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与乙方的基本信息
二、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将其相关知识产权委托给受托方进行代理和管理的事项,双方均同意遵守协议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委托内容
–商标权:包括已注册的商标权及待注册的商标权;
–著作权:包括已登记的著作权及待登记的著作权;
–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1.受托方将负责代理和管理委托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手续;
–监督维护委托方已获得的知识产权;
–搜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
–其他与上述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务。
四、费用支付
2.受托方代理上述知识产权事务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年费、维护费、代理费等。
3.受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委托方提供费用的结算明细。
五、保密义务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严禁将该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5.保密期限为协议有效期及终止后的五年。在保密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披露、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六、知识产权权属
6.委托方在委托受托方管理的知识产权上享有全部权益。
7.受托方对委托方的知识产权仅负有代理和管理义务,不得对其进行转让、许可或其他形式的处置。
七、违约责任
8.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受托方有权暂停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代理和管理工作。
八、协议生效和终止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
1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续签协议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12.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3.本协议涉及到的其他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
1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