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船舶消防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


背景技术:



2.海工船舶通常都是多用途船舶,为满足主要功能所需的作业设备数量繁多而复杂,造价高昂,再加上通用的船舶主机和船舶通讯等设备价格也很高,这造成了船舶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建造成本,由于高配置的消防设备及系统价格也很高,加上传统设计观念的影响,从而使该类船舶的消防功能在设计和需求定位时通常只作为辅助功能。这也造成了现有的海工船舶对外消防救援能力单一,且能力有限的问题。因而作为第一时间对石油、天然气平台进行消防救援的海工船舶的消防能力是亟待提高的,而若想增加消防能力需对海工船舶的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对原船体消防管道的船体结构割除更换,更换消防管道,改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可重复安装在不同的海工船舶上,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
4.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5.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包括:
6.模块化舱体,所述模块化舱体可拆卸的安置在船舶的甲板上;
7.动力组件,所述动力组件包括动力驱动部,所述动力驱动部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上以随所述模块化舱体可拆卸安置在所述甲板上;
8.消防组件,所述消防组件安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上以随所述模块化舱体可拆卸安置在所述甲板上,所述消防组件包括至少一根消防总管,所述消防总管的一端连接有消防泵,所述消防总管的另一端连接有至少一个消防炮;所述消防泵连接所述动力驱动部;
9.取水管道,所述取水管道一端连接所述消防泵,另一端伸入海水中。
10.作为优选,所述消防组件还包括消防分管,每根所述消防总管连接多根所述消防分管,所述消防炮连接在所述消防分管上。
11.作为优选,若所述动力驱动部的数量n个,n≥1;则:消防泵的数量为k个,k≥n;消防分管的数量为m个,m≥k。
12.作为优选,所述消防炮包括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每根所述消防总管至少连接一个所述消防水炮和一个所述消防泡沫炮。
13.作为优选,所述消防炮为电动消防炮,所述消防炮连接所述动力驱动部。
14.作为优选,所述消防总管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内,所述消防炮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的外顶部。
15.作为优选,所述取水管道上设置有取水阀。
16.作为优选,所述动力组件还包括燃油驳运泵,所述燃油驳运泵通过输油管连接所
述动力驱动部,所述燃油驳运泵能够与外部储油装置连通。
17.作为优选,还包括控制室,所述控制室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的外壁上或模块化舱体的内部,所述控制室具有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连接控制所述动力组件和消防组件。
18.作为优选,所述模块化舱体设置在所述甲板的边缘处。
1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20.通过可拆卸方式连接的模块化舱体以及模块化舱体内的消防组件,能够在不大幅度改造原有海工船舶的基础上大幅度增加船舶对外消防能力,提升消防等级;并且通过可拆卸方式连接,实现该消防系统安装通用化,无需对原有船体消防管道的船体结构割除,更换消防管道,让该消防系统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需求重复安装在不同的海工船舶上,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
附图说明
21.图1是本发明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控制室在模块化舱体内的侧视图;
22.图2是本发明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控制室在模块化舱体内的俯视图;
23.图3是本发明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控制室在模块化舱体外的侧视图;
24.图4是本发明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控制室在模块化舱体外的俯视图。
25.图中:
26.1、甲板;2、模块化舱体;3、动力组件、31、动力驱动部;32、燃油驳运泵;4、消防组件;41、消防总管;42、消防泵;43、消防炮;44、消防分管;5、取水管道;6、取水阀;7、控制室。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28.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9.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0.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31.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该系统包括模块化舱体2,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的安置在船舶的甲板1上,模块化舱体2内设置有动力组件3,动力组件3包括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上的动力驱动部31以提供驱动力并且可以随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甲板1上,该系统还包括消防组件4,消防组件4安置在模块化舱体2上以随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甲板1上,其中消防组件4包括至少一根消防总管41,消防总管41的一端连接有消防泵42,消防总管41的另一端连接有至少一个消防炮43;消防泵42连接动力驱动部31,该系统还具有取水管道5,取水管道5一端连接消防泵42,另一端伸入海水中。
32.通过可拆卸方式连接的模块化舱体2以及模块化舱体2内的消防组件4,能够在小幅度改造原有海工船舶的基础上大幅度增加船舶对外消防能力,提升消防等级,并且通过可拆卸方式连接,实现该消防系统安装通用化,无需对原有船体消防管道的船体结构割除,更换消防管道,让该消防系统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需求重复安装在不同的海工船舶上,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并且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安装在船舶的甲板上,安装方便。
33.下面详细介绍本实施例,如图1-4所示,一种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包括模块化舱体2,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的安置在船舶的甲板1上,本实施例中模块化舱体2为矩形舱体,由钢板围合而成,可以采用螺栓等紧固件将模块化舱体2的底板固定在甲板上,其包含不限于安装在船艉甲板,左舷甲板和右舷甲板以及船艏甲板,模块化舱体2与甲板1的连接可以采用锚固方式连接,其中具体的安装位置、数量和安装的船舶的选用需要进行前期的设计计算,如需要满足船体稳定性、操作性等要求,均需要对船舶性能进行计算后确定,此处对计算的步骤不进行阐述。其他实施例中,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的模块化舱体2可以设置在agv以及spmt上以方便进行移动。进一步地,模块化舱体2设置在甲板1的边缘处,以方便取用海水,避免在甲板1上横贯大量的水管而造成的不便。模块化舱体2内设置有动力组件3,动力组件3包括动力驱动部31以为整个系统提供动力并且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的底板上以随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甲板1上,本实施例中,动力驱动部31为柴油发动机,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为汽油发动机等驱动部。进一步地,动力组件3还包括燃油驳运泵32,燃油驳运泵32通过输油管连接动力驱动部31,燃油驳运泵32能够与外部储油装置连通。
34.模块化舱体2上还设置有消防组件4以随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甲板1上,其中消防组件4包括至少一根消防总管41,消防总管41的一端连接有消防泵42,消防总管41的另一端连接有至少一个消防炮43;消防泵42连接动力驱动部31以能够被动力驱动部31所驱动。具体的,消防组件4包括消防分管44,每根消防总管41连接多根消防分管44,消防炮43连接在消防分管44上。具体的,若动力驱动部31的数量n个,n≥1;则:消防泵42数量k个,k≥n,即每个动力驱动部31可以连接有消防泵42以进行备用;消防分管44为m个,m≥k,优选的为m≥2n;其中消防炮43可以设置h个,h≥m。采用消防炮43的数量大于等于消防分管44的数量,保证每个消防分管44上均能分配到消防炮43,当设置消防炮43的数量多于消防分管44数量,可以预防在某个消防炮43出现故障时能够采取备用消防炮43进行替换。本实施例中,为了增加多种形式的灭火操作,适应多种火情,消防炮43包括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每根消防总管41至少连接一个消防水炮和一个消防泡沫炮。即可以在具体火情时进行选择,全部连通消防水炮灭火或者全部连通消防泡沫炮灭火,亦或者二者兼用。具体的,本实施例中驱动部31为采用的是1台功率为2600kw以上的柴油机;消防泵为2台,功率为3600m3/h;消防水
炮的数量采用3门,每门的排量为2400m3/h或数量采用4门,每门的排量为1800m3/h;且消防水炮射程要达到150m;消防泡沫炮的数量采用2门,每门的排量为300m3/h,此外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中还配置有4套消防员装备,使整体系统达到ccs认证中fifi-2规范要求。
35.为了提升自动化,降低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和操作人员的使用数量,消防炮43采用的是电动消防炮43,消防炮43连接动力驱动部31以被其驱动。同时为了方便进行火情灭火操作,消防总管41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内的底板上,消防炮43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的外顶部,一方面减少了中间通过各种长短距离管道运输,减少管道在甲板1上的安置量,使管道集中在模块化舱体2内,同时消防炮43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顶部也能够增加灭火的范围,提升了消防的能力和消防视野。
36.该系统还设置有取水管道5,取水管道5一端连接消防泵42,另一端穿过模块化舱体2的舱壁伸入海水中,采用就近取水,可以直接将管道伸到海水中,减少了设置专用的储水装置,同时也减少了布置取水管道5的时间和场地,形成快速的消防作业能力,取水管道5上设置有取水阀6,以控制取水量和取水进度。
37.该系统还具有控制室7,控制室7设置在模块化舱体2外壁上或模块化舱体2内部,此处可以根据具体的船舶大小、船体结构以及需要安装的甲板位置进行具体的测算,控制室7具有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连接控制动力组件3和消防组件4,通过控制系统对动力组件3中的动力驱动部31进行开启与关闭,同时可以控制消防组件4中消防炮43的开启与关闭,以及消防炮43的喷射方向,需要说明的是本控制系统采用的为一般情况通用的电气化系统,此处不在进行详细的电气控制说明。
38.具体的消防操作步骤为:接到消防灭火作业命令后,通过控制室7的控制系统发出消防作业指令;消防作业准备,若动力驱动部31的燃油不足,启动燃油驳运泵32补足燃油,根据火情类型检查并连通的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的数量和种类;启动动力驱动部31,开始动力输出;在动力驱动部31的带动下消防泵42开始工作;打开取水阀6,消防泵42开始取水工作;根据消防指令要求,启动消防炮43,打开所需数量的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对准灭火目标,开始灭火作业;控制所有火情,完成灭火作业。
39.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模块化舱体(2),所述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的安置在船舶的甲板(1)上;动力组件(3),所述动力组件(3)包括动力驱动部(31),所述动力驱动部(31)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2)上以随所述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所述甲板(1)上;消防组件(4),所述消防组件(4)安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2)上以随所述模块化舱体(2)可拆卸安置在所述甲板(1)上,所述消防组件(4)包括至少一根消防总管(41),所述消防总管(41)的一端连接有消防泵(42),所述消防总管(41)的另一端连接有至少一个消防炮(43);所述消防泵(42)连接所述动力驱动部(31);取水管道(5),所述取水管道(5)一端连接所述消防泵(42),另一端伸入海水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组件(4)还包括消防分管(44),每根所述消防总管(41)连接多根所述消防分管(44),所述消防炮(43)连接在所述消防分管(44)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动力驱动部(31)的数量n个,n≥1;则:所述消防泵(42)的数量为k个,k≥n;所述消防分管(44)的数量为m个,m≥k。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炮(43)包括消防水炮和消防泡沫炮,每根所述消防总管(41)至少连接一个所述消防水炮和一个所述消防泡沫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炮(43)为电动消防炮(43),所述消防炮(43)连接所述动力驱动部(31)。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总管(41)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2)内,所述消防炮(43)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2)的外顶部。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水管道(5)上设置有取水阀(6)。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组件(3)还包括燃油驳运泵(32),所述燃油驳运泵(32)通过输油管连接所述动力驱动部(31),所述燃油驳运泵(32)能够与外部储油装置连通。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室(7),所述控制室(7)设置在所述模块化舱体(2)的外壁上或所述模块化舱体(2)的内部,所述控制室(7)具有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连接控制所述动力组件(3)和消防组件(4)。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块化舱体(2)设置在所述甲板(1)的边缘处。

技术总结


本发明属于船舶消防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可移动模块化船用消防系统,该系统包括模块化舱体,模块化舱体可拆卸的安置在船舶的甲板上,模块化舱体内设有动力组件,动力组件包括动力驱动部以提供驱动力,该系统包括消防组件,其中消防组件包括至少一根消防总管,消防总管的一端连接有消防泵,消防总管的另一端连接有至少一个消防炮;该系统具有取水管道,取水管道一端连接消防泵,另一端伸入海水中。通过可拆卸方式连接的模块化舱体以及模块化舱体内的消防组件,能够在不大幅度改造原有海工船舶的基础上大幅度增加船舶对外消防能力,提升消防等级,无需对原有船体消防管道的船体结构割除,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极大压缩单一船舶的改造升级成本。


技术研发人员:

陈晓明 万兵 黄贤俊 李军 纪学军 王阳刚 吴雄祥 王桐 潘博玑 刘骐 赖彬彬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技术研发日:

2022.11.25

技术公布日:

2023/3/9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3:26: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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