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的制作方法


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
1.相关申请
2.本技术要求于2020年6月25日提交的号为63/044,034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并且其全部公开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3.本公开总体上针对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


背景技术:



4.圆锯利用旋转的圆锯锯片来切割工件。手持式圆锯是这样的一类圆锯,其配置为在手持式圆锯的操作性使用期间由使用者握持和操纵以切割工件。传统的手持式圆锯的重量通常相对轻,并且可用于进行较大和/或较重的固定式和/或半固定式圆锯(诸如台锯、径向臂锯、斜切锯、裁断锯、上切锯和板锯)可能无法接近而进行的切割。作为示例,传统的手持式圆锯可以移动到使用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圆锯可能不切实际或不可能的位置来使用和/或在这样的位置中使用。作为另一个示例,传统的手持式圆锯可以小于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圆锯,从而允许传统的手持式圆锯接近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圆锯可能无法接近的工件区域。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有效,但传统的手持式圆锯仍然可能遭受到不同的限制。因此,需求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文公开了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手持式圆锯包括马达和心轴所述马达包括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的马达轴,所述心轴配置成将圆锯锯片可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包括圆锯锯片。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圆锯锯片具有一锯片直径,手持式圆锯具有最大切割深度,并且最大切割深度与锯片直径的比率至少为0.35且至多为0.45。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包括限定面向心轴侧的基板。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如从面向心轴侧观察的那样,基板的投影限定适于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并且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5%完全包含在占用区内。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基板可以限定基板宽度,并且整个手持式圆锯可以包含在基板宽度内。
附图说明
6.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示意图。
7.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顶部轮廓视图。
8.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右侧视图。
9.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左侧视图。
10.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另一少许示意性的左侧视图。
11.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另一少许示意性的左侧视图。
12.图7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前视图。
13.图8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后视图。
14.图9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俯视图。
15.图10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仰视图。
16.图11是沿图4的线11-11呈现的图2-10的圆锯的少许示意性的截面图。
17.图12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部件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图示。
18.图13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部件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图示。
具体实施方式
19.图1-13提供了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和/或其部件的示例。用于类似或至少基本类似目的的元件在图1-13中的每一幅图中用相同的附图标记来标记,并且这些元件在本文中可以不参考图1-13中的每一幅图来详细论述。类似地,所有元件可以不在图1-13中的每一幅图中来标记,但是为了一致性,可以在本文中使用与其相关联的附图标记。参考图1-13中的一幅图或多幅图论述的元件、部件、和/或特征可以被包括在图1-13中的任何一幅图中和/或与图1-13中的任何一幅图一起使用,而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
20.通常,可能包括在特定实施例中的元件以实线示出,而可选的元件以虚线示出。然而,以实线示出的元件对于所有实施例可能不是必需的,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省略。
21.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的示例的示意图,图2-10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图示。该手持式圆锯10还可以包括和/或是插入锯30、轨道锯40和/或斜切锯50。更具体地,图2图示了手持式圆锯10的顶部轮廓视图,图3图示了手持式圆锯10的右侧视图。图4图示了手持式圆锯10的左侧视图,其图示了处于完全插入取向52的手持式圆锯,图5图示了手持式圆锯10的左侧视图,其图示了处于完全缩回取向54的手持式圆锯。图6图示了图5的左侧视图,其中移除了多个覆盖物。图7是手持式圆锯10的前视图,图8是手持式圆锯10的后视图,图9是手持式圆锯10的俯视图,图10是手持式圆锯10的仰视图。
22.如由图1-10总体所示,手持式圆锯10包括马达90,所述马达90包括马达轴92,所述马达轴92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94旋转。手持式圆锯10还包括心轴100,所述心轴100配置成将圆锯锯片200可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圆锯并且当马达轴92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90的扭矩。接收到该扭矩可导致心轴围绕心轴旋转轴线106旋转,这进而可能导致圆锯锯片围绕心轴旋转轴线旋转。换言之,圆锯锯片200可以配置成与心轴100一起旋转运动。圆锯锯片200的旋转可便于用圆锯锯片切割工件98,如图1中示意性地示出的那样。
23.手持式圆锯10可以是任何合适类型或样式的手持式圆锯,其适合、配置、设计和/或构造成利用圆锯锯片200来切割工件。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附加功能和/或功能性。这种手持式圆锯10的示例包括插入锯30、轨道锯40和/或斜角锯50。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来自上述锯中的两个或多个结构和/或特征,和/或可以并入上述锯的两个或多个功能。作为示例,并且如本文更详细论述的那样,给定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是和/或可以并入和/或包括插入锯30、轨道锯40和/或斜角锯50的功能。因此,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本文公开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但手持式圆锯10不需要包括本
文公开的所有特征。
24.马达90可以包括任何合适的结构,该结构可以为马达轴92的旋转和/或为圆锯锯片200的致动提供原动力。马达90的示例包括电动马达、ac电动马达、dc电动马达、无刷dc马达、变速马达、和/或单速马达。
25.如图1中的虚线和图2、图4-6、图8-9和图11中的实线所示,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抓握区域60,所述抓握区域60被配置成在手持式圆锯的操作期间由使用者抓握和/或握持。抓握区域60(当存在时)在本文中也可以被称为和/或可以是把手或手柄。
26.还如图1中的虚线以及图2、图4-6和图11中的实线所示,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开关65。开关65(当存在时)可以被配置成由手持式圆锯的使用者选择性地致动,以便实现和/或允许向手持式圆锯的至少一个其他部件提供电流和/或允许向圆锯的至少一个其他部件的操作供能。
27.作为示例,如图1和图12-13所示,可以利用开关65的选择性致动来实现手持式圆锯的马达控制器554的操作,以选择性地将电流施加到马达90,以使马达控制器能够选择性地将电流施加到马达,和/或允许或引导马达以提供用于马达轴的旋转的原动力。在一些示例中,电流可用于给手持式圆锯的至少一个其他部件(诸如马达90)供电或直接供电。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电流在本文中也可以被称为电功率信号。在一些示例中,电流可以是被发送到手持式圆锯的至少一个其他部件(诸如手持式圆锯的马达控制器)的电数据信号。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电流在本文中也可以被称为数据信号和/或电数据信号。开关65的示例包括电开关、常开电开关、瞬时电开关、和/或锁定瞬时电开关。
28.还如图1中的虚线和图2-10中的实线所示,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工件支撑件300。工件支撑件300(当存在时)可以被配置为支撑工件98和/或当工件被工具切割或以其他方式作用于工件时相对于工件定位手持式圆锯。例如,许多手持式圆锯10包括呈基板304、台、靴、架或垫形式的工件支撑件300。
29.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任何合适的电源和相应的动力结构,用于为马达90提供动力。动力结构的示例包括电源结构70,诸如电源线72和/或电池74,如图1中所示。
30.还如图1中的虚线和图2-11中的实线所示,手持式圆锯10可包括锯片防护装置80。所述锯片防护装置80(当存在时)可被配置成覆盖、遮蔽、和/或容纳圆锯锯片200的至少一个区域,以便防止或降低使用者与圆锯锯片之间接触的可能性。手持式圆锯10的一些示例可以配置成使得圆锯锯片200移动和/或枢转进出锯片防护装置80,如图所示,例如,通过在图3中所示的配置和图6中所示的配置之间的转变。手持式圆锯10的一些示例可配置成使得锯片防护装置80包括可缩回区域82,如图1中所示。可缩回区域可配置成当使用手持式圆锯来切割工件时折叠、旋转和/或以其他方式缩回。可缩回区域82附加地或替代地可被称为缩回区域82和/或塌缩区域82。
31.在一些示例中,并且如论述的那样,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和/或是插入锯30。在作为或包括插入锯30的手持式圆锯10的示例中,心轴100可以被配置成相对于工件支撑件300移动,以便选择性地改变从工件支撑件突出的圆锯锯片200的区域和/或选择性地改变手持式圆锯的切割深度。例如,心轴100可以配置成相对于工件支撑件300枢转,如由在诸如图3-4和图7-8中所示的配置和诸如图5-6中所示的配置之间的转变所示。
32.作为更具体的示例,工件支撑件300可以包括和/或是基板304,基板304限定面向
心轴侧308和背向心轴侧312。心轴100可以通过、经由和/或利用基板枢轴316而可操作地附接到基板304的面向心轴侧308。换言之,面向心轴侧308可以面向心轴100。在这样的示例中,心轴100和基板304可以配置成相对于彼此围绕基板枢轴316旋转,以便选择性地改变在基板的背向心轴侧312上延伸的圆锯锯片200的区域320,如从图1、图3-4、图7-8和图11中所示的配置(其示出了完全插入取向52)到图5-6中所示的配置(其示出了完全缩回取向54)的转变可能最佳地示出的那样。
33.换言之,心轴100可以配置成在由完全插入取向和完全缩回取向限定的相对取向或相对角度的整个范围内相对于工件支撑件300枢转。对于该相对取向范围内的每个相对取向,圆锯锯片200可以在背向心轴侧312上延伸相应的量,从而为手持式圆锯提供相应的最大切割深度。
34.在一些示例中,并且如所论述的那样,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和/或是轨道锯40。在作为或包括轨道锯40的手持式圆锯10的示例中,基板304可以包括肋接收通道324,如图1-2和图7-11中所示。肋接收通道324可以被配置为接收轨道42的凸起细长肋44,如可能在图1中最佳示出的那样。轨道42在本文中也可以被称为细长轨道42,并且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细长轨道段或轨道部段46形成,它们可操作地附接到彼此以限定任何合适的轨道长度。在轨道锯40的操作期间,轨道42可以可操作地附接或夹紧到工件98上,使得轨道的边缘对应于轨道锯的期望切割线。随后,轨道锯可以相对于轨道定位,使得凸起细长肋44定位在肋接收通道324内,并且轨道锯然后可以沿着细长轨道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平移,从而沿着期望的切割线产生直线切割。
35.如图1、图3-4、图7-8和图11中所示,当与传统的手持式圆锯相比时,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具有和/或表现出改进的、高的和/或相对较高的最大切割深度224。当与传统的手持式圆锯相比时,如图1和图11中所示,对于圆锯锯片200的给定锯片直径220,这种改进的最大切割深度224可以允许和/或便于切割较厚的工件。因此,当与传统的手持式圆锯相比时,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提供改进的和/或增加的功能性和/或多功能性。
36.如本文所用,短语“最大切割深度”和/或“最大切割深度224”可以指示和/或指代圆锯锯片200可以延伸到手持式圆锯10的基板304的背向心轴侧312下方的最大程度。换言之,“最大切割深度”可以指示和/或指代手持式圆锯10可以在单程中切割或可以配置成切割的工件98的最大厚度。当手持式圆锯10包括插入锯30时,“最大切割深度”可以对应于插入锯的完全插入取向52。
37.可能期望优化、最大化和/或增加手持式圆锯10的最大切割深度224,以便最大化和/或增加利用手持式圆锯可以在单程中切割的工件的厚度。换言之,对于给定的锯片直径220,可能期望优化和/或最大化可实现和/或获得的最大切割深度224。
38.考虑到这一点,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具有和/或限定最大切割深度224与锯片直径220的比率,该比率大于可以通过传统手持式圆锯实现的对应比值。该比率的示例包括下述的比率:至少0.3、至少0.31、至少0.32、至少0.33、至少0.34、至少0.35、至少0.36、至少0.37、至少0.38、至少0.39、至少0.4、至少0.41、至少0.42、至少0.43、至少0.44、至多0.5、至多0.49、至多0.48、至多0.47、至多0.46、至多0.45、至多0.44、至多0.43、至多0.42、至多0.41、至多0.40、至多0.39、至多0.38、至多0.37、至多0.36、和/或至多0.35。
39.如图1和图11中所示,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可包括心轴100,其中心轴旋转轴线106平行于或至少基本平行于马达90的马达轴92的轴旋转轴线94。作为示例,心轴旋转轴线和轴旋转轴线之间的角度可以是至多20度、至多15度、至多10度、至多8度、至多6度、至多4度、至多2度、至多1度、0-10度、0-5度、0-2度或0度。这可以与蜗杆驱动手持式圆锯形成对比,在所述蜗杆驱动手持式圆锯中,心轴旋转轴线可以垂直于或至少基本垂直于轴旋转轴线。考虑到这一点,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在本文中可能不是、可能不被称为和/或可能不同于蜗杆驱动手持式圆锯。
40.根据本公开,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实现由手持式圆锯10表现出的最大切割深度224的增加。作为示例,继续参考图1和图11,心轴旋转轴线106可以与轴旋转轴线94间隔开和/或可以不与轴旋转轴线共线。换言之,心轴100可以是与马达轴92不同的结构和/或可以被配置为与马达轴92可操作地接合以接收来自马达轴92的扭矩。
41.作为具体示例,马达轴92可包括和/或可操作地附接到轴齿轮93。附加地或替代地,心轴100可以包括和/或可以可操作地附接到心轴齿轮101。轴齿轮93可配置成与心轴齿轮101对接和/或啮合,以便将扭矩从马达90传送或有效传送到心轴100,从而使心轴100围绕心轴旋转轴线106旋转。在一些示例中,如图所示,心轴齿轮101可以定位在轴齿轮93和工件支撑件300和/或其基板304之间。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心轴旋转轴线106可以直接在轴旋转轴线94和工件支撑件300之间延伸。附加地或替代地,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垂直于基板304的面向心轴侧308和/或背向心轴侧312延伸的线可以穿过心轴旋转轴线106和轴旋转轴线94两者。如果心轴旋转轴线106与轴旋转轴线94共线,这样的配置可以允许心轴旋转轴线106定位成更靠近基板304的背向心轴侧312,从而相对于传统手持式圆锯(其中传统心轴旋转轴线可与传统轴旋转轴线共线)增加最大切割深度224。换言之,如图所示,如果心轴旋转轴线106与轴旋转轴线94共线和/或如果心轴100没有定位在轴齿轮93和心轴齿轮101之间,则马达90可以具有和/或限定马达直径91,该马达直径91可以相对大和/或可以显著限制最大切割深度224。
42.考虑到这一点,并且在一些示例中,心轴齿轮101的心轴齿轮直径102和/或轴齿轮93的轴齿轮直径95可以至少部分地基于马达直径91来选择,以便允许和/或为心轴齿轮和轴齿轮提供间隙。作为示例,心轴齿轮直径102和轴齿轮直径95之和可以是马达直径91的阈值齿轮直径倍数和/或可以在马达直径91的阈值齿轮直径倍数的范围内。阈值齿轮直径倍数和/或阈值齿轮直径倍数范围的示例包括以下倍数:至少0.20、至少0.22、至少0.24、至少0.26、至少0.28、至少0.3、至少0.32、至少0.34、至少0.36、至少0.38、至少0.40、至少0.42、至少0.44、至少0.46、至多0.5、至多0.48、至多0.46、至多0.44、至多0.42、和/或至多0.40。心轴齿轮直径、轴齿轮直径和马达直径在本文中也可称为等效直径和/或可在垂直于轴旋转轴线94和/或心轴旋转轴线106的平面内测量。
43.在一些示例中,马达直径91可以是锯片直径220的阈值锯片直径倍数和/或可以在锯片直径220的阈值锯片直径倍数范围内。阈值锯片直径倍数和/或阈值锯片直径倍数范围的示例包括以下倍数:至少0.20、至少0.22、至少0.24、至少0.26、至少0.28、至少0.3、至少0.32、至少0.34、至少0.36、至少0.38、至少0.40、至少0.42、至少0.44、至少0.46、至多0.5、至多0.48、至多0.46、至多0.44、至多0.42、和/或至多0.40。
44.附加地或替代地,心轴齿轮直径102和轴齿轮直径95可以至少部分地基于圆锯锯
片200的期望旋转频率或旋转频率范围来选择。作为示例,心轴齿轮直径102与轴齿轮直径95的比率可以是阈值齿轮直径比和/或可以在阈值齿轮直径比范围内。阈值齿轮直径比和/或阈值齿轮直径比范围的示例包括以下比率:至少3、至少2.75、至少2.5、至少2.25、至少2、至少1.75、至少1.5、至少1.25、至少1、至少0.75、至少0.5、至多5、至多4.5、至多4、至多3.5、至多3、至多2.5、和/或至多2。
45.图12-13是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的部件550的示例的少许示意性的图示。图12-13的手持式圆锯10可以包括和/或可以是图1-11的手持式圆锯10的更详细和/或不同的图示、视图和/或示例。因此,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的情况下,本文参考图12-13的手持式圆锯10公开的任何结构、功能和/或特征可以(但并非在所有示例中都必须)包括在图1-11的手持式圆锯10中和/或与图1-11的手持式圆锯10一起使用。类似地,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的情况下,本文参考图1-11的手持式圆锯10公开的任何结构、功能和/或特征可以(但并非在所有示例中都必须)包括在图12-13的手持式圆锯10中和/或与图12-13的手持式圆锯10一起使用。
46.图12图示了用于手持式圆锯10的散热器552和马达控制器554。图13图示了图12的散热器和马达控制器与用于手持式圆锯的马达90的组合。当与传统的手持式圆锯相比时,在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中可以选择和/或定向部件550以减小手持式圆锯10的宽度。
47.作为示例,如图1、图8-9和图11中所示,部件550可以定位成使得手持式圆锯的大部分、基本上大部分和/或至少阈值部分被包含或完全包含在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内。阈值部分的示例包括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0%、至少92.5%、至少95%、至少97.5%、至少99%、或整个手持式圆锯。换言之,包含在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内的手持式圆锯的阈值部分不会在平行于限定占用区的平面的方向上突出或延伸超过占用区。
48.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可以由手持式圆锯的基板304限定。更具体地,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可以定义为从基板的面向心轴侧308观察时基板304的投影或轮廓。如本文所用,“包含在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内”可意味着,当从基板的面向心轴侧308观察时,手持式圆锯的大部分、基本上大部分、至少阈值部分和/或整体都不突出或延伸超过基板的投影或轮廓。
49.在一些示例中,继续参考图1、图8-9和图11,基板304可以限定基板宽度372。基板宽度372可以在垂直于或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圆锯锯片的旋转所在的锯片平面的方向上测量和/或可以在平行于或至少基本平行于手持式圆锯的心轴的心轴旋转轴线的方向上测量。在手持式圆锯10的一些示例中,整个手持式圆锯可以包含在基板宽度内。
50.附加地或替代地,如图8中所示,部件550(包括马达90、散热器552、马达控制器554和/或用于部件550的保护覆盖物556)可以不突出超过基板的边缘,可以突出与基板边缘至少基本相同或相同的距离,可以包含在基板宽度内,和/或可以突出超过基板边缘为小于阈值距离。阈值距离的示例包括以下距离:至多1mm、至多2mm、至多3mm、至多4mm、至多5mm、至多6mm、至多7mm、至多8mm,至多9mm、和/或至多10mm。在一些示例中,基板304可以具有和/或限定锯片相对边缘380和/或锯片近侧边缘382,如图8中所示。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部件550可以不突出超过锯片相对边缘和/或锯片近端边缘,可以突出与锯片相对边缘和/或锯片近侧边缘相同或至少基本相同的距离,和/或可以小于阈值距离的距离突出超过锯片相对边缘和/或锯片近侧边缘。这可以通过例如相对于马达90定位散热器552和/或马达控制器554来促进,使得头部散热器和马达控制器都不会在平行于基板宽度的方向上延伸超过
马达90,如图13中所示。
51.与传统的手持式圆锯可能的情况相比,这样的配置可以允许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10接近更多的受限区域和/或使切口更靠近突出结构。附加地或替代地,这样的配置可以允许和/或促进圆锯10的改进和/或更容易的锯片更换。作为示例,当使用者期望更换圆锯10的锯片时,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可以被支撑在一表面上,使得可接近心轴以允许更换锯片。当如此支撑时,上述配置允许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与表面齐平,或至少基本齐平。用稍微不同的术语来描述,圆锯可以不具有以超过阈值距离的距离突出超过基板宽度的部件,并且马达轴和/或轴旋转轴线可以垂直于或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附加地或替代地,基板的面向心轴侧和/或基板的背向心轴侧可以垂直于或至少基本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附加地或替代地,锯片平面可以平行于或至少基本平行于所述表面延伸。
52.如本文所使用的那样,置于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间的术语“和/或”意指(1)第一实体、(2)第二实体、以及(3)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中的一个。用“和/或”列出的多个实体应当以相同的方式解释,即,如此结合的实体中的“一个或更多个”。除了由条款“和/或”具体标识的实体之外,可以可选地存在其他实体,无论与具体标识的那些实体相关还是不相关。因此,作为非限制性示例,当与诸如“包括”的开放式语言结合使用时,对“a和/或b”的引用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仅指代a(可选地包括除b之外的实体);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仅指代b(可选地包括除a之外的实体);在又一个实施例中,指代a和b两者(可选地包括其他实体)。这些实体可以指代元件、动作、结构、步骤、操作、值等。
53.如本文所使用的那样,关于一个或多个实体的列举的短语“至少一个”应当被理解为意指从实体列举项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实体中选择的至少一个实体,但不是必须包括在实体列举项在内所具体列举的每一个实体中的至少一个,或者不排除实体列举项中的实体的任何组合。该定义还允许除了短语“至少一个”所指的实体列举项中具体标识的实体之外的实体可以可选地存在,无论与具体标识的那些实体相关还是不相关。因此,作为非限制性示例,“a和/或b中的至少一个”(或,等同地,“a或b中的至少一个”,或,等同地,“a和/或b中的至少一个”)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指代至少一个a,可选地包括多于一个a,而不存在b(并且可选地包括除b之外的实体);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指代至少一个b,可选地包括多于一个b,而不存在a(并且可选地包括除a之外的实体);在又一个实施例中,指代至少一个a,可选地包括多于一个a,和至少一个b,可选地包括多于一个b(并且可选地包括其他实体)。换句话说,短语“至少一个”、“一个或多个”和“和/或”是开放式表达,它们在操作上既是连接的又是分离的。例如,“a、b和c中的至少一个”、“a、b或c中的至少一个”、“a、b和c中的一个或多个”、“a、b或c的一个或多个”和“a、b和/或c”可意味着单独的a、单独的b、单独的c、a和b一起、a和c一起、b和c一起、a、b、和c一起,并且可选地与至少一个其他实体组合的上述任何一种。
54.在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或其他参考文献通过引用并入本文并且(1)以与本公开的未并入部分或任何其他并入的参考文献不一致的方式定义术语和/或(2)以其他方式与本公开的未并入部分或任何其他并入的参考文献不一致的方式定义术语的情况下,应当以本公开的未并入部分为准,并且其中的术语或并入的公开内容应当仅相对于定义该术语的参考文献和/或最初存在的并入的公开内容为准。
55.如本文所使用的那样,术语“适于”和“配置”意味着元件、部件或其他主题被设计
和/或旨在执行给定的功能。因此,术语“适于”和“配置”的使用不应被解释为意味着给定的元件、部件或其他主题仅“能够”执行给定的功能,而是该元件、部件和/或其他主题是为了执行该功能而特别选择、创建、实施、利用、编程和/或设计的。还在本公开的范围内的是,被叙述为适于执行特定功能的元件、部件、和/或其他叙述的主题可以附加地或替代地被描述为被配置为执行该功能,以及反之亦然。
56.如本文所使用的那样,短语“例如”、短语“作为示例”、和/或简单地术语“示例”,当参考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多个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使用时,旨在传达所描述的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是根据本公开的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的说明性、非排他性示例。因此,所描述的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不旨在是限制性的、必需的或排他性的/穷举性的;并且其他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包括结构上和/或功能上类似和/或等同的部件、特征、细节、结构、实施例和/或方法,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57.如本文所使用的那样,当修饰程度或关系时,“至少基本上”不仅可以包括所述的“基本”程度或关系,而且可以包括所述程度或关系的全部程度。所述程度或关系的大量可以包括所述程度或关系的至少75%。例如,至少基本上由材料形成的物体包括其中至少75%的物体由材料形成的物体,并且还包括完全由材料形成的物体。作为另一示例,至少基本上与第二长度一样长的第一长度包括在第二长度的75%内的第一长度,并且还包括与第二长度一样长的第一长度。
58.在以下列举的段落中呈现根据本公开的手持式圆锯的说明性、非排他性示例。
59.a1.一种手持式圆锯,其包括:
60.马达,其包括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的马达轴;
61.可选地,圆锯锯片;以及
62.心轴,其配置成将圆锯锯片可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
63.a2.根据段落a1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马达包括电动马达。
64.a3.根据段落a1-a2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还包括握持区域,该握持区域被配置为在手持式圆锯切割工件的操作期间由手持式圆锯的使用者握持以切割工件。
65.a4.根据段落a1-a3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还包括开关,该开关被配置为将电流选择性地施加到手持式圆锯的至少一个其他部件。
66.a5.根据段落a1-a4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锯片防护装置,所述锯片防护装置配置成防止使用者和锯片之间的接触。
67.a6.根据段落a5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锯片防护装置包括可缩回区域,该可缩回区域被配置为当手持式圆锯用于切割工件时缩回。
68.a7.根据段落a1-a6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工件支撑件,所述工件支撑件被配置为,在手持式圆锯切割工件时将工件和手持式圆锯相对于彼此定位。
69.a8.根据段落a1-a7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进一步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70.(i)电源线,其配置为向手持式圆锯提供电流;和
71.(ii)电池,其配置为向手持式圆锯提供电流。
72.a9.根据段落a1-a8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73.(i)插入锯;
74.(ii)轨道锯;以及
75.(iii)斜角锯。
76.a10.根据段落a1-a9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是插入锯。
77.a11.根据段落a10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插入锯包括基板,该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和背向心轴侧。
78.a12.根据段落a11的手持式圆锯,其中至少以下之一:
79.(i)心轴通过基板枢轴可操作地附接到基板的面向心轴侧;以及
80.(ii)基板的面向心轴侧面朝心轴。
81.a13.根据段落a12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和基板被配置为相对于彼此操作性地围绕基板枢轴旋转,以选择性地改变在基板的背向心轴侧上延伸的圆锯锯片的区域。
82.a14.根据段落a1-a13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是轨道锯。
83.a15.根据段落a14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轨道锯包括基板,该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和背向心轴侧。
84.a16.根据段落a15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基板还包括肋接收通道,该肋接收通道配置成接收轨道的凸起细长肋。
85.a17.根据段落a16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轨道锯还包括轨道,并且其中所述轨道包括凸起细长肋。
86.a18.根据段落a1-a17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所述圆锯锯片具有一锯片直径,其中所述手持式圆锯具有一最大切割深度,并且进一步地所述最大切割深度与所述锯片直径的比率至少为以下之一:
87.(i)至少0.3、至少0.31、至少0.32、至少0.33、至少0.34、至少0.35、至少0.36、至少0.37、至少0.38、至少0.39、至少0.4、至少0.41、至少0.42、至少0.43、或至少0.44;和
88.(ii)至多0.5、至多0.49、至多0.48、至多0.47、至多0.46、至多0.45、至多0.44、至多0.43、至多0.42、至多0.41、至多0.40、至多0.39、至多0.38、至多0.37、至多0.36、或至多0.35。
89.a19.根据段落a1-a18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不是蜗杆驱动手持式圆锯。
90.a20.根据段落a1-a19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被配置为围绕心轴旋转轴线旋转,并且马达轴被配置为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
91.a21.根据段落a20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旋转轴线平行于或至少基本平行于轴旋转轴线。
92.a22.根据段落a20-a21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旋转轴线与轴旋转轴线之间的角度为至多20度、至多15度、至多10度、至多8度、至多6度、至多4度、至多2度、至多1度、0-10度、0-5度、0-2度、或0度。
93.a23.根据段落a20-a22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旋转轴线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94.(i)与轴旋转轴线间隔开;以及
95.(ii)与轴旋转轴线不共线。
96.a24.根据段落a20-a23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与马达轴不同并且被配置为与马达轴可操作地接合以接收来自马达轴的扭矩。
97.a25.根据段落a1-a24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包括心轴齿轮,马达轴包括轴齿轮,并且进一步轴齿轮被配置为与心轴齿轮对接以将来自马达轴的扭矩传送到心轴。
98.a26.根据段落a25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齿轮定位在轴齿轮和手持式圆锯的工件支撑件之间。
99.a27.根据段落a26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的心轴旋转轴线直接在马达轴的轴旋转轴线和工件支撑件之间延伸。
100.a28.根据段落a25-a27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齿轮限定心轴齿轮直径,其中轴齿轮限定轴齿轮直径,并且进一步马达限定马达直径。
101.a29.根据段落a28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齿轮直径和轴齿轮直径之和是马达直径的阈值齿轮直径倍数,可选地其中阈值齿轮直径倍数是以下至少之一:
102.(i)至少0.20、至少0.22、至少0.24、至少0.26、至少0.28、至少0.3、至少0.32、至少0.34、至少0.36、至少0.38、至少0.40、至少0.42、至少0.44、或至少0.46;和
103.(ii)至多0.65、至多0.6、至多0.55、至多0.5、至多0.48、至多0.46、至多0.44、至多0.42、或至多0.40。
104.a30.根据段落a28-a29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心轴齿轮直径与轴齿轮直径之比是阈值齿轮直径比率,可选地其中阈值齿轮直径比率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105.(i)至少3、至少2.75、至少2.5、至少2.25、至少2、至少1.75、至少1.5、至少1.25、至少1、至少0.75、或至少0.5;以及
106.(ii)至多5、至多4.5、至多4、至多3.5、至多3、至多2.5、或至多2。
107.a31.根据段落a1-a30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包括基板,其中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其中如从面向心轴侧观察时,基板的投影限定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并且进一步手持式圆锯的至少阈值部分完全包含在占用区内,可选地阈值部分包括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0%、至少92.5%、至少95%、至少97.5%、至少99%、或整个手持式圆锯。
108.a32.根据段落a1-a31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包括基板,其中基板限定基板宽度,并且进一步手持式圆锯的整体被包含在基板内宽度内,可选地,其中所述基板宽度至少为以下之一:
109.(i)在垂直于或至少基本上垂直于锯片平面的方向上测量,圆锯锯片被配置为在所述锯片平面中旋转;
110.(ii)是基板在垂直于或至少基本垂直于锯片平面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111.(iii)在平行于心轴的心轴旋转轴线的方向上测量;以及
112.(iv)是基板在平行于心轴旋转轴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113.a33.根据段落a1-a32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马达限定马达直径,并且进一步马达直径与锯片直径的比率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114.(i)至少0.20、至少0.22、至少0.24、至少0.26、至少0.28、至少0.3、至少0.32、至少0.34、至少0.36、至少0.38、至少0.40、至少0.42、至少0.44、或至少0.46;和
115.(ii)至多0.65、至多0.6、至多0.55、至多0.5、至多0.48、至多0.46、至多0.44、至多0.42、或至多0.40。
116.a34.根据段落a1-a33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当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支撑在表面上使得心轴可接近以允许更换锯片时,至少以下之一:
117.(i)马达轴垂直或至少基本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
118.(ii)轴旋转轴线垂直于或至少基本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
119.(iii)手持式圆锯的基板的面向心轴侧垂直于或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以及
120.(iv)手持式圆锯的基板的背向心轴侧垂直于或至少基本垂直于所述表面延伸。
121.a35.根据段落a1-a34中任一段落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中手持式圆锯包括马达控制器和用于马达控制器的散热器,并且进一步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定位在手持式圆锯内并且相对于马达定位,使得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均不沿平行于手持式圆锯的基板的基板宽度的方向延伸超过马达。
122.工业实用性
123.本文公开的圆锯适用于电动工具工业。
124.据信上面阐述的本公开涵盖独立使用的多个独立的发明。尽管这些发明中的每一个已经以其优选形式公开,但是本文公开和说明的其具体实施例不应被认为是限制性的,因为许多变化是可能的。本发明的主题包括本文公开的各种元件、特征、功能和/或特性的所有新颖和非显而易见的组合和子组合。类似地,在权利要求记载“一”或“第一”元件或其等同物的情况下,这样的权利要求应当被理解为包括一个或多个这样的元件的组合,既不要求也不排除两个或更多个这样的元件。
125.据信以下权利要求特别指出了针对所公开的发明之一的某些组合和子组合,并且这些组合和子组合是新颖的和非显而易见的。以特征、功能、元件和/或特性的其他组合和子组合体现的发明可以通过本技术或相关申请中的本权利要求的修改或新权利要求的呈现来要求保护。这些修改的或新的权利要求,无论是针对不同的发明还是针对相同的发明,无论是与原始权利要求的范围不同、更宽、更窄还是等同,也被认为包括在本公开的发明的主题内。

技术特征:


1.一种手持式圆锯,其包括:马达,其包括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的马达轴;以及心轴,其配置成将具有一锯片直径的圆锯锯片能够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其中,所述手持式圆锯具有最大切割深度,并且进一步,所述最大切割深度与所述锯片直径的比率为至少0.35且至多0.4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工件支撑件,所述工件支撑件配置成,在由手持式圆锯切割工件时,将工件和手持式圆锯相对于彼此定位。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配置成围绕心轴旋转轴线旋转,并且进一步,所述心轴旋转轴线平行于所述轴旋转轴线。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与马达轴不同并且配置成与马达轴能够操作地接合以接收来自马达轴的扭矩。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包括心轴齿轮,其中所述马达轴包括轴齿轮,并且进一步,所述轴齿轮配置成与心轴齿轮对接以将扭矩从马达轴传送到心轴。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定位在所述轴齿轮和工件支撑件之间。7.根据权利要求3-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旋转轴线直接在轴旋转轴线和工件支撑件之间延伸。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支撑件包括基板,所述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和背向心轴侧。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插入锯,并且进一步,所述心轴经由基板枢轴而能够操作地附接到基板的面向心轴侧,并且基板的面向心轴侧面朝心轴。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和基板配置成围绕基板枢轴相对于彼此能够操作地旋转,以选择性地改变圆锯锯片在基板的背向心轴侧上延伸的区域。11.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轨道锯,其中基板还包括肋接收通道,所述肋接收通道配置成接收轨道的凸起细长肋。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锯还包括轨道,并且所述轨道包括凸起细长肋。13.根据权利要求5-12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限定心轴齿轮直径,所述轴齿轮限定轴齿轮直径,所述马达限定马达直径,其中心轴齿轮直径与轴齿轮直径之和为马达直径的阈值齿轮直径倍数,进一步,所述阈值齿轮直径倍数至少为0.20且至多为0.65。14.根据权利要求5-13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直径与轴齿轮直径的比率是阈值齿轮直径比率,其中阈值齿轮直径比率至少为0.5且至多为5。15.根据权利要求8-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如从面向心轴侧观察
时,基板的投影限定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并且进一步,所述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5%完全包含在占用区内。16.根据权利要求8-1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的整体被包含在基板的基板宽度内。17.根据权利要求8-1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包括马达控制器和用于马达控制器的散热器,并且进一步,所述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位于手持式圆锯内并且相对于马达定位,使得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都不在平行于基板的基板宽度的方向上延伸超过马达。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当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被支撑在表面上使得心轴能够接近以允许更换锯片时,轴旋转轴线垂直于表面延伸。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限定马达直径,并且进一步,马达直径与锯片直径的比率至少为0.20且至多为0.6。20.根据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抓握区域,所述抓握区域配置成在手持式圆锯的操作期间被手持式圆锯的使用者抓握。21.根据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电池供电的手持式圆锯。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圆锯锯片,其通过心轴能够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23.一种手持式圆锯,其包括:马达,其包括马达轴,所述马达轴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心轴,其配置成将圆锯锯片能够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以及基板,所述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其中如从面向心轴侧观察时,基板的投影限定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并且进一步,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5%完全包含在占用区内。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抓握区域,所述抓握区域配置成在手持式圆锯的操作期间被手持式圆锯的使用者抓握以切割工件。25.根据权利要求23-2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电池供电的手持式圆锯。26.根据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i)插入锯;(ii)轨道锯;和(iii)斜角锯。27.根据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当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被支撑在表面上使得心轴能够接近以允许更换锯片时,所述轴旋转轴线垂直于该表面延伸。28.根据权利要求23-2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包
括马达控制器和用于马达控制器的散热器,并且进一步,所述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定位在手持式圆锯内并且相对于马达定位,使得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都不在平行于基板的基板宽度的方向上延伸超过马达。29.一种手持式圆锯,其包括:马达,其包括马达轴,所述马达轴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心轴,其配置成将圆锯锯片能够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以及基板,所述基板限定基板宽度,并且进一步,手持式圆锯的整体包含在基板宽度内。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抓握区域,所述抓握区域配置成在手持式圆锯的操作期间由手持式圆锯的使用者抓握以切割工件。31.根据权利要求29-30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电池供电的手持式圆锯。32.根据权利要求29-31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以下中的至少一个:(i)插入锯;(ii)轨道锯;和(iii)斜角锯。33.根据权利要求29-32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当手持式圆锯的锯片相对侧被支撑在表面上使得心轴能够接近以允许更换锯片时,所述轴旋转轴线垂直于该表面延伸。34.根据权利要求29-33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包括马达控制器和用于马达控制器的散热器,并且进一步,所述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定位在手持式圆锯内并且相对于马达定位,使得马达控制器和散热器都不在平行于基板的基板宽度的方向上延伸超过马达。

技术总结


本文公开了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手持式圆锯包括马达和心轴,所述心轴配置成将圆锯锯片可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包括圆锯锯片,圆锯锯片具有一锯片直径,手持式圆锯具有最大的切割深度,最大切割深度与锯片直径的比率至少为0.35且至多为0.45。在一些示例中,手持式圆锯包括基板,其限定面向心轴侧。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至少95%的手持式圆锯完全包含在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内。在一些这样的示例中,整个手持式圆锯可以包含在基板的基板宽度内。持式圆锯可以包含在基板的基板宽度内。持式圆锯可以包含在基板的基板宽度内。


技术研发人员:

M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费斯托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1.06.23

技术公布日:

2023/3/3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0:14: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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