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书 立项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文名称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英文名称
Medical devices—Application of  risk management to medical devices
制定/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无  ISO IEC  ITU ISO/IEC ISO确认的标准
采用程度
等同 修改
非等效
采标号
ISO 14971:2019
采标名称
Medical devices—Application of  risk management to medical devices
标准类别
安全 卫生 环保 基础 方法 管理 产品 其他
ICS
11.040.01
上报单位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
技术归口单位
(或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1)
主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项目周期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是否采用快速程序
是 
快速程序代码
B1 B2 B3  B4 C3
经费预算说明
见标准项目预算表
目的、意义
我国已将ISO 14971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转化为医疗器械行业标准YY/T 0316,该标准已在医疗器械行业使用20年。考虑ISO14971中所述的过程旨在帮助医疗器械制造商识别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危险(源),估计和评价相关风险,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该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该标准要求适用于医疗器械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也适用于在一些管辖区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且能用于在医疗器械生命周期中涉及的其他方。
YY/T 0316 idt ISO14971《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属于基础通用的管理类标准,一直以来是我国制修订医疗器械法规的重要依据;标准的通用性强、涉及面广,与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紧密相关;该标准还被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引用,如IEC 60601系列,也被其他重要标准引用如ISO 13485、IEC 62304、IEC 62366-1、IEC 80001系列等。所有这些标准都被广泛用于开发安全的和有效的医疗器械,并证明符合监管要求。该标准是质量管理标准的核心标准,是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年)中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医疗器械领域具有引领作用。
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考虑新发布的ISO 14971:2019标准,适用范围拓展到某些管辖区内非医疗器械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在医疗器械生命周期中涉及的供方和其它组织建立和保持风险管理过程的指南,同时作为强制标准GB 9706.1标准的配套,为了延伸该标准在产业链的应用,我技术委员会拟将该标准立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将有利于推进标准为监管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健康产业服务,促进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及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的术语、原则和过程,医疗器械包括独立软件和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本标准中描述的过程旨在帮助医疗器械制造商识别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危险(源),估计和评价相关风险,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医疗器械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本标准描述的过程适用于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风险,例如生物相容性、数据和系统信息安全、电气、活动部件、辐射及可用性相关的风险。
标准所述过程能适用于在一些管辖区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并能用于在医疗器械生命周期中涉及的其他方
本标准不应用于:
——在特定临床程序环境下使用医疗器械的决定;
——商务风险管理。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风险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5.风险分析、6.风险评价、7.风险控制、8.综合剩余风险评价、9.风险管理评审、10生产和生产后活动。
标准还包括3个资料性附录: 附录A 理由说明; 附录B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过程; 附录C 基本的风险概念。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1国内情况: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1)标准体系图中,风险管理标准包括:
——YY/T 0316-2016/ISO 14971:2007(更正版)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2016年1月26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YY/T 1437—2016/ISO/TR 24971:2013《医疗器械 YY/T 0316应用指南》(2016年1月26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YY/T 1406.1—2016 idt IEC/TR 80002-1:2009《医疗器械软件 第1部分: YY/T 0316应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指南》;(2016年3月23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201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 14971:2019我技术委员会拟将其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XXXX-20XX idt ISO 14971:2019《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ISO/TR 24971:202X修订版拟于2020年发布,我技术委员会为更好地支持ISO 14971标准实施拟将其修订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YY/T 1437—202X idt ISO/TR 24971:2020《医疗器械 YY/T 0316应用指南》;
我国现行的医疗器械法规及标准体系中,风险管理已作为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安全的主要要求之一,对监管起到技术支撑的作用。
1)上市前许可,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第43号公告 )中,明确要求提交产品风险分析资料、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基本清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中临床前研究资料(五)临床试验受益与风险对比风险报告等中均包含了风险管理的要求;2)上市后监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持有人应当对上市医疗器械安全性进行持续研究,对产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监测资料和国内外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价该产品的风险与受益,记录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撰写上市后定期风险评价报告。
2.国际情况:2016年ISO/TC 210对ISO 14971:2007进行了系统评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联邦、荷兰、泰国、日本等都等同转化了该标准。在ISO 1497:2019发布后欧盟EN ISO 14971:2019在欧盟协调标准也随即发布。
此外全球很多国家将风险管理作为监管要求
——美国:FDA重视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倡导树立警戒系统理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备的风险监测体系,严控药械风险。ISO 14971是FDA认可的标准,要求与ISO 14971一致。在医疗器械生命周期内,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最小化的反复持续管理过程,以达到优化受益-风险比。FDA在医疗器械上市前和上市后均有具体风险管理及不良事件监测的法规要求。
——欧盟:关于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方面,欧盟在国际标准 ISO14971《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 对于医疗器械的应用》的基础上,为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要求,修订升级了该标准,成为欧盟协调标准EN ISO14971:2012。目前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简称“MDR”),在“医疗器械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附录I的23个条款中,强调将风险分析和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上市后监管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技术文件要求提供“风险利益分析和风险管理”文档;临床评价要求证实与风险管理的相互作用。同时,该法规提出制造商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风险管理体系应与器械的临床评估过程保持一致。
3.关于本标准配套文件。鉴于ISO 14971:2019(第3版)中已将第2版中附录C(资料性附录)、用于识别医疗器械与安全有关特征的问题、附录D (资料性附录)用于医疗器械的风险概念、附录E(资料性附录) 危险(源)、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和危险情况示例等7个附录转移至同步修订的ISO/TR 24971技术报告的正文或附录中。我技术委员会拟于2020年预立项修订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YY/T 1437-202X idt ISO/TR 24971:202X 《医疗器械 GB/T XXXX应用指南》,YY/T 1437标准作为支持本标准实施的配套指南文件,对于实施本标准是必不可少的。1437-202X idt ISO/TR 24971:202X修订项目将与GB/T XXXX-20XX idt ISO 14971:2019同步进行。
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冲突。
标准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为通用管理类标准,不涉及具体产品。
是否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
是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是否涉及专利
是 
专利号及名称
是否由行标或地标转化
是 
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
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备注
技术委员会委员总数65/参与投票人数50/赞成票数49
填写说明:
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无”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无需填写;
2)不采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代码”无需填写;
3)无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4)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5)不由行地标转化时,“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2.其它项均为必填。其中修订标准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其它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经费预算应包括经费总额、国拨经费、自筹经费的情况,并需说明当国家补助经费达不到预算要求时,能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NQI等科技专项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国家标准补助经费。
3.ICS代号可从委网站公布的“ICS分类号”文件中获得,下载地址为:v/bsdt/xz/201011/P020130408501048214251.pdf
4.备注中必须注明项目投票情况,格式为“技术委员会委员总数/参与投票人数/赞成票数”。省级质监局申报的项目还应注明与归口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的协调情况。军民通用
标准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军民通用”。NQI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NQI+课题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1:46: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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