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2.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告
  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的时间另行通告。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1:50: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47681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企业   年度   制度   检验   工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