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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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措施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miankongqu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内容包括一区观光火车站、生态停车场、大巴停车场、音乐广场、游客服务中心、BLOCK商业区、特商业空间、特商业水景等,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一、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从XXXXXX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谓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污泥制砖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二、建筑业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蓄电池、油漆、喷漆)。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仪表制作)。
密钥索引(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锰铁、锰钢冶炼)。
(4)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5)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
(6)二氧化硫中毒(酸洗、硫酸除锈、电镀)。
(7)氨中毒(晒图)。
(8)氮氧化合物中毒(接触硝酸、放炮(TNT)、锰烟)。
(9)一氧化碳中毒(煤气管道修理、冬季取暖)。
(10)二氧化碳中毒(接触煤烟)。
(11)硫化氢中毒(下水道作业人员)。
(12)四乙基铅中毒(含铅油库、驾驶、汽修)。
(13)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14)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15)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16)汽油中毒(驾驶、汽修、机修、油库工等)。
(17)氯乙烯中毒(粘接、塑料、制管、焊接、玻纤瓦、热补胎)。
(18)苯的氨基化合物(不包括三哨基甲苯)中毒。
(19)三哨基甲苯中毒(放炮、装)。
2、尘肺
(1)石墨尘肺(铸造)。
(2)石棉肺(铸造)。
(3)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2:03: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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