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个事情再次发告知函
XX有限公司:
我司于X年X月X日向贵司发出的告知函,贵司已于X年X月X日收悉。鉴于目前仍未收到贵司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任何回复与解决方案。我司再次向贵司发出本函,并再次强调目前事态的严重程度。如仍不能得到贵司对上述事项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我司将对因贵司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赔偿责任不再进行与第三方协调工作,因该事项最终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与损害后果均由贵司进行承担。现,我司再次将目前事态的严重性书面告知贵司: X年X月,我司收到贵司产品最终采购方通知,对X年度所购买产品第三方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将于近期下发到我司。要求我司与产品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在问题最终解决前,停止支付合同款项。并对全部产品的退换货事宜及违约赔偿问题以及可能因此产生的合同责任、法律责任将进行程序启动事项。一旦因贵司生产的产品被第三方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成为最终事实,以上合同赔偿、违约事项我司将对全部损失后果进行评估后在与贵司的合同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我司将有权向贵司同样启动赔偿、合同违约的司法程序来弥补我司遭受的损失。 贵司所生产、销售的产品理应为合格产品,一旦被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不合格的鉴定结论,对贵司的生产经营同样存在较为严重的影响。并且,从合同角度出发,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买受方造成的全部损害结果均应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完全责任。我司目前已尽最大努力希望将损害结果降低,但如贵司仍以目前的方式,采取漠视、不作为的售后态度,必将最终导致损害结果无限扩大。
综上,请贵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最终书面回复。如上述事项最终不能得到贵司的解决。我司将按照本告知函内容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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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