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利代理人考试练习题汇总答案

专利代理人考试练习题答案
民法第一章 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答案:D
解析:社交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的调整。
3.答案:D
解析: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4.答案:A
解析:丙厂的行为是乘人之危,违反自愿公平原则。
5.答案:A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乙公司仅与甲公司之间有合同关系,与另外三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对该货物没有所有权,也不能请求侵权,因此只能向甲公司请求赔偿。
6.答案:A
解析: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其客体是运送行为和运费。
7.答案:B
解析:题干中的民事权利——根据民法原理——是指债权请求权,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A项中的请求权是基于物权的请求权,C项中的请求权是基于人身权的请求权,物权与人身权都属于绝对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项中的债权人对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权
是要在保证期间内发挥作用,而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只有B项的请求权是基于合同关系的债权请求权。
8.答案:C
解析:相对权是义务人特定、权利人特定,需义务人实施履行义务的行为方可实现的权利。A、B、D项均为物权,系绝对权,惟C项为债权,系相对权。
9.答案:D
解析:张某行使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
10.答案:D
解析: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当事人只要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该当事人主观意愿如何。故选项D正确。
11.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12.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其中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其中的民事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而事件主要是指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主要包括有:人的出生与死亡、诉讼时效、自然灾害等。杨某的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生活事实、偶发事实不是民法上具有法律含义的概念,故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合同关系、婚姻关系均为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但是税款征收关系不为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因为它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民法分则各部分都有具体的法律制度。应当注意从整体上把握行使权利的正当范围,主要有四点:其一,注意所有权的行使须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其二,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其三,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其四,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本题中,第一项属紧急避险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第二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第三项和第四项属所有权的滥用。故BCD为滥用权利。
3.答案:ABC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三章的规定,公民、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联营组织都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4.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和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公民A死亡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但死亡将引起遗产继承等法律关系,故为事件。企业合并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可以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故为行为。因暴雨而使B家池塘的鱼进入C家的池塘,对C家构成不当得利,为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件。请朋友吃饭则不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不为法律事实。故本题选项为ABC。
5.答案:ABC
解析:见《民法通则》第134条第1款,该条款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由于本题中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故不选D。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38: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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