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标局: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针对商标注册审查机关不予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公司作出复议申请。现在就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未予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公司提出以下复议申请: 一、关于商标注册审查机关的不予注册原因
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未予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主要原因为:该商标申请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近,容易引起公众混淆。商标注册审查机关认为,本申请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的“XXX”存在相似性,容易引起公众混淆。但我公司认为,该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商标在外观、声音、含义等方面均有显著区别,不会造成混淆。
二、商标注册审查机关的判断存在误区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的注册审查应当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包括商标的整体构造、
字面含义、图形构图等多个方面,综合判断是否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存在相似性。我公司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商标在上述多个方面均有显著区别,不会引起公众混淆。因此,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未予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判断存在误区。
三、商标注册审查机关的不予注册决定与事实不符
我公司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商标在构图、字面含义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不会引起公众混淆。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未予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与事实不符,因此我公司请求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撤销不予注册决定,并重新审查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四、希望商标注册审查机关重新审查
针对商标注册审查机关的不予注册决定,我公司在此作出复议申请,希望商标注册审查机关重新审查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做出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查决定。
最后,我公司再次强调,我公司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商标在外观、声音、含义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不会引起公众混淆。在此,我公司再次呼吁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撤销不予注册决定,并重新审查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公司愿意配合商标注册审查机关的审查工作,
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感谢商标局对本复议申请的审查,并期待商标注册审查机关能够重新审查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做出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查决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