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文章属性
【案 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案 号】(2016)粤73民初1387号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2018.04.27
裁判规则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两次收悉权利人的删帖通知邮件后均未采取及时、必要措施,存在过错,导致涉案博客用户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结果扩大,应承担停止侵权、与博客用户连带赔偿求知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案涉为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并非人身权益的侵权之诉,著作权人也无证据支持其曾遭受精神上的损害,故对其要求赔偿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正文
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粤73民初1387号
  原告: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法定代表人:唐飞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昱颖,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旭,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汪延,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凌云,该公司员工。
  原告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知公司)诉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对新浪公司提起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审理,并于2016年12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求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旭,新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凌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求知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新浪公司:1.停止侵害求知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从新浪上撤下侵权文章与链接;2.在新浪上对求知公司赔礼道歉;3.赔偿求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000元。事实和理由:求知公司是一家从事全国计算机职称考试辅导软件开发及销售的科技型企业,其自行开发了《考无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辅导软件》系列软件(以下简称涉案软件),并于2014
年1月1日申请了著作权登记,其对该系列软件享有著作权。2015年,求知公司发现在新浪公司经营的博客网站中,用户“蓝魔之泪cbp”于2014年11月12日发布的题为“《【考无忧】2015职称计算机软件破解版(亲测可用)》(后更名为《【考无忧】2016职称计算机软件破解版(亲测可用)》”(以下简称侵权软件)的文章(以下简称涉案博客文章)里提供了求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及破解程序的下载链接。求知公司于2015年6月9日、2016年4月20日一共两次通过新浪公司公开的,以的方式联系新浪公司要求删除上述文章内容,并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凭证、侵权网址、相关图片等初步证明材料。但至起诉时,涉案博客文章仍未被删除,且还进行了更新。新浪公司在2015年6月9日时经求知公司合理告知,知晓了其博客网站用户的侵权行为,仍然拒绝删除涉案博客文章,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求知公司的权益。故此,提起本案诉讼。
  新浪公司答辩称:1.其没有实施侵害涉案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其是新浪博客平台的经营者,在本案中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实施自行上传侵权软件的行为,侵权软件也未存储于新浪公司的服务器上,对侵权软件的存在不明知也不应知。首先,其对博客存储空间中网络用户发布的内容无事先审查义务,未对博客文章内容进行过整理、编辑或推荐,该博客文章未位于博客平台显著位置;其次,博客平台网站非专门从事软件下载或软件宣传交流网站,涉
案软件不具较高知名度,其对此只具一般注意义务;第三,侵权软件下载地址是跳转到第三方网站城通网盘的;2.求知公司所述的投诉通知不符合新浪公司平台所公示的投诉流程要求,亦未提供任何纸质的投诉材料,未构成有效的投诉,新浪公司对此没有过错,不能据此承担责任。求知公司两次投诉依据的是新浪博客“常见问题”页面信息中举报的第2种方式流程,但其并未完整地按照该流程操作,每次进行到第3步就未继续,因而新浪公司才未对投诉内容进行处理。新浪博客制定的投诉流程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要求,也未加重投诉人的责任,投诉人既然是针对新浪博客中内容的投诉,就应当视为接受平台方公示的流程要求,未符合流程要求的投诉,就不应当得到处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除了需要接受权利人的通知,还需要接受服务对象的反通知,有确认投诉人身份信息,并居中传递信息的责任。新浪公司要求投诉材料需要纸质版,就是为了保证投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履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降低错误投诉以导致误删的频率,维护网络内容的稳定性。与之相互印证的是,新浪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后,核实了求知公司的纸质版证据,于次日即删除了涉案博客文章,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3.求知公司提供证明新浪公司侵权行为的时间戳证据,不符合民事证据的要求,该证据无法证明可从涉案博客文章中下载并安装运行侵权软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涉案时间戳的运营公司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并未获得电子认证服务的行政许可,其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属于违法行为,经其认证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求知公司用自己的电脑进行视频录制保全证据,其进行的电脑清洁检查无法达到保证电脑清洁的效果,使用未经行政许可的可信时间戳网站进行的保全,也无法确保内容被篡改,更不能避免联合公司与求知公司恶意串通的情形。故录制视频不能证明侵权软件能够下载并安装运行,求知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4.即便求知公司的通知行为、时间戳证据能够得到认可,求知公司的赔礼道歉诉求也不应当得到支持,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的主张明显过高,超出了合理范畴。因求知公司未受到人身权利损害,未能举证证明因本案的行为遭受的损害,亦未能证明新浪公司因此而获取的利益;涉案软件售价19元每份,经济价值极低。综上,请求驳回求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求知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5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和试验发展,注册资本101万元,官方经营www.k51网站。新浪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8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新浪网www.sina的主办单位是新浪公司。
  求知公司是软件名称“考无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辅导软件”V2014的著作权人。该软件著作权系求知公司原始取得,软件开发完成及首次发表于2014年1月。2014年9月22日,国家版权局对该软件进行登记,登记号为2014SR14992,证书号为软著登字第0811232号。
  上述事实,有双方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浪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页查询打印件,求知公司提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予以证明。
  2014年11月12日16:11:35,名称为“蓝魔之泪cbp的博客”的用户在新浪博客blog.sina/******发布涉案博客文章,2016年7月1日显示的名称为“【考无忧】2016职称计算机软件破解版(亲测可用)”,博文网址为blog.sina/s/******blog.sina/s/******。该文章标签为“职称计算机”,分类“酷软推荐”;内容为考无忧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软件及破解版软件的介绍,包括电脑桌面文件夹内容、软件运行界面的截图及文字说明、下载链接、安装步骤等。其中截图包括如下内容:201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无忧通过率最高的职称计算机考
试题库软件;(【破解前】功能受限,需要注册)“章节练习、固定考场、随机考场、错题复习、我的收藏、软件注册”;(【破解后】功能不受限制,但不能在线升级!)“章节练习、固定考场、随机考场、错题复习、我的收藏、在线升级”;(【软件功能对比】界面相同,题库95%一样【软件界面浏览】)。其中关于“界面浏览”的两个截屏图片均可见“考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模块”内容,底部有“考无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辅导软件V2014:www.k51www.k51企业客服QQ:********”信息,其中一界面显示18章学习内容名称以及每章数目不一的题数,一界面显示12场模拟考试,均为40题。截图还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拟考试系统”登录界面,界面底部标有“:www.k51”信息。电脑桌面文件夹内容显示E:考无忧破解版的文件夹内有多个安装文件、word、excel、文本文档等,多个文件标签为“考无忧”“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文本文档名称为“破解方法”。文字说明包括如下内容:今天在某个论坛闲逛,居然发现前几天在淘宝上花钱买的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软件居然有破解版,下载亲测确实可用,与花钱买的比较了一下,暂时还没发现不同之处,真是后悔莫及,看来网上高手确实不少,不过在家中可以用买的软件练习,在单位闲暇时间就可以用破解版的练习了,这样确实很方便,顺便推荐给大家,希望有所帮助!在【第一步软件下载并安装】的八个下载链接后的文字
说明内容包括:由于考无忧2014.10更新了应用程序,造成破解补丁不能使用,上面8个安装程序是2014.1发布的,所以破解补丁可以使用,请放心下载。在【第二步下载破解文件(城通网盘】有“考easykao1538KB考无忧”的图标及链接地址。在【第三步破解方法】称:将下载好的破解文件解压后将easykao文件直接复制粘贴到软件的安装目录中直接替换掉原文件中的easykao,整个破解程序完毕……求知公司对以上内容通过“屏幕录像专家”固定,对操作“屏幕录像专家”进行取证的行为进行视频录像,并对取证内容及取证行为获得的文件向联合公司申请了可信时间戳认证。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5:38: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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