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标的是指什么

合同中的标的是指什么
    合同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在合同条款中须写明标的的名称,划分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需得注意标的与标的物不是同一概念。
一、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一、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具体而言,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有效的合同须存在合同标的,且这种标的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榜样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什么是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可依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民事活动。意思自治包含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己责任等基本内容。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准则。
    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有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就可以在不违反相关
法规的情形下,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选择法律原则。
    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当事人有权依法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和不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当事人有权选择其行为的内容和相对人。民事主体有权选择其行为的方式、有权选择补救方式。
    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允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关系时,通过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确立了先下机关干预与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国家就不得对其进行干预。行政机关也不得限制和干预民事主体依据民事基本法律享有的财产自由和人身自由。
三、合同当事人的含义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法人等,合同的当事人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四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1、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哪些限制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以下限制:
    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
    (1)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
    (2)出卖人有权处分。
    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
    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专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以及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土地所有权等,不得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受国家保护的珍贵动、植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需要收购的,须经法律规定的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
级野生保护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的,须经省级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凡属伪劣产品,均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4)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主要指国家规定并由商标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5)迷信、淫秽、走私物品、、武器、弹药等其他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
    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无形财产的有偿转让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例如,知识产权的转让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三、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
一、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榜样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标的变更能签补充协议吗    合同标的变更,能签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
    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三、合同纠纷哪个部门    合同纠纷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四、合同里的标的是指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合同里的标的是相关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合同的标的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一、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主体适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7:29: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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