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 员工劳动合同
地址:[原]
法定代表人:[原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员工全名]
地址:[员工地址]
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 乙方是甲方的一名员工,与甲方签订有劳动合同,该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起生效。
3.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变更公司名称为[新公司全称]。
4. 双方同意,在甲方变更公司名称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以反映公司名称的变更。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变更
1. 甲方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公司全称]。
2. 乙方同意并确认,自公司名称变更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中的甲方名称自动替换为[新公司全称]。
二、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1. 除公司名称变更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
2. 乙方将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工作职责。
3. 甲方将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