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我国,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经国家批准,有些企业可以减税免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的是为了⿎励和扶持这些特殊的企业,⼀旦这些企业⾛上正轨或者其他原因,应该继续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定⽅法计算的,那么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为你解答。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的组织以其⽣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应依照《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独资企业及除外。在我国,⼀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例税率。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种税。纳税⼈范围⽐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即所有实⾏独⽴经济核算的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等同于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和各项扣除后⼩于零的数额。同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和费⽤,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和费⽤;不属于当期的收⼊和费⽤,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和费⽤。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的组织以其⽣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应依照《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以上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解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要及时、主动、积极、⾜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通过隐瞒、漏报、少报或者做假账等⼿段进⾏,偷税漏税是⼀种违法⾏为,企业⼀旦被发现有偷税漏税⾏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被罚缴纳。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9:23: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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