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第23部分:学校
杭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二○一一年二月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法律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行业术语和定义
4 反恐怖防范原则
5 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
6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7 常态反恐怖防范
7.1 技防
7.1.1 组成
7.1.2 基本配置
7.1.3 技防系统要求
7.2 物防
7.2.1 组成
7.2.2 基本配置
7.2.3 物防系统要求
7.3 人防
7.3.1 组织
7.3.2 管理
7.3.3 基本配置
7.3.4 任务
7.3.5 制度
8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8.1 等级划分
8.2 工作措施
8.2.1 三级非常态防范
8.2.2 二级非常态防范
8.2.3 一级非常态防范
9 应急预案
10 系统检查维护
前言
《杭州市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2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1部分:党政首脑机关
——第2部分:博物馆
——第3部分:旅游景区
——第4部分:水利工程
——第5部分:城市公共客运
——第6部分:城镇燃气供储
——第7部分:公共供水
—第8部分:燃油供储
——第9部分:桥隧设施
——第10部分:民爆物品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文广传媒
——第13部分:旅游饭店
——第14部分:商场超市
——第15部分:输变电能
——第16部分:公共活动广场
——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
——第18部分:危险货物运输
—第19部分:长途客运
——第20部分:特殊管理药品
——第21部分:火力发电
——第22部分:电信
——第23部分:学校
本部分为《杭州市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的第23部分。
本部分由杭州市教育局提出。
本部分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市教育局。
本部分参加单位: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
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第23部分:学校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原则、目标等级、重要部位、常态与非常态措施、应急预案,以及防范系统建设、验收、维护等相关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分级管理和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
2 法律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杭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市单位内部重要部位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杭州市处置事件应急预案》
《杭州市重点行业和重要目标反恐怖防范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GB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GB 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 2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69《防爆毯》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系统技术要求》
DB33/T334《安全防范系统》
DB33/T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3 行业术语和定义
3.1
反恐怖防范
为避免(爆炸、劫持、撞击、纵火、施放核生化物质等)或伤害,运用电子科技技术和产品、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和措施等,探测、延迟和应对恐怖威胁的行为。
3.2
反恐怖防范目标
为避免或伤害,综合运用技防、物防、人防措施予以防范的单位、建筑、工程或区域。
3.3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对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社会公共安全有显著影响的关键部位。
3.4
反恐怖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针对常态和非常态形势下反恐怖防范需求,而运用的电子科技技术和产品、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和措施等,构成的综合的反恐怖防范体系。
3.5
技防(技术防范)
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等能力及防护功能的反恐怖防范手段。
3.6
视频监控系统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7
入侵报警系统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8
出入口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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