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8.04
∙【字 号】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租赁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正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 2014年8月4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商服贸字〔2007〕1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和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形成区县商务委审核、市商务委审定、商务部核查三级负责制的管理体系,现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的审核工作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在部分区县试点执行。
首批试点的区县有: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详细见附件1)。
请首批试点区县按照《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详见附件2)的要
求,认真做好所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审核管理工作;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所在辖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非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到市商务委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
附件1
首批试点区县名单及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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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淀区商务委 | 钟立庆 | 88498357 |
2 | 昌平区商务委 | 闫勋 | 80107016 |
3 | 大兴区商务委 | 刘玲 | 81298241 |
4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平原 | 67857527 |
5 | 通州区商务委 | 王玉卓 | 69547593 |
6 | 顺义区商务委 | 李月明 | 69445305 |
7 | 丰台商务委 | 张萍 | 63837580 |
8 | 石景山区商务委 | 王凯蒂 | 68865178 |
9 | 门头沟区商务委 | 马洁 | 69834494 |
10 | 房山区商务委 | 潘宝斌 | 81312971 |
11 | 怀柔区商务委 | 李元元 | 69642877 |
12 | 平谷区商务委 | 沈芃 | 89988293 |
13 | 密云县商务委 | 贾淑瑜 | 89089311 |
14 | 延庆县商务委 | 杜文涛 | 69174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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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
登记管理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工作,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更好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特制定《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第二章 管理机构、范围及对象
第二条 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采用属地化管理方式。市商务委负责全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审定、统计、督促与检查管理。
第三条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企业日常报送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的
审核管理,应明确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的主管科室、专职管理人员,并配置相关办公设施。
第四条 本说明适用范围包括从事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业务的相关企业。
服务外包业务是指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详见附表1)
软件出口业务是指从事对外经贸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通关或网上传输方式向出口软件产品、转让软件技术和提供相关服务。(详见附表1)
服务外包与软件企业是指从事跨境服务外包和软件业务的企业(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服务外包和软件合同是指跨境服务外包合同,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我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进口;跨境软件合同,我国企业向输出的软件及相关服务视为软件出口,我国企业由输入的软件及相关服务视为软件进口。
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中应明确软件出口方式: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
第三章 合同登记管理
第五条 用户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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