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0532-
(邮件主题请注明: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公众意见)
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021—(电话)
zhenglf@(邮件主题请注明: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公众意见)
公示的起止时间:  2008年 3月31日~ 4月11日

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城阳区河套镇小涧西村以北公里处、现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规划区域新建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项目预计2010年末投产。基本情况见表 1。
表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
新建
面积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58118.40m2
35303.00m2
21458.00m2
工程内容
新建500t/d×3条机械炉排焚烧线,日处理能力1500t/d
烟气处理采用“炉内素水+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
飞灰处理采用“水泥固化+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工艺
总投资
万元
年工作日
年连续运行时间为≥8000h/a,实行五班制配备、三班制制度
劳动定员
职工定员为82人,其中生产人员为66人,管理人员9人,维修人员7人
绿地率
%
容积率
发电量
年发电量
年上网电量
厂用电率
×108
×108
%
2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6个监测点的SO2、NO2的日均、小时平均浓度均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b日均浓度都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90%的PM10日平均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6个监测点的%的HCl样品、3个监测点的全部NH3样品和H2S样品都达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单项指数法评价表明,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桃源河和大沽河6个监测断面(其中6#断面属大沽河排污控制区,在《青岛市水功能区划》中未提出水质目标要求,不作评价)的各项水质指标显示,3#断面达到了功能要求,其余4个断面均有因子超标。各断面的溶解氧都达到Ⅱ类水质要求,石油类除3#点为Ⅲ类,其余均达到Ⅰ类水质。在未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的4个断面中, COD和氨氮均超标,其中COD为Ⅳ类~劣Ⅴ类,最大超标倍数在~之间;而氨氮均为劣Ⅴ类,最大超标倍数为~。有3个断面的BOD5超标,最大超标倍数~。
(3)项目地区地下水监测井在厂区内外各一个,监测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氨氮、铅、铜10个因子。项目地区地下水为极硬水(总硬度大于450mg/L)。项目地块和对照点小涧西的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 mg/L和 mg/L,亚硝酸盐氮分别为L和 L,挥发酚分别为L和 L。除了氨氮和重金属外,对照点小涧西村的其他因子的水质略好于项目地块。
(4)土壤的监测点为项目地区、毛家庄和小涧东,监测pH、砷、铬、铜、铅、锌、镍、汞8个因子。各监测点的重金属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并达到一级标。项目地区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清洁的水平。
(5)区域环境噪声按2类标准评价,四个厂界共布8个监测点,各监测点噪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标,并明显优于2类标准。
3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1)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已被列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和《青岛市“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年)》,项目选址具有规划相容性。
(2)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位于青岛市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规划用地内,远离青岛市中心城区。在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地利用属性方面符合环发〔2006〕82号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位于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规划用地的东北侧,一期填埋场在该场地西南;正在运行的渗沥液处理站位于一期填埋场南侧,靠近桃源河,附近尚有规划的二期渗沥液处理站;在建的垃圾生化处理厂位于场地南侧与之隔路相望,地块西侧与预留的二期填埋场用地毗邻。同类项目集布局,符合规划布局的一般原则。
(4)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可为项目建设提供供电、供能、供水等基本建设的必须条件。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正在规划建设二期渗沥液处理站,可为项目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这是选址带来的可共享资源上的优势。
(5)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规划用地相对宽裕,建设用地的数量可以满足采用焚烧工艺处理1500吨生活垃圾的需要,并具有可供扩建的土地资源。
(6)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距臭气排气筒300米。目前在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臭气排气筒300米距离以内南面为垃圾填埋场,西面、北面和东面为农田,无环境敏感目标。
(7)本报告依据常规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1550米,而建议规划控制距离为1600米。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发展规划2002-2020的要求,在本项目1600米距离内为湿地生态走廊和生态产业用地,无环境敏感目标。
(8)进入小涧西一期填埋场的道路在项目选址地块南侧通过,可通行载重50余吨的大型垃圾运输车,路况良好。地块东侧现有一砂石路与填埋场道路相连,选址地块所处位置交通便利。
(9)因此,项目选址总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等规范的相关要求,也符合环发〔2006〕82号文件的要求。
4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1) 废气污染物:废气排放量万m3/a,其中烟尘排放浓度为25mg/ Nm3(排放速率6.76kg/
h);SOX排放浓度为150mg/ Nm3(排放速率40.56kg/h); HF排放浓度为2mg/ Nm3(排放速率0.54kg/h);HCl和 CO排放浓度为50mg/ Nm3(排放速率13.52kg/h);NOX排放浓度为180mg/ Nm3(排放速率48.68kg/h);Hg 和Cd排放浓度为 Nm3(排放速率0.03kg/h); Pb排放浓度为 Nm3(排放速率0.43kg/h)。二恶英排放浓度为 Nm3(排放速率h)。各污染物的批复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欧盟1992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设计的烟气排放指标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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