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20150112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
条款对应因素应用方式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1RoHS 2002/95/EC第4条标准转化附件豁免条款
2WEEE 2002/96/EC附件IV标记电子电气设备
的符号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工程部
3电子电气测定六种限制
物质浓度的测定程序
(IEC62321:2008)第3条术语和定义□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实验室
第6条测试样品的制备□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第7条检测
4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SJ/T
11365-2006)第3条术语和定义品保部
经与SGS确认
结果:
1. SGS实验室
制样时,仅拆分
至最小可拆分
单元, 不采用粉
碎处理.
2. 该文件为指
导性文件, 不具
法律效力.
限值:1000PPM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同上
x-ray检测时参
考本标准中的
要求
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开启仪器并检测.
标准参考同上
6.2 非破坏性法
6.2.1 固体样品
材料表面平整的均质样品,且样品的大小适合X射线光谱仪的要求。
6.2.2 液体样品
液体试样需移取一定体积加入到液体专用的塑料杯里,底部用6μm厚度的聚脂膜支撑,塑料杯上用带孔的塑料盖盖
住. 样品送入X射线荧光仪测量室之前,测量室必须将真空状态转化为充氦保护惰性气体状态.
6.3 破坏性法
6.3.1 均质样品的制备
切割成适合大小的样品直接测定.
6.3.2 非均质样品的制备
电子元器件、线路板和其配件需切割成适合大小的样品直接测定.
检测单元:可以直接提交进行精确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
均匀村头: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表明分类收集的电子电气设备符号包括十字叉带轮垃圾桶,如下图所示。符号必须印刷醒目、清晰并且耐久。
3.1 均质检测单元
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物质均匀组成的检测单元, 且不能再被机械拆分出不同的材料.
3.2 非均质检测单元
由若干种材料不均匀组成的无需或不能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检测单元
6.4.1 无损制样
a) 分析者应当确定光谱仪的观察区域,并将试样放在此区域内,确保界定的测试部分外的
其它材料观测不到荧光 X 射线。
b) 使用者应当尽最大努力确立可重复性的测量几何位置,使光谱仪和测试部分之间的距离
可再现。
c) 使用者应采取所有可操作的步骤去辨别样品形状是否规则,考虑到整个区域的平整度,
表面粗糙度和已知的物理结构。
d) 使用者应当记录将大的物体拆分成小的试样时所采取的步骤。
6.4.2 破坏性方法
a) 使用者在破坏测试样品时应建立并遵循文件化的作业指导书,这一信息对于修正测量结
果的解释是非常关键的。
b) 将样品破碎成粉末的程序应当使材料具有已知或可控制的粒度分布。当样品具有不同的
化学成份、相、或矿物组成时,必须将样品破碎到足够小,以减小不同的吸收效应。
c) 将材料溶解于液体基体应当控制并记录被溶解材料的量和物理性质。产生的溶液应是完
全均匀的。为确保对测试结果有合理的解释,当出现未被完全溶解的样品时,应提供相
关作业指导。为使溶液的测试部分能够再现性地摆放在 X 射线光谱仪中,应提供相关的
指导,例如:放入一个具有固定结构和尺寸的液杯内。
d) 使材料熔融于固体基体中的程序应当控制并记录被熔融的材料的量和物理性质。产生的
固体(熔融状态或压丸状的)应是完全均匀的。为确保对测量结果有合理的解释,当出
现未完全熔融的部分时,应提供相关的指导。
标准参考
限值:1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品保部镉及其化合物
铅及其合物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他合物
多溴联苯
多溴联苯醚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见2010/571/EU
制订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具体内容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
涉及
条款对应因素应用方式适用活动及岗位
实施情况记录符合性判定
主导部门
具体内容
第3条
术语和定义
标准转化
制订环境物质标准纳入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标准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品保部
第4条要求
标准转化XRAY检测标准拆分指引中已要求为"均质单元"■符合
□不符合□不适用实验室
按照客户要求作业
按照客户要求作业按照客户要求
作业
■符合
□不符合□不适用
工程部
对材料进行拆
拆分检测
碱土夜光材料拆分检测制作表清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品保部
5.5 标识要求
5.5.1 采用图1进行标识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可以选择以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产品上,也可以选择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5.5.2 采用图2进行标识的,若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积大于或等于5×103mm2且形状规则,电了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应以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若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5×103mm2或形状不规则,可以不在产品表面直接标识,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5.5.3 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标识在产品上
6.1 总结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产品有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若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选择图1进行标识;若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选择图2进行标识,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按下列表格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5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建筑隔墙
3.2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hazardou substanceHS
电子信息产品有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不包括十溴二苯醚)
电子信息产品一般由零部件以及材料构成,其基本的构成单元则是材料。为了达到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目的,首先将电子信息产品的这些组成单元按表1进行分类,当分类有重合或矛盾时,应按照EIP-A/EIP-B/EIP-C 的顺序进归类,即如果能按EIP-A 归类的则不宜归为EIP-B 或EIP-C 类。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材料或部件均必须分别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5.3 颜
图1所示标志建议使用绿(C:85, M:31, Y:83, K:20), 图2所示标志建议使用橙(C:0, M:75, Y:99, K:0),如果电子信息产品颜与图示标志的推荐颜相近使其显得不够清晰, 或图示标志的颜影响
产品的整体美观, 也可以使用其他适用的醒目颜, 其中模塑的可以与制品颜相同。
图例6
5.2 图例
图1、图2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的图样示例,其图形释义如下:
图1: 一般为绿,表示其环保属性,即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美术体的"e",代表了电气(electrical)、电子(electronic)以及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图形外圈带有箭头的线条形成一个循环的圆,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是可以回收利用的。
图2: 一般为橙,突出其警示属性,即产品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可以替换的数字,明示出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超过环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标识要求
第6条
第5条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  5.4 规格
5.4.1 图形规格
图1、图2各部分线条比例分别如下图所示,其中图2字体为Impact,数字高度与圆环内外直径之比为5:8:12.5.4.2 标志规格
生产者或进口者应根据电子信息产品及部件的大小选择适宜规格的标志,其最小面积不得小于5mm×5mm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涉及条款
对应因素
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位
实施情况记录符合性判定
主导部门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具体内容
7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管理办法
第3条
定义
标准转化
造纸废水处理工艺
制订环境管理物质标准已纳入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品保部
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China WEEE 国务院令第551
号)
第四章法律责任
执行规定执行规定执行规定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管理部
9
RoHS 最新豁免清单_(2010-571-EU)
6.a 6.b 6.c
豁免内容与期限
标准转化
更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标准已更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的
附件.■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品保部
10
ICC00010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害物质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第30次修订[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2006-122-EC)
附录1管控要求
标准转化
更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标准已更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的
附件.■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品保部
(四)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1.铅2.汞3.镉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钢材 3500ppm(0.35wt%)以下铝合金 3500ppm(0.35wt%)以下
铜合金(含黄铜﹑磷青铜) 40000ppm(4wt%)以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暂停直至撤销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第三十条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1)使用其作为物持或制品的成份,若其浓度大于或等于0.005%,不得投放于市场。
2)在半成品或成品中,或它们的部件中,以含有PFOS的结构或特殊部件的局部结构计算,浓度不得等于或高于0.1%,对于纺织品或其它有涂层的材料,PFOS的量不得等于或高于1ug/m 2.
6.2.1 标识格式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标识格式见下表:
6.6.6 标识要求
标识使用的汉字和符号,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mm.
素标识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
条款对应因素应用方式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具体内容
112006/66/EC电池指令第4条含量□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
12EU包装指令94/62/EC第11条包装物中所含重金
属的浓度值标准转化制定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
13ICC00013    REACH法
延时开关电路規(1907-2006-EC)附件XIV SVHC标准转化制定REACH
SVHC 管控表-
161项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
14RoHS 最新 2011/65/EU
指令中文版全文  1.开放的范围
2.新限制物质
3.新豁免政策
4.“均质材料”的
法律定义
5.RoHS II成为CE
标志指令
识别及应用供应商管控
第三方检测
公司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关于
REACH管控物质
有描述相关
ROHS新增的管
控物质,不修
订文件。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
15WEEE修订指令
2012/19/EU 附件
1.新增电气电子设
备范围
2.设定最高回收目
3.提高电子电气所
有经营者环保责任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工程部
162005-69-EC多环芳香烃
(PAHS)指令中文版全文  1.新限制物质
2.含量要求
识别及应用供应商管控
第三方检测
公司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关于
无焰泄放装置REACH管控物质
有描述相关
ROHS新增的管
控物质,不修
订文件。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资材部
SQA
17DMF 2009/251/EC第1条定义标准转化制定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品保部
第2条实施(c)"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指以下的任何产品或任何产品的部件:声明存在富马酸二甲酯,例如一包或多包;或产品或偏心轮
产品的部件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浓度大于0.1mg/kg;
1. 成员国应禁止以下的产品投放于市场:
(a) 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百分比)所有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
(b) 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w
2. 段落1(a)的禁令不适用于含汞量不超过2%(重量百分比)的钮扣电池。
3. 段落1(b)的禁令不适用于用于以下用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
(a) 紧急系统和警报系统,包括紧急照明;
(b) 医疗设备;
(c) 无线电动工具。
2014年12月1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上发布6项新的SVHC候选物质,SVHC候选物质已增加到161项.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连接器、五金件的加工
销售,暂无电池与产品同时包装或单独销售,
故有关电池的追加事项,本公司不适用。
2011年7月21日生效,2013年1月3日正式执行——
开放的范围:该指令附录I中新纳入了第11类产品,包括电动玩具、医疗设备、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控制和监视设备以及工业控制及监视设备。
未引入新限制物质:2011/65/EU 指令没有引入新的限制物质。但是,它引入了一套未来审查和
修订限制物质清单的简化机制。今后重点审查的物质包括:六溴环十二烷(HBCDD)、三种邻苯
二甲酸酯(DEHP、BBP和DBP)和纳米材料。
新豁免政策:RoHS II第2款第4条豁免了10种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载人或载货的交通
1. 从2009年5月1日起,各成员国应保证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被禁止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
2. 从2009年5月1日起,各成员国应保证已经投放市场的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人市场撤销和消费者那里
召回,并且使消费者被充分地告知这种产品造成的危险。
1.各成员国应确保包装物或包装物成分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值总和不超过以下标准:
----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2年,按质量计600ppm
----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3年,按质量计250ppm
----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5年,按质量计100ppm
---------------------------------
备注:
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为1996年6月30日.
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于2005 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的多环芳香烃2005/69/EC指令,是指令76/769/EEC的二十七
次修订,并于2010 年1 月1 日起正式生效。欧盟2005/69/EC指令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合:
■ BaP含量低于1 mg/kg
■ 8 种PAHs(BaP、BeP、BaA、CHR、BbFA、BjFA、BkFA、DBAhA)总含量低于10 mg/kg
1.WEEE指令的范围覆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新增管控医疗器械包括了放射设备、心血管相关的
设备、透析设备、肺部通气
机、核医学设备、体外诊断用实验设备、分析仪、冷冻仪等)尚有六年的过渡期,即从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
2.指令生效后4年,欧盟成员国每年须收集投入到本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的45%的报废产品,指令生效后7年,各
成员国收集率要达到65%;
3.提高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周期内涉及所有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如规定了零售商的收集要求,
备注:标识引用旧版要求,维持不变
REACH SVHC
管控表---161项.pdf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
条款对应因素应用方式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具体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29: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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