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分类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分类
一、知识产权人才分类
依据知识产权人才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可将其细分为五类,即知识产权创造人才、知识产权研究人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和涉外知识产权人才。
1、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解决的是知识产权的创造
知识产权创造人才就是创造知识产权的人。一般来说特指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技人员,应当说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还包括社会科学领域(包含文学艺术领域)的各类人才。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中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任务对社会科学领域(包含文学艺术领域)的各类人才缺乏足够的重视。实践证明科技人员并不一定都能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人才。知识产权创造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某一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创新意识和能力,还必须掌握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这就是知识产权创造人才不同于一般科技人员的重要区别所在。
培养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要从青少年抓起,要在中小学开展创造发明教育和知识产权教育。
2、知识产权研究人才
知识产权研究人才主要是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应用对策的研究人
才。这类研究型人才的要求则与时俱进地发展成为具有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经营、外语、网络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综合型、经营型的高级知识产权研究人才。
3、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解决的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问题
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者政府行政部门,管理本单位或者本部门行政管辖范围内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一般的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不同,它需要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知识产权专业知识。
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管理层次,一个是经营层次。管理层次解决的问题是管理的内容,方法,知识产权的创造,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开发。经营层次解决的问题是企业知识产权的利用,知识产权的经营,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实施。
清华大学也将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企业中高级管理者的“清华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管理高级研修项目”。
4、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解决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应该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人才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
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人才主要是指在立法、司法和执法领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工作性质要求这类人才应当具有扎实的法学与知识产权法学的基础。
从广义上讲。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还应当包括:(1)在国家机构从事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的工作人员,如专利审查员,商标审查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的审查员等;(2)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领域的公务员。这些知识产权领域的人才除了应当具有上述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外.专业背景就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素质要求了。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许可贸易、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经营的专门人才。
5、涉外知识产权人才。
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是指能够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的权利取得,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跨国知识资产运营实务型人才,及其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立法与谈判的人才。这种人才是集研究型和实务性于一身的高级专业人才。
首先,涉外知识产权人才最好拥有跨学科的专业知识结构.即除了熟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通晓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国际规则以及其有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外,最好能具有理工科学历背景或者有企业研发部门的工作经历。其次,能够熟练掌握英语或者其他一门或者几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5:16: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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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知识产权   人才   管理   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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