
5.4.1 钻井工具在使用前检查是否状态良好,严禁使用有问题的钻井工具进行作业。钻具在上钻台前必须清洗检查丝扣和台肩,检查水眼、耐磨带、管体的外观状况,严格通径,查验并登记钻具ID号(钢号),对钻具进行编号、丈量、登记;对于钻铤、震击器、加速器、加重钻杆,必须对关键尺寸进行绘图测绘,钻具的丈量和测绘结果要及时填入平台自己的《钻具丈量记录》和《测绘记录》(详见附件2、3),存档保存,以便追溯。
5.4.2 在钻井工具上下钻台时,防止碰撞。
5.4.3 钻具在从坡道上钻台前,确保护丝佩戴牢靠,严防护丝滑脱损坏丝扣和台肩。对于重量大的钻具不得使用气动绞车直接从坡道单端吊起,必须使用地猫头首尾配合,保障安全、保护钻具。
5.4.4 钻台不得将钻具通径规扔下坡道,避免损伤钻具母扣台肩,由引绳从钻台送到场地。震击器、加速器严禁通径。通径规要妥善管理,严防通径规入井。
5.4.5 场地人员与钻台人员核对上钻台的钻具编号,不得错号。
5.4.6 钻具在钻台对接时须再次清理、检查丝扣、台肩、管体、接头,避免问题钻具入井。选择合理的紧扣工具。在对扣时,司钻与井口人员要配合好,避免顶压台肩、错扣;在紧扣时,司钻监督井口人员正确涂抹丝扣油,严格按照紧扣扭矩紧扣,禁止单钳绷扣。如果对紧扣过程产生任何怀疑,必须重新检查、紧扣,不得直接下井。新扣对接,必须首先磨合,不得一次对接后下井。
5.4.7 钻具在井下时,要注意判断、分析钻具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对钻具的入井时间、旋转时间,平台要做好记录,根据钻具ID号记录存档,钻具和对应的《钻具运转记录》(详见附件4)及《打捞工具清单》(详见附件5)一并返回基地。
5.4.8 在起下钻时,要仔细检查钻具表观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凡是发现有问题的钻具或钻井工具,须及时用红油漆做好标记、隔离、汇报处理。
5.4.9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对钻具及钻井工具进行焊接,严禁在钻具及钻井工具上进行焊接
作业。
5.4.10 酸化作业要使用专用钻具,酸化作业使用过的钻具要做标记和记录,不得将正常钻井作业使用的钻具用于酸化作业。
5.4.11 对于落井、埋井后打捞出的钻具和受到超负荷拉伸、顿压的钻具应在钻具上做标识,以利检验时区分。
5.4.12 钻井期间,每100h~300h后,起钻时错扣检查钻杆、钻铤一次;定向段/时间倒换钻具位置,确保钻具受力位置改变,避免钻具疲劳应力破坏导致钻具事故。
5.4.13 下井钻具应达到推荐上紧扭矩值,大钳不得咬在钻具管体上。卡瓦位置应在钻具接头下方0.5m至0.7m处。
5.5钻具及钻井工具的复员
5.5.1 甩钻具时,要选择合理的卸扣工具,严禁钻台转盘卸扣,避免拉弯钻具。
5.5.2 甩钻具、接头类工具时,钻台要用淡水清洗水眼,清理、检查两端丝扣和台肩,涂抹好丝扣油,带好护丝。钻具及钻井工具送下钻台时禁止粗暴顿放,以免造成损坏。
5.5.3 甩下钻台的有问题的钻具用红油漆在问题处标记环带,单独存放,同时在返回记录上注明。钻具甩下钻台后要检查护丝的完整性,清点数量,打捆摆放,摆放要合理、整齐。
5.5.4 井队要及时和作业者沟通,根据作业计划安排钻具及钻井工具的返回,返回时要进一步确认返回的种类、数量。超导无轴陀螺空天载具
5.5.5 在井队将钻具及钻井工具送回基地或中间转场之前,必须对相关钻具及钻井工具进行仔细核对、登记,填写《返回工具清单》(详见附件6),及时将返回记录、返回车辆名称车号,离场时间,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报送基地相关部门,以便做好接货安排。
6  钻具检测
新的钻具需要具备厂家质量合格证书。而对于使用过的或其他来源的钻具,则需要送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同时保存检测厂家审核记录(详见附件7)。
6.1钻具检测的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09: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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