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驳回抗诉申请书
尊敬的×××:
您好!根据我单位接到的通知,针对您提交的行政再审抗诉申请,经审查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我单位作出了驳回您的申请的决定。现特向您发送本驳回抗诉申请书,具体如下: 申请编号:×××
驳回日期:×年×月×日
一、决定理由
经审查,我们对您提出的行政再审申请进行了仔细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您提出的申请缺乏合理有效的理由,无法改变原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我单位决定驳回您的抗诉申请。
二、决定内容
针对您的行政再审抗诉申请,我们作出以下决定:
1.维持原行政决定的有效性;
2.不予受理您的行政再审申请。
三、法律依据
您的抗诉申请未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未能证明原行政决定存在错误或不正当之处。根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有权驳回您的抗诉申请。
四、申请复核权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您对本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您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进行申请,逾期将失去复核的权利。
五、附加说明
1.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本决定为最终决定,告知无效的其他决定。
六、
如您对本决定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此致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