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与运输要求

包装与运输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北京欧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要求,适用于公司合同产品的包装和运输。
2 引用标准: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725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JB/T3085-1999《电力传动控制装置包装与运输规程》
3 总则
3.1  产品包装设计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在正常储运条件下,确保产品安全,完整无损。
3.2  制造厂自发货之日起,应保证一年内不致因包装不妥引起产品损坏。
3.3  产品包装前需经检验合格,随机文件齐全。包装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4 包装箱技术条件
4.1 包装分类:
根据公司合同产品种类,可分为配电箱和配电柜两类。
根据包装的材质不同,可分为塑料袋包装、纸包装和木包装。
4.2 塑料袋包装:
塑料袋包装起到防尘、防产品表面损伤、防偶然的溅水的作用。
4.2.1配电箱塑料袋包装
塑料袋的尺寸一般可按产品外形尺寸+50毫米计算。塑料袋与配电箱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隙,不得因配电箱的手柄等破坏包装强度。
采用塑料袋包装的,塑料袋上不做公司标记和运输标记。
塑料袋为非承重包装,运输中不应因搬运损坏产品和包装。
4.2.2配电柜塑料袋包装:
配电柜指落地式装置。
配电柜的塑料袋包装防护除底面之外的其它五面。塑料袋为套入式,必要时可粘贴或捆绑固定。
其它要求同配电箱塑料袋包装。
4.3纸包装:
纸包装适用于市内短途运输或集装箱运输,起到防尘、防潮和防轻微碰撞的作用。
4.3.1尺寸和系列
尺寸系列应根据产品设计要求确定。应适当安排型谱,使包装箱的尺寸系列适应生产需要。
4.3.2配电箱纸包装制作要求;
纸包装产品一般应先进行塑料袋包装。塑料袋包装后再装入纸包装中。产品应6面包装,封口设置在上下端,用胶条封口,并要求包装后的产品外形整齐。纸包装至少有两面印制公司标志和方向标志,这两面必须在产品包装后,正确摆放位置的正面和侧面上。包装标志见图1。
配电箱纸包装一般不使用包装带捆扎。特殊情况以项目工程师要求为准。
配电箱的安装附件如影响包装尺寸,可拆卸装入箱内。
4.3.3配电柜纸包装要求:
配电柜纸包装应有木制底座。底座使用厚2厘米以上木板,使用6×6厘米方木钉成底版。尺寸应大于包装后的产品。底座应固定在产品的地脚孔上。
产品用塑料袋包裹后,四周和顶盖使用瓦楞纸板包装,内垫3~5厘米厚泡沫塑料板,用塑料捆扎带捆紧如图2。
纸包装至少有两面印制公司标志和方向标志,这两面必须在产品包装后,正确摆放位置的正面和侧面上。包装标志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公司名称、运输方向标志、防雨标志、包装参数,标志见图1。
4.4木包装:
外地长途运输使用木包装如图3,由外协包装公司承办。具体要求如下:
A木材厚度一般应大于2毫米,不应因木材损坏使箱体强度受到削弱或造成包装损坏。
B包装箱的形式与结构应采用封闭形式,箱板宽度不小于60mm,箱板竖放,加强筋横放,柜类带底座。底座应固定在柜体的地角孔上。
C 包装箱根据箱板和加强筋的厚度,合理选择钢钉,尽量采用波浪布钉。
D 柜类在木包装前应套装塑料袋,塑料袋和木箱之间应有石油沥青油毡或油纸的防水层,应尽量用整块材料。
E 箱柜体的前后突出部件和元件应与包装箱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装泡沫塑料板,避免直接碰撞破损。
F 易破碎和松动的部件应捆扎。
G 产品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产品运输过程中窜动。
H 箱体木包装后,应有薄钢带加固。
I 出口包装应符合本行业的出口包装要求。
用不易退的油墨或油漆,准确、清晰、牢固地标志在箱体两个最大面上。
4.5 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B 出厂编号及合同号。
5 箱面标志
5.1 产品根据用户要求顺序编号,一般为单台一箱,多台包装箱号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顺序号,分母为总和数。
5.2 纸包装和木包装箱表面的标志包括发货标志和储运标志,应使用不易退的油墨或油漆,准确、清晰、牢固地标志在箱体两个最大面上。
5.3 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B 出厂编号及合同号。
C 箱体尺寸。
D 净重与毛重。
E 装箱日期。
F 到站及收货单位。
5.4 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一般应标示出“此端向上”、“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
6 随机文件与随机附件:
随机文件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进
口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随机附件。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放在包装箱内,当用户需要时,可由送货人转交。
随机附件包括操作使用的手柄、易损件等。应将上述物品牢固捆扎在产品内。电容等元件单独包装。
7 贮运要求:
纸包装产品的储存应在室内、防潮、防雨的条件下,以产品正常放置状态放置,并应防止外力挤压和撞击。
木包装产品的储存可以在室内或室外,以产品正常放置状态放置,但应防止外力挤压和撞击。
包装后产品的运输应符合产品储运标志的要求和铁路及集装箱、汽运及二级公路运输的相关要求。
运输后产品的接收应以包装无严重破损为准。
编制:审该:批准:                        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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