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您好!
我代表申请人对商标注册复审请求提出申请。以下是我们的相关理由: 首先,我们认为商标“XXX”在市场上具有显著特征,与其他相关商标有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辨识度和识别度。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商标应当具有易于辨认和记忆的特点,而“XXX”商标恰好满足这一要求。我们认为该商标不会引起公众对其他商标的混淆,并且能够准确地区分出申请人与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商标“XXX”已经在市场上使用了一段时间,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已经取得了较大的知名度。我们向委员会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相关产品的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等,证明了“XXX”商标在消费者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和知名度。因此,即使出现了某些与该商标相似的商标,消费者也能够准确地识别出“XXX”商标,避免混淆和错误选择。
最后,我们认为商标“XXX”并没有侵犯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已经对市场上注册的相关商标进行了搜索,确认了没有与“XXX”商标相似或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符合与当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区分的原则。我们的商标申请与现有商标并没有混淆或侵权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商标“XXX”的注册申请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具有一定的特和知名度。我们希望委员会能够审慎处理该商标的注册复审请求,并给予正面的评价和批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申请人代表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