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保密协议书》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专利代理服务关系,为确保双方利益,保护双方商业秘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书。
1.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甲方拥有或控制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技术成果、技术数据、技术资料等;
(2)商业信息:经营策略、商业计划、市场信息、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
(3)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如合同、协议、邮件、函件、会议记录等。
1.2 乙方在办理甲方专利事务过程中,可能了解或掌握到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对此类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员工、顾问等(以下简称“乙方人员”)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2.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或以任何方式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2.3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专利代理事务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保密期限
3.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同意公开保密信息之日止。
3.2 如果保密信息涉及到专利申请或授权,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延长保密期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乙方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违约金等。
4.3 如果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