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事业部门店样品机管理制度

家电事业部门店样品机管理制度
三爪拉马
1 目的
卖场样机的数量、陈列方式、外观感觉、性能演示效果对销售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保证较高的出样率、良好的外观及演示效果,加速样机的周转,并对门店样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指定本制度
2 各级职责
样机管理涉及的部门包括门店、营运部、事业部、财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2.1门店
2.1.1 当新品上柜时,门店负责协调供应商按时送货,回收包装;样机淘汰时,协调再次提供包装。
2.1.2 当机型淘汰或样机满陈列周期时,门店负责协调样机返厂或提供新一轮样机。
2.1.3 门店根据相关品牌陈列面积(可出样数量)和区域商圈的消费特点,确定样品型号、数量报事业部样机出样建议。
2.1.4 门店负责汇总需要事业部与厂家协调的内容
2.2 营运部
2.2.1 每月应根据规定的样机更新周期,核定每个各类样机的更新数量,统计实际更新数量,样机更新率等数据统计。
2.2.2 对已到更新日期的样机做出预警提示,并督促事业部采购和门店对样机的周转及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总下发。
2.2.3 及时解决在样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到各门店抽查样机管理工作的情况。
2.3 事业部
2.3.1 家电事业部负责与厂家签订样机政策(在年度合同中),同时负责对相同政策厂家的归类和汇总,汇总表需转交门店。
2.3.2 样机折扣处理前,事业部采购负责协调厂家发“确认函”
2.3.3 事业部采购负责门店最终出样机型的确定
2.3.4 当机型淘汰、更新或展位调整时,只要涉及出样机型的变化事业部采购负责制作样机销售“优惠单”(根据厂家政策)。
2.3.5 事业部采购负责落实其它部门需厂家配合的各项内容。
2.4 财务部
2.4.1 门店财务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样机的打折出售,打折出售时必须有厂家“确认函”、事业部及门店相关负责人签字。
2.4.2 门店财务负责按月组织样机盘点(含免费、折扣、无政策样机),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
2.4.3 门店财务负责按月对样机打折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对照样机政策计算相关损益。
3 自营类样机出样标准
3.1 自营类商品按照 “有货即出样、无样有价签、主推新品必出样”的原则,门店具体执行参照以下标准。
3.2 彩电、冰洗类商品
3.2.1 自营类商品门店充分根据商品价值使新品、主推、包销、畅销、机型出样率达到100%,出样数按公司规定经营型号标准执行,保持展台形象丰满,加快样机周转;
3.2.2 中、低档型号要做到库存有货即出样,门店要积极处理滞销商品及样机,不断更新,保证新品及主推、包销、畅销型号的出样率达到100%。
3.2.3 同一商品只存在颜差异,则只允许出样一台,价签可标多个。
3.2.4 淘汰型号必须使库存商品与样机同步清理,严禁库存有货无样品也无价签的现象发生。
3.3 空调商品(手机类)
3.3.1 此类商品一般无实机样品,要求空调样壳要摆放数量丰富,在公司规定经营型号标准中,样壳数量与标准库存型号数量相等,样壳以主推、新品、畅销、包销机为主,空调每品牌一台保证显示制冷或制热效果,凡是库存有货商品必须标有价签。
3.3.2 手机要求样品极大丰富,凡是库存商品必须有两个以上模型样机,主推新品、包销机要求有3-5个以上模型样机,不同颜的手机样壳分别出样,并且要求新品、畅销、包销、主推型号有实机出样以向顾客演示功能。
3.4 电脑类、数码类商品
3.4.1 新品、主推、包销型号,出样率100%以上,淘汰机型样机及时更换,体现新品、高档;样品出样天数不超过1个月,注意数码产品样机保护。
3.4.2 有货必须有价签,价签必须丰富。
3.4.3 代销商品相同外观机型其功能不同,要求必须出样。
3.5 黑白小家电、碟机、线材小件、配件
3.5.1 此类商品凡是有库存就必须有样品,出样率100%以上,并且为保证展台丰满度和商品的丰富度,小件、配件商品必须重复,出样出样率150%以上。
4 样机陈列标准
4.1 彩电
4.1.1 样品陈列必须丰满、整齐,液晶墙要求两排样机,第一排样机下端与顾客视线平齐,距地1.5-1.6米,样机之间距离可容纳价签,样机保持整洁。
4.1.2 价签置于样机左上端。新品、主推、包销机要求在突出位置陈列。
4.2 冰箱
4.2.1 原则上冰箱不允许在卖场中央展示,必须靠墙或靠柱摆放。高端大冰箱要求单独陈列,电脑版类和普通类冰箱区别排放,按高度依次排列,等距离摆放。
4.2.2 价签由上到下依次粘贴于冰箱左上角,不得遮挡样机LOGO。主推、包销、新品置于最突出位置,粘贴相应标识。
4.3 洗衣机
4.3.1 洗衣机要求在卖场中岛台上摆放,样机不得直接接触地面,滚筒和波轮分置,等距离摆放,价签与功能卡要求粘贴于顶盖,主推、新品、包销机位于堆头位置摆放,特别装饰。
4.4 空调
4.4.1 空调柜机、挂机必须分置出样,不允许混和摆放。要求等距离摆放,价签粘贴于样机风栅左上角;挂机样机要求挂于展板上,要求主推、新品、包销置于显著位置与人目视平齐(距地1.5-1.6米),层距20cm-40cm,每列距离不超过40cm。
4.4.2 价签、功能卡由左至右依次排列于样机表面上。
4.5 手机
4.5.1 样机在柜台内艺术化摆放,要求柜台内衬金布,样机数量要与装饰物比例大于 1:1,单节1.2m柜台样机数量不低于6部
虚拟房间4.5.2 价签对应样机摆放,整齐排列。柜台顶部摆放机模供顾客把玩,要求必须有手机托架,手机托架要求整齐排列,在一排多个柜台平行呈一条线排列,不得凹凸散乱。所有不同位置柜台内重复出样机模必须对应摆放价签。
热轧板4.6 小家电、微波炉
4.6.1 此类商品在展台柜台上必须丰满,必要时重复出样,出样率125%以上;样机之间距离容纳价签,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样机暂时按品牌分散陈列,同品类商品尽可能集中陈列,样品排列要求整齐一致。
4.7 数码
4.7.1 样机出样必须丰富,制作功能卡,功能卡要求详细、完备、突出介绍卖点,展柜内须有金布内衬,每品牌不低于5个型号作为样品,装饰品突出高科技特性,配件(出样率150%)与样品在一起陈列。
4.7.2 摄像机要有样机实时演示,与电视相连,显示顾客即时动作。注意样机的塑封保护,每样机只留显示屏、摄像头、电源口,其余塑封保护,显示屏贴保护膜。
can总线电路4.8 电脑
4.8.1 台式机样机须主机、显示屏、鼠标、键盘、音箱等齐备,不允许单独出样。
4.8.2 包柱展台出样要求每柱面一台样机,厅房要求厅房不低于4台样机,等距离摆放,制作功能卡注明配置及卖点。笔记本电脑要求必须加防盗锁,下班后锁于柜内;等距离摆放,功能卡注明配置及卖点。
4.9 电脑配件
4.9.1 配件使用单独配件展架,在电脑区陈列,配件展架首层放鼠标、鼠标垫、墨盒等小件配件,中层摆放打印纸、游戏手柄、键盘等中型配件,下层摆放游戏车、工具等大型配件,展架要求摆放丰富整齐、重复出样,出样率125%以上,突出多样化,要求价签必须明确展示,可不放功能卡和样机卡。
4.10 灶热类
计费系统4.10.1 此类商品靠墙上架陈列,保证展台丰富丰满,价签粘贴于样机左下角,灶台要求价签摆放于灶台左下角,不允许无功能卡。
4.10.2 热水器要求价签由左至右依次排列于样机表面上。
5 样机的周转
5.1 样机可分为代销商品样机和经销商品样机两大类,其中代销样机因不占用流动资金,故原则上只采取厂家调换的更新方式(包括机型更新),门店不再做打折处理(因此类样机数量很大)。
5.2 代销样机的标准陈列周期为3个月,如在陈列周期内样机外观已较差,门店可要求促销员通知厂家更换,7日内厂家未予更换,上报家电事业部,同时家电卖场经理有权将该样机退库(一并退残),并提新机器出样。
5.3 经销商品样机对公司而言风险较大,为避免在样机更新时公司蒙受损失,各门店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各品牌的样机政策,减少库存金额。
偏心井口5.4 经销厂家的样机政策
5.4.1 样机由厂家免费提供,且所有权已归我公司(如同赠送);
5.4.2 样机由厂家免费提供,但所有权仍归厂家(仅免费提供展示);
5.4.3 样机为我公司采购,厂家按折扣价提供(优惠价购入);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2:46: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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