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现场概况 | 备注 | |||||||||||
1 | 企业是否有环评文件及批复 | ||||||||||||
2 | 企业是否有安评报告(视企业行业所定) | ||||||||||||
3 | 企业是何种行业 | ||||||||||||
4 | 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及释放 | 名称、产生量及存储量 | |||||||||||
5 | 是否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 | 名称、产生量及存储量 | |||||||||||
6 | 主要原料 (名称、产生量及存储量) | ||||||||||||
7 | 主要产品 (名称、产生量及存储量) | 名称 | 产生量 | 存储量 | |||||||||
8 |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 污水处理 | 处理工艺及排污去向 | ||||||||||
废气处理 | 处理工艺 | ||||||||||||
噪声处理 | 处理方式 | ||||||||||||
固废处理 (危废) | 处理方式及去向 | ||||||||||||
原料库 | 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 | ||||||||||||
仓库 | |||||||||||||
危险品库及危废库 | |||||||||||||
9 | 截 留 措 施 | 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 | |||||||||||
装置围堰与罐区防火堤(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通向事故存液池、应急事故水池、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门打开 | |||||||||||||
日常管理及维护良好,有专人负责阀门切换,保证初期雨水、泄漏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入污水系统。 | |||||||||||||
10 |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 按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事故存液池或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及容量 | 最终去向 | ||||||||||
位置合理,能自流式或确保事故状态下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 | |||||||||||||
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设抽水设施,并与污水管线连接,能将所收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11 |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不涉及清净下水 | |||||||||||
厂区内清净下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 |||||||||||||
清 污 分 流 | ①具有收集受污染的清净下水、初期雨水和消防水功能的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雨水收集池),池内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池内设有提升设施,能将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②具有清净下水系统(或排入雨水系统)的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清净下水总排口,防止受污染的雨水、清净下水、消防水和泄漏物进入外环境。 | |||||||||||||
12 | 雨 排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厂区内雨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 |||||||||||
雨 污 分 流 | 具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池;池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防止受污染的水外排;池内设有提升设施,能将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具有雨水系统外排总排口(含泄洪渠)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雨水排口(含与清净下水共用一套排水系统情况),防止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进入外环境 | |||||||||||||
如果有排洪沟,排洪沟不通过生产区和罐区,具有防止泄漏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 | |||||||||||||
13 | 生产废水处理 系统防控措施 | 无生产废水产生或外排 | |||||||||||
有废 水产 生或 外排 时 | ①受污染的循环冷却水、雨水、消防水等排入生产污水系统或独立处理系统 | ||||||||||||
②生产废水排放前设监控池,能够将不合格废水送废水处理设施重新处理 | |||||||||||||
③如企业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或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则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水缓冲设施; | |||||||||||||
④具有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启闭,确保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不合格废水不排出厂外。 | |||||||||||||
14 | 毒性气体泄漏 紧急处置装置 | 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 | |||||||||||
根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氨气、苯等)的泄漏紧急处置措施。 | |||||||||||||
15 | 毒性气体泄漏 监控预警措施 | 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 | |||||||||||
根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氨气、苯等)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泄漏监控预警措施。 | |||||||||||||
16 | 周 围 环 境 | 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域内 |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6:57: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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