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术语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
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2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着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1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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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2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3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着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
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 | 支(吊)架 | 桥架 |
控制电缆 | 120 | 200 |
电力电缆 | 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 | 150~200 | 250 |
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 | 200~250 | 300 |
35kV单芯 |
35kV三芯 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 | 300 | 350 |
110kV及以上,每层1根 | 250 | 300 |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 | h+80 | h+100 |
| | | |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敷设方式 | 电缆隧道及夹层 | 电缆沟 | 吊架 | 桥架 发光眼镜 |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 300~350 | 150~200 | 150~200 | 350~450 |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 100~150 | 极化片50~100 | — | 100~150 |
| | | | |
1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2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3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装饰工作。
5电缆的敷设
5.1一般规定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电缆种类 | 敷设方式 |
水平 | 垂直 |
电力电缆 | 全塑型 | 400 | 1000 |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 800 | 1500 |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 1500 | 2000 |
控制电缆 | 800 | 1000 |
| | | |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电缆型式 | 多芯 | 单芯 |
控制电缆 | 10D | |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 无铅包、钢铠护套 | 10D |
裸铅包护套 | 15D |
钢铠护套 | 20D |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10D |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15D | 20D |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 铅包 | 30D |
铅包 | 有铠装 | 15D | 20D |
无铠装 | 20D | |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 | 20D |
| | | | |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电压(kV) | 电缆护层结构 | 最大允许敷设位差(m) |
1 | 无铠装 | 20 |
铠装 | 25 |
6~10 | 铠装或无铠装 | 15 |
35 | 铠装或无铠装 | 5 |
牵引方式 | 牵引头 | 钢丝网套 |
受力部位 | 铜芯 | 铝芯 | 铅套 | 铝套 | 塑料护套 |
短期负荷预测允许牵引强度 | 70 | 40 | 10 | 4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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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3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4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电缆类型 | 电缆结构 |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 充油电缆 | -10 |
其他油纸电缆 | 0 |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 -15 |
裸铅套 | -20 |
铅护套钢带铠装 | -7 |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 | 0 |
控制电缆 | 耐寒护套 | -20 |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 -15 |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 -10 |
| | |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1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处装设电缆标志牌。
2城市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志牌:
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
2)电缆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
3)电缆隧道内转弯处、电缆分支处、直线段每隔50~100m;
3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4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1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3)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2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3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项目 | 自制自慰器平行 | 交叉 |
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 | 10kV及以下 | 0.10 | 0.50 |
10kV以上 | 0.25 | 0.50 |
控制电缆间 | — | 0.50 |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 0.50 | 0.50 |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 | 2.00 | 0.50 |
油管道(管沟) | 1.00 | 0.50 |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 | 1.00 | 0.50 |
其它管道(管沟) | 0.50 | 0.50 |
铁路路轨 | 3.00 | 1.00 |
电气化铁路路轨 | 交流 | 3.00 | 1.00 |
直流 | 立式烤箱10.0 | 1.00 |
公路 | 1.50 | 1.00 |
城市街道路面 | 1.00 | 0.70 |
杆基础(边线) | 1.00 | — |
建筑物基础(边线) | 0.60 | — |
排水沟 | 1.00 | 0.50 |
| | | |
注:①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