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专利商务常咨询的问题

涉外专利常见问题
一、向国外申请专利应该选择什么途径?
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具体应该选择什么途径,应该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可参照以下几点:
1、所提供发明创造的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发明创造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巴黎公约可以受理这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而PCT只能受理发明和实用新型,如果企业要在外国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则只能选择巴黎公约这一种申请途径。
2、申请专利目标国的数量和申请人资金状况:
由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需要在12个月内完成向各个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翻译等工作,相应地,也要缴纳专利申请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可知,当目标国数目较多时,申请人需要在短时间(12个月)内支付相当多的费用。而通过PCT途径,前期只要支付国际阶段的费用即可,在临近30个月的时候才需要支付进入国家阶段那部分比较多的费用。由此可见,对于目标国数目较多、申请人当前资金又不十分充足的情况,选择PCT途径更适合一些。另外,从表面上看来,PCT途径比巴黎公约途径多支付了一个国际阶段的
费用,但是却可以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大概1.5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考虑国家阶段需要支付的这笔资金在推迟的这段时间内为申请人所带来的利息的话,实质上并没有多支付。
3、发明创造的价值和获得外国保护的时间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专利申请在12个月之内就进入了目标国的国家阶段审查,因此,相对于PCT大约30个月进入目标国而言,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接受实质性审查以及获得授权的时间通常会早很多。因此,如果申请人希望发明创造尽快进入国际市场,并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价值比较有把握,则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向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相反,如果申请人对自身发明创造的价值把握不大,而且该发明创造涉及的产品并不急于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就适宜通过PCT途径向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因为通过PCT途径,在真正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之前,可以根据国际阶段中的国际检索以及国际初审对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阶段就得出发明创造没有创造性,即使进入国家阶段也很有可能不被授予专利,那么申请人就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还继续进行国家阶段,以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再者,申请人可以通过国际阶段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初审报告对专利申请报告进行修改,这个阶段进行修改的话,只要通过中国国内的代理机构即可。如果进入了国家阶段,那么修改专利申请报告就必须通过目标国的代理机构,花费比国内要高很多。
4、目标国是否确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项专利产品的潜在国际市场不可能很快就确定下来,开始认为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会有市场,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后往往会觉得发展中国家才是产品最大的需求方。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必须在12个月内就确定出目标国,而PCT却可以延长至30个月。所以,对于在短时间内就能确定潜在市场国家的专利产品,可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但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目标国的话,PCT 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PCT公约能避免由于时间紧张而盲目选择目标国,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二、关于欧盟专利申请
1.根据欧洲专利条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变成一项多达30个国家生
效的欧洲专利,即一项专利申请欧盟专利,得到欧洲专利局的授权后,该专利便可在30个欧洲专利缔约国登记,缴纳一定的生效费之后便可在该国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要在授权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如果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提交译文,则丧失在该国的专利权。
2.若在5个或5个以上欧盟成员国申请专利,则建议其先申请欧盟专利,这样既
节约了成本,同时也简化了专利申请的程序;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PCT途径进入欧盟成员国申请专利,法国、意大利、
比利时、希腊、荷兰、塞浦路斯、爱尔兰、拉脱维亚、摩纳哥、马其他以及斯洛文尼亚这11个国家必须通过欧专局申请专利,即必须申请欧盟专利后再到这几个国家登记生效。
三、过了优先权期限还能否向国外申请专利?
在中国申请过的专利如果想到国外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日(国内专利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目标国递交专利申请,如果过了优先权期限递交,则该专利已经丧失新颖性,原则上是不能再提出申请的,但是若只为取得证书,则实用新型或外国设计专利是可以考虑递交的,因为大部分国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不经过实质审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丧失优先权而被授权的专利极容易被无效。
四、在国内没有申请专利能否直接申请国外专利?
申请人可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也可以直接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应当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
五、涉外专利申请最低能打几折?
涉外专利报价,请参照专利事业部发出的最新报价单,报价单中国内服务费(即贡献额)这部分费用是可以打折的部分,如果打折部分超出国内服务费这部分费用,需要专利事业部总监及集团领导的批准方
可;签回来的涉外专利案价格低于正常报价,需要提供款项审批表;
六、其他常见流程性问题问题如保护期限,授权时间等
请参照涉外专利最新报价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43: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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