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乌兰集团热电厂工程
编制单位:
2004 年 04 月
目 次
1. 总则
2. 技术要求小样机
3. 设备规范
4. 供货范围
5. 技术服务
6. 买方工作
7. 工作安排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 蓄电池各种曲线
1 总 则
1.0.1 本设备规范书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直流系统中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2 本设备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0.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
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0.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0.5 本设备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本设备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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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节能炉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GB2900.11-1988 电工名词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
DL/T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YD/T99-1996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IEC896-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L/T 5044-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GB5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2.2 环境条件
2.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55 ℃
最低温度: -10 ℃
2.2.2 环境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 90 %(25℃)
月平均值: 70 %(25℃)
2.2.3 海拔高度: 1000 m
2.2.4 地震烈度: 8 度
2.2.5 防护等级 IP 30 级
2.3 工程条件
2.3.1 工程概况
1、 发电机 6000 热转印墨水配方 KW x 2 台
变压器 8000 KVA x 2 台
电压 10 kV/ 35 kV
2、 电气主接线: 10.5kV单母三分段 35kV单母线分段
3、电气控制方式: 综合自动化
2.3.2 直流系统概况
1. 直流系统电压: 220V
2.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分段
3. 蓄电池组数: 1
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5. 蓄电池容量: 400Ah
6. 每组蓄电池个数: 104
7. 蓄电池运行方式: 浮充电
8. 适用范围: 控制、动力负荷
2.3.3 安装方式: 蓄电池室(带防震架)
2.4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1 型式: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4.2 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2V
2.4.3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2.23~2.28V
2.4.4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2.30~2.35V
2.4.5 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 mA
2.4.6 10h放电率标称容量: 400 Ah
2.5 技术性能要求
2.5.1 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10℃~+5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5.2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5℃~35℃时的浮充运行寿命应不低于10年。
2.5.3 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
不低于0.95C10 ,第五次循环应达到C10 ,放电终止电压为1.8V。
2.5.4 卖方应提供蓄电池接线板及其附件(应提供抗震架)。
2.5.5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
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2.5.6 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2.5.7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
适应。
2.5.8 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20mV(2V蓄电池)。
挡风被2.5.9 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
2.5.10 二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3I10时不超过8 mV。
2.5.11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5%。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h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
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3 设备规范
本工程订购的设备规范及数量见表3.1
表3.1 蓄电池设备规范和数量
序号 | 名 称 | 型 式 | 容 量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蓄电池 | | 400Ah | 个 | 104 | |
| | | | | | |
| | | 汇流板 | | | |
| | | | | | |
4 供货范围
4.1 蓄电池本体,包括蓄电池间接线板及相应连接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