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七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国民待遇原则
                  优先权原则
                  临时性保护原则
                  保护的独立性原则
最低标准原则
强制许可原则 
【真题】(2006年卷一第43题-单选)
【真题】(2009年卷一第42题-单选)
(二)伯尔尼公约
基本原则
客体范围
权利内容
保护期
伯尔尼
公约
双国民待遇、
自动保护、
独立性
宽:文学艺术、演绎作品、实用艺术品、工业品外观设计
2项精神权利
8项经济权利
严格的权利限制
一般为50年
摄影和实用艺术品25年
作者国籍标准: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
  作品国籍标准: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真题】(2003年卷一第674题-多选)
【真题】(2004年卷一第46题-单选)
(三)★★★ TRIPs 主要内容(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华盛顿公约)
注意:
1.工业产权国际保护和著作权国际保护的根本区别:工业产权国际保护意味着缔约国有受理其他缔约国国民工业产权申请的义务,但是否授权须根据其国内立法个案审查;著作权国际保护则意味着享有国民待遇的 一旦创作完成,在所有缔约国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
2.TRIPS 协议的特点:(1)首次规定最惠国待遇原则;(2)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3)首次规定执法程序(民事、行政和刑事程序)
具体:
1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首次)、最低保护原则、促进经济与社会福利原则
2.知识产权保护的七种客体:
(1)版权:客体包括计算机程序、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内容包括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2)商标:首次下定义、7年可续展、对驰名商标绝对保护且扩大适用于服务标记
(3)专利:可强制许可、(动植物新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方法、外科手术的方法)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物品],期限10年]
(5)地理标志;
(6)工业品外观设计;
(7)未披露信息。
3.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措施
(1)民事和行政措施:程序公平公正
(2)刑事措施:商业规模的故意假冒商标或盗版
(3)临时措施:侵权发生之初制止侵权继续及防止销毁证据,有权责令请求保全者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保全者合理期限内未发起案件程序,可应被申请人的要求应撤销临时措施
(4)边境措施:海关中止放行有证据被怀疑的侵权商品
4.中国的边境措施:①收货人或发货人可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备案,备案10年有效可续展;权利人充分举证并提供担保,可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也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海关认定侵权可以没收
【真题】(2002年卷一第100题-不定选)
【真题】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应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2006年卷一第85题—多选)
A.独创性数据汇编                  B.动植物新品种 
C.计算机程序及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D.疾病的诊断方法     
【真题】(2007年卷一第45题-单选)
【真题】(2010年卷一第41题)B
(四)技术转让法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主要种类: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协议
【真题】
单选----
(2010)41.关于版权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B
  【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
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内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内容。
  选项B正确。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对象;在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内容。
  选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守《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或《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各自规定的例外的前提下,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TRIPs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的国民待遇仍然是有例外的。
(2009)42.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
  选项A正确。优先权的获得并不是自动的,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选项B错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选项C、D错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规定,如果后来提出申请时,在先的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而没有提供公众审阅,也没有遗留任何未定的权利,并且如果在先的申请尚未成为请求优先权的根据,则应按照本款第(2)项规定在本同盟同一个国家内就在先的申请的同样主题所提出的后来申请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限的开始日。此后,在先的申请就不得作为请求优先权的根据。据此可知,在先申请的撤回、放弃或驳回不一定影响该申请的优先权地位。
(2008年)43.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B.可以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C.不能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D.可以通过强制许可形式转让
  答案:B
  解析: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21条规定,各成员可对商标的许可和转让确定条件,与此相关的理解是,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且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将商标与该商标所属业务同时或不同时转让。因此,正确答案是B.
(2008年·四川)4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若该公约某成员国国民的发明在其本国获得了专利保护,关于该发明在其他成员国的待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该发明在其他成员国也获得专利保护
  B.该发明在其他成员国也获得版权保护
  C.该发明应按其他成员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获得专利保护
  D.其他成员国对该发明应给予发明者本国所给予的相同水平的保护
  答案:C
  解析: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保护国按本国法律对外国国民提供保护,即根据成员国自己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对外国国民提供保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007)45.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
  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
  答案:A
  解析:根据伯尔尼公约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公民在我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确定的独立原则,同一商标在不同成员国所受的保护相互独立,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成员国法律确定。所以,美国人在美国注册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不能当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所以B项错误。巴黎公约确定了专利权的优先权原则。已在巴黎公约联盟一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的优先权。但是并不是在一国申请取得专利之后,在其他成员国就当然取得专利权。因为巴黎联盟国家的国民向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法律
教育 网 所以C错误。TRIPS协议要求成员应在国内法中规定对权利人的救济程序,救济程序
包括民事和行政程序。
(2006)43.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
  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
  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
  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
  答案:D.
  解析:《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并不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故A错误;《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低要求。故B错误;《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公约缔约国国民和在任何一个缔约国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故C错误;《巴黎公约》
临时保护原则是指缔约国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境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故D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D.
(2004)4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
  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答案: B .
  解析: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3条第1款b项规定,非为本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其作品首次在本联盟一成员国出版或在本联盟一成员国和一非本联盟成员国
内同时出版的,应受到保护。据此,C项符合该规定,故应当排除。根据第5条规定,根据本公约得到保护作品的作者享受和行使国民待遇不需履行任何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是否存在有关保护的规定。据此,A项符合规定,故应排除。第2条之一第3款规定,翻译作品、改变作品、改变乐曲以及某件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改变应得到与原著同等的保护,而不损坏原著作者的权利。据此,0042项说法是不正确的额骨应选B.根据第6条第2款规定,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在其死后至少应保留到财产权期满为止,并由向之提出保护的国家本国法所授权的人或机构行使。据此,D项符合该规定,故应排除。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8:38: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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