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如果⼈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他⼈的侵害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起诉的,但是很多时候⾏政案件经过再审被驳回了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政案件再审驳回怎么办
依据⾏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申请再审被⼈民法院驳回的,当事⼈可以向⼈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百⼀⼗七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可以向⼈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申请再审的,⼈民法院不予⽴案。
⼆、⾏政诉讼如何申请再审
1、各级⼈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违反法律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2、上级⼈民法院对下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下级⼈民法院提取全部案卷材料,⾃⼰进⾏审理;或者指令下级⼈民法院再审。接到上级⼈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民法院,应从速进⾏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上级⼈民法院。
3、各级⼈民检察院对⼈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政案件再审驳回的话当事⼈可以向⼈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这点希望⼤家可以明⽩。以上这些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